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两口,壮壮胆。”
孔莎迪从边上捞了几瓶纯度最低的啤酒,不放心地递过去:“就俩口。”
俩口下肚了,丁羡抿了抿,咦,还挺好喝的——
她拎起啤酒看了看,又喝了两口。
等孔莎迪点完歌回来,半瓶啤酒喝完了,丁羡仍在意犹未尽地添嘴唇。
“行了,别喝了,我给你点了首孤单北半球,好好唱。”
邓婉婉唱歌确实好听,在她唱完之后,所有人都起哄让她明年赶紧参加十佳歌手去,邓婉婉羞红着脸说了句:“献丑了。”目光却始终朝着周斯越的方向。
丁羡拎着酒瓶,眯眯眼,又仰头灌了一口。
“用我的晚安陪你吃早餐,记得把想念存进扑满,我望着满天星在闪,听牛郎对织女说要勇敢……”
一曲唱完。
众人:……
丁羡放下话筒,酒精刺激末梢神经,她兴奋地问孔莎迪:“好听吗?”
孔莎迪扯扯嘴角:“挺好听的,就是可能没在调上……”
“……”
丁羡把剩下半瓶酒全部一口气干了。
疯了,世界都疯了。
周斯越醒的时候,差不多结束,人还没醒透,正抓着头发醒神的时候,怀里被人塞进一软绵绵的东西,下意识要推开,就听孔莎迪两手一挥,“艰巨又光荣的任务交给你了,拜拜。”
手还停在乌黑的发间,一脸茫然地低头看怀里的人,待看清之后,气得手掌忍不住在她脖子外圈了圈,掐死算了——
烦人精。
丁羡看着他呵呵乐,娇滴滴的眼散着水光。
他手掌虚虚在空中停了两秒,直接一掌拍在她脑门上,泄愤似的,“笑屁。”
拖走。
长街上,行人三两,树木静悄,月光在地面上铺了一层轻盈的羊毛毯,泛着光的湖面早已结了冰,像是撒了一层碎银,在这黑夜里发光发亮。
少年走在前面,只穿了件单薄的灰色线衫,两只手抄在兜里。
少女披着他的棒球服,跟在后面踩着他的影子,左一脚,右一脚,踩得不亦乐乎。
“周斯越。”
丁羡忽然叫住他,前方的人停了步子,没回头:“干嘛?”
她噔噔噔跑到他身前,仰着小脸儿去看他眼睛,那是双比月光还明亮的眼睛,差点儿把她吸进去,她定定神,借着酒劲儿问他:“你为什么这段时间都不理我?”
她在服软。
那是她第一次为他的骄傲服软。
他忽然低头笑了,撇开眼,看向别处。
“我哪儿得罪你了?”她又追问。
“你没得罪我,就是烦你。”周斯越随意地说。
“哦。”
丁羡低下头,似乎没话要问了,失落的垂着头。
“还有要说的吗?”见她不再说话,周斯越微微皱了皱眉。
“没,还没恭喜你呢,进北京队了——”
她强颜欢笑,想要拍拍他的肩以资鼓励,告诉他,少年,苟富贵莫相忘啊——
却发现这人站得跟个雕塑似的,没什么表情,也没了开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