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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1 / 2)

在我们家里,向来是家庭传统取代了爱。彼此之间从来没有很强烈的感情流露。不过逢到家族的聚会我们总是有会必到,足证我们对家都是一片忠心的。一年四大节:圣诞节,复活节,感恩节,这三个佳节自是不在话下,还有一个,则是那金秋时分的隆重节日,可以名之为“神圣的周末”不说也猜得出来,这最后一个大节就是那十足的“哈米吉多顿”1。圣经上的“哈米吉多顿”是天下善与恶两大势力的决战,是光明对黑暗的决战,我这里所说的则是一场球坛大赛:我们所拥戴的哈佛队跟耶鲁队之间的一场大决战。

1“哈米吉多顿”是句希伯来话,典出圣经-新约-启示录16章16节。原意为世界末日善恶两种势力的大决战,后即被引申为大决战之意。

到了这一天可以大笑,也可以大哭。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到了这一天就可以大吼大叫,可以只管拿出野孩子的狂态来,而且还可以趁此痛饮一番。

不过我们家过起这个节日来却要稍稍文静些。有些校友在开赛之前早早赶到,就在停车场上放下车后的挡板作餐桌吃午饭“红玛丽”1你一杯我一杯的灌,而我们巴雷特家的人则不一样,我们对待哈佛的体育运动,采取的是一种比较稳重的态度。

1一种混合酒,由伏特加或杜松子酒加番茄汁调制而成。

我小时候,只要军人体育场有球赛爸爸总要带我去看。他可不是“一年赶一次会”的那种人,我们看得简直就是一场不漏。他给我讲解得也细致。所以到我十岁那年,场上裁判的手势做得再希奇古怪,我也一眼就能看懂。而且,我还学会了喝彩应当怎么个喝法。爸爸从来不大声狂叫。哈佛打了好球,爸爸至多只会来一句“好样儿的!”“这球精彩!”反正大不了就是诸如此类的一声赞叹,简直就像自言自语似的。有时候要是我们的绿茵斗士发挥不出水平,比如有一次我们就曾输了个五十五比零,碰到这种时候他也只是说一声:“遗憾!”

爸爸以前自己就是个运动员。他当年是哈佛的划船队选手(而且还参加过奥运会的单人双桨赛艇比赛)。他脖子里那条红黑条纹相间的荣誉领带,就表示他具有哈佛校队俱乐部的会籍。他因此也就有权利在橄榄球比赛时买到特等的座票。就坐在校长的右首。

年复一年,哈佛一耶鲁橄榄球大赛的那份光彩却始终没有减色,那份隆重也始终没有变。变了的是我的身份。由少而长,我如今也有了哈佛校队俱乐部的会籍(我是冰球队出身)。因此我也就自己有了坐五十码线处特座的资格。从理论上讲,我也就可以带上自己的儿子,教给他裁判员怎样的手势就是判“背后绊人犯规”了。

不过,除了我在大学里求学的时期,以及婚后的那几年以外,这场哈佛一耶鲁橄榄球大赛我总是跟爸爸一起去观看的。妈妈一辈子就是在这一件事上表现得很专横,她在多年以前就声明不再参加这项例行的重大活动了。“这一套我也看不懂,”她是这样对爸爸说的“再说坐在那里我的脚冻得受不了。”

大赛在坎布里奇举行时,我们的晚饭就在波士顿的百年老店洛克一奥伯餐馆里吃。如果决战的地点在纽黑文,爸爸总喜欢上凯西饭店去吃一顿——这家馆子虽然没有那么古色古香,烧出来的菜倒是比较出色。今年我们就坐在这凯西饭店里,球赛已经看完,我们母校的代表队今天输了个7:0。比赛一点也不精彩,因此球事方面也没有多少可谈的。这就很可能要谈及体育以外的一些话题。我打定主意决不提起玛西。

“遗憾哪,”爸爸说道。

“那也大不了就是输了一场橄榄球,”我已经养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对爸爸的看法总要采取对立的态度。

