素雪吸完骨髓,马上抛弃那根骨头,从饭盆里叼出这根带肉的大骨头幸福的啃肉啃骨头。
这伙食直让伺候的仆人们眼红,一天三顿都有肉,而且每顿吃不少肉和骨头,也只有富贵人家才养得起这么金贵的狗,这皮毛吃的油光水滑,蓬蓬松松,就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品种的金贵狗,能让大少爷这么上心。
“瑾儿,你不能这么宠素雪。”凤氏也看不过去,旁人不知道素雪的来历,她可是一清二楚的素雪不是名贵品种,而是五年前她的儿子从路边捡来的土狗,当时的素雪可怜巴巴的巴掌大,不知道遭遇了什么事情,浑身的皮毛烧得焦黑焦黑的,东一块烧秃了,西一块烧秃了,有的地方都烧的见肉,那尾巴更是焦糊的能见到骨头。
烧伤成那样的小狗必定是养不活的,凤氏也认定养不活的,不过儿子难得对一样事物感兴趣,也就没劝儿子丢了小狗。当年半死不活的小狗硬生生挺了过来,皮毛渐长,再也看不见一开始的奄奄一息的模样,居然长了一个白毛团子,摇着尾巴在她儿子的腿间钻来钻去的玩,那一身长长的白毛硬是把一条秃毛小土狗变成了一个看起来很名贵的长毛犬。
凤氏不得不承认“毛”对于狗来说真的很重要。
“没事,素雪吃不了多少,我养的起。”岳修瑾浑不在意,显然打算一直这么宠下去。
凤氏不是担心儿子养不养的起素雪,而是素雪体型实在太大了,直立起来比家中最强壮的护院还高小半个身子,轻而易举就能把护院扑倒,最让她忧心的是素雪还在长个头,她没见过哪种狗五岁了还长个头。
凤氏忧心啊,素雪再这么长下去,万一哪一天野性大发,她儿子就倒霉了。
“你尽量少给素雪吃的,它不能再长了,娘担心你以后驯服不了它,狗长得太大,容易噬主。”凤氏提醒儿子。
素雪竖直耳朵听凤氏说的话,但在凤氏眼里它只是单纯的抱着骨头啃,丝毫看不出来听懂她话的样子。它既不想咬主人,也不想噬主,它只想和主人交配,它是好狗狗,不是坏狗狗。
“娘。”岳修瑾蹙眉,“素雪不会噬主,娘别担心,以后不要在素雪面前说这些话。”
见儿子为条狗说话,凤氏略微心塞,暗中狠狠瞪一眼素雪。素雪得意的摇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叼着大骨头走到主人脚边趴下,继续抱着骨头啃。
主人果然最爱它了,好想扑倒主人啃一啃。
陪母亲用完早点,岳修瑾带着素雪离开,换衣服准备出门。
他弯下腰,点点素雪的鼻尖,警告道:“素雪,不准再跟着我,待在家里看门,今天你在家的任务就是洗澡,不洗澡晚上不准上我的床。”
素雪叹口气,唉,又要洗澡了,毛长洗澡也是苦差事,洗完了要好久才能晾干毛,而且白毛必须经常洗澡,不然有一点点的脏主人都能看出来,就会把它撵下床。
素雪蹭蹭主人的手,不舍的唔唔叫。主人你早点儿回家,我洗得干干净净喷喷香的在床上等你。
主人一走,素雪就百无聊赖,感觉犬生空虚寂寞冷,它趴在院子中央的躺椅上晒着太阳,尾巴无聊的垂在躺椅外面,突然,它想起一件事情,立即竖直耳朵的蹲起来,警惕的左右看看,发现院子中的丫鬟小厮各忙各的,无人关注它,便跳下躺椅,摇着尾巴慢悠悠的向院子墙角走去。
墙角种了一些常见的花草,绿意盎然,点缀着或黄或红的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