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个从沉船上打捞回首的舵盘。
那个沉重而古旧的冰冷金属转盘,轮一下就发出吱呀呀的声音。漂洋过海的大船,才是斯凯计划要做的生意。
如果未来的目标里不能到达星辰,那就往无垠的大海上去。
尼日斐上空的云层被风吹的翻滚涌动。这片蔚蓝的天空也像是蔚蓝的大海一样。总有一天,会成为斯凯安身立命的地方。
第三十四章
斯凯在尼日斐花园看了一整天的书。她饶有兴致的坐在沙发上,看到宾利小姐抓住所有细小的事件夸赞达西先生。
达西看书的时候,宾利小姐会夸赞达西的书房。出于昨天在斯凯这里碰壁的原因,宾利小姐这次就没有询问斯凯关于达西藏书的看法了。
如果她问的话,斯凯抬头看看被夸赞‘藏书丰厚’的达西。宾利小姐的那些夸奖实在是让人感觉脸红,达西在斯凯似笑非笑的打量之下,多少有点恼羞成怒。
他至少有一个书架的书是从天空书店买来的。如果一定说谁的藏书比较丰富的话,那应该是书店原本的主人才对。
“我想藏书的多少不能用来判断一个人的学识,看进去了多少内容才是最为本质的东西。”达西放下手中的书。
他在看的是一个系列的读本。斯凯瞄了一眼他的书脊,确认这不是当初社会契约论之类的内容了。可见随着年龄的增长,达西先生的知识储备也在不断的增加改变。
“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认为藏书量也是一个很好的衡量范围。毕竟一个人如果身边连几本书都没有的话,那也就谈不上什么有才华了。”
斯凯旁边一直都没有说话。她手里只拿了一本《布道集》,根本谈论不出什么话题来。而这本书的内容,就如同干柴口感的鸡肉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但即使斯凯没有说话,宾利小姐的眼刀却还是时不时的朝着她飞过来。似乎只有她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才是真的上上大吉。
转而达西开始写信了。宾利小姐又夸赞起了达西写信的功底。
宾利先生在边上连连躺枪,他一气呵成的写法被诟病了一番,转而衬托出的是达西写信的仔细斟酌。
斯凯没有收到过达西的信件,但她多少可以想象一下达西会写出什么东西来。
她本来是看好戏的姿态,但还是无缘无故的被牵连了。
明明是宾利姐弟在讨论写信的方法,达西却突然说道:“我认为信件之所以是信件,就是有一个固定的格式。我们用信纸来誊写,然后用火漆封口。这样一来,收到的人会感觉到写信人的诚意,这样的通信方式也才合乎礼节。”
“这是当然的,难道还有人不这么做的吗?”
达西听到了宾利小姐的询问之后,表情高深莫测的转头看向斯凯,出声说道:“我曾经收到过一份有趣的信件,写信的人把纸张折叠成千纸鹤给我。”
斯凯被达西打断了阅读的进程,当然这本书的内容本来就没有多少意思就对了。她缩了缩脖子,给自己辩驳道:“说不定是写信的人想要表达什么特殊的意义呢?”
比如想要开始一场远足。不告而别总是要表现的比一般的信件更潇洒才好。要是留下一份中规中矩的纸张来,那就成了离家出走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