“对方马西的传球今天还不算发挥出色呢,”爸爸说。

“哈佛防传球还是有两下的,”我说。

“是啊。你说的恐怕也有道理。”

我们点了龙虾。这个菜做起来是很花时间的,何况今天顾客又那么多。店堂里挤得满满当当,尽是些醉醺醺的耶鲁货。有如一群哇哇乱叫的叭喇狗,都在那里欢呼胜利,为他们在橄榄球场上的彪炳战功大唱赞歌。总之,只有我们的餐桌上算是还比较安静,对面说话还听得见——假如我们真有什么实在的话题可以谈谈的话。

“近况如何啊?’爸爸问。

“还跟以前差不多,”我回答说。(说实话,跟他谈话我是只有泼冷水的份儿。)

“你平时也出去走走吗?”他是用足了脑筋在没话找话。我得承认他的用心是够苦的。

“偶尔出去走走,”我说。

“那就好,”他说。

今天我发觉爸爸这种不自在的样子又更甚于去年了。就是今年入夏以前跟我在纽约一起吃饭的那一次,他都没有这样不自在。

“奥利弗,”从他这个口气听得出来,他下面就要谈什么重大的问题了“我可以谈些个人的事吗?”

他难道还有什么正经大事可谈?

“请只管说吧,”我说。

“我很想跟你谈谈今后的事。”

“我今后又怎么啦,爸爸?”我一听内心就警惕起来,全身上下的防御部队都奉命进入了阵地。

“不是谈你,奥利弗。是谈我们家今后的事。”

我脑子里蓦地掠过了一个念头:莫非是他得了什么病了?还是妈妈得了什么病了?碰到那种事情的话他们是会摆出这种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告诉我的。甚至还可能写封信来(我这是说的妈妈)。

“我已经六十五了,”他说。

“要到明年三月才满六十五哩,”我马上接口说。我故意这样说得连一个月都不差,目的在表明我对他可不是一点都不关心的。

“话虽如此,我还是得未雨绸缎,先作这样的打算吧。”打算什么?难道爸爸还等着拿社会保险金用?

“按照合伙契约的规定”

他这话头一开,我就懒得再听下去了。因为就在十二个月前,也是这样一个场合,也是这样一个话题,我已经领教过他的一番长篇大论了。他要传递给我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信息,我已经有数了。

今天唯一的不同,是我们这两个“角色”赛后的“舞台规定动作”跟上次不一样。去年,跟一班哈佛精英聊了一通以后,我们就去了波士顿,上我们吃惯的那家饭店。爸爸特意把车子就停在州府大街他的办公大楼旁边,这里是“巴雷特一沃德一西摩投资银行”的总部所在,我们家公开亮出自己姓氏的企业也唯有这一家。

我们下了车,再步行去那家饭店,正走着,爸爸向大楼上黑洞洞的窗口一指,说道:“瞧,到了晚上就怪安静的,是不?”

“你的专用办公室里一直是很安静的,”我答道。

“那可是个飓风眼哪,孩子。”

“只要你喜欢就好。”

“对,我喜欢,”他说。“我就是喜欢,奥利弗。”

他所喜欢的,自然不会是金钱。也不会是手里那耀眼的权力,地方发行债券,公用事业或者大公司发行股票,一发就是千千万万,在这方面他就有不小的权力。不,依我看,他所喜欢的是责任二字。如果责任二字也可以用到他身上的话,那我觉得激发爸爸那份劲头的就是这责任二字。无论对纱厂(没有纱厂就办不起银行),还是对银行,对银行奉为精神导师的神圣学府哈佛大学,他都不忘记自己的责任。对我们这个家自然也是如此。

“我已经六十四了,”整整一年以前,看过了上届的哈佛一耶鲁大赛,当天晚上在波士顿爸爸就曾这样说过。

“要到明年三月才满六十四哩,”我当时就这样说,我就是要他知道他的生日我是记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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