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定你应该看得懂。”
“这是……你怎么受的重伤?”林溯疑惑地看向他。
“七年前,我送你走后,回来的路上被人截住打成重伤。指使的人就是连弈。”
林溯瞳孔放大,惊诧道:“我不相信。”
“我这里有证据,三百万的金额交易。”他又递了一份文件过去,林溯看完根本反驳不了。
连弈,他怎么会?怎么能做这种事?
“阿溯,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不把这些东西送上法庭。”绕了半天,苏明终于说出主题。
“什么事?”
“跟我在一起。”
“不可能的。”林溯一口否决。
“阿溯,我也不想这样,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能想到的只有这个,只有这样你才能答应留在我身边。我已经订好了机票,我们现在就走,连弈他永远不会找到我们。”
“不行,我不能这样……”林溯站起来想走,却浑身发软。之前那种苏明给他下到汤里喂给连弈的迷药,现在放到了他的咖啡里。
他试图说服:“苏明,你不要这样,我们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
“我不想跟你做朋友,一点都不想!”
林溯一直都在挣扎,可是浑身无力的他即便挣扎也只是小幅度的动作。最后还是被扶上了苏明的车。
“不要这样,我会恨你的。”
“我要回去。”
“苏明,你让我下去。”
“……”
林溯一直都在说话,苏明一直都没有理他。
车子在半路被紧急停了下来,苏明下了车,林溯留在车里,他从窗子看出去,外面被一群黑社会打扮的男人团团围住,大概有二十多人。而苏明也带着十多个人,两方对峙着。
“把林溯交出来。”带头的男人说。
“你们是什么人?”苏明问。
“废话少说,把人交出来!”
这条路偏僻,人少,即便有人路过看着这个架势也不敢过多停留。
林溯想着应该是连弈派来的人,他不想他们两败俱伤,艰难地扶着椅子去开门,车门却被锁了,他对司机说:“开门!”
“不行,老板说不能开门。”
“你不想你们老板出事吧,开门我去解决。”司机看着外面的情况,明显他们的人少,打起来是他们吃亏,便把门打开。
林溯扶着车艰难地走过去,问带头的那个人:“你们是连弈的人?”
那人没有回答他,他身边一个小弟拿着张照片给老大看了看,又看看林溯,小声说:“就是他了,那边要找的人就是他。”
带头那人颇有礼貌地走过来:“林先生,我们主人要见你,可能要麻烦你随我们走一趟。”
“不行!”苏明挡在两人中间,对那带头的人说:“麻烦这位先生告诉你们主人,我和阿溯要去旅游,想见他只能改天了。”
林溯绕过苏明,走了过去说:“麻烦带路。”
可能是药效的原因,他坐到车上就睡着了,车子开往哪里也完全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