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步步这本书中,丁家二少丁承业可算是最资深的反角了。
但这个反角与其他的反角不同的是,他做了很多恶事,无论书中的主角还是书外的读者都恨不得其一死而后快。但自始至终,他都不是一个大boos,不是最冷血的那个,不是最凶残的那个,也不是最腹黑的那个。如果有一个恶人排行榜,他充其量也只是个小虾米。
丁二从一开始就以一个纨绔的形像出现,即使原先那个丁浩的死,基本上是他一手造成的,他的本质也不过是一个纨绔。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带着一帮狗奴才调戏调戏良家妇女,其实是很多淫民的理想,而当时的丁二少,做的也不过如此罢了。
如果没有杨得成逆天的穿越,那个叫作阿呆的丁浩的死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他丁二少依然可以轻松地调戏女人,打打家奴,拿老爹的银子花差花差。不管他那个腹黑的亲爹最终有没有谋到丁家的家业,他要做的,都只是个纨绔,最多也就是败败家而已。
然而他的运气很不好,他遇到了带光环的主角。于是,注定,他的生活要改变了。而他非常不明智地选择了与主角作对,一条道跑到黑地为恶。
他说:“我本甘心做一个衣食无忧的二少爷,从未想过篡夺家主之位……我不想当那个劳心劳力的一家之主,可是它本应该落在我头上时,凭什么我得拱手相让……”
这话说来其实也颇有道理,试想世上有几个人能对到手的荣耀财富让人劈手夺去而无动于衷的。于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在他看来天经地义该是他的东西,自然要去抢回来。而这抢回来的手段……嘿,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多了去了。何况,他还有一个腹黑的亲爹在身边为他出谋划策。于是丁二少在这条路上一步步地越走越远,从原来纨绔子弟的小奸小恶,到谋兄弑父的大奸大恶。丁二少终于成了头上流脓,脚底生疮的真正的坏人。
然后命运急转直下,当杨浩从芦河岭出来时,丁二少完全失去了与男主对抗的实力。掐死雁九,人伦上来说,他是弑父,但他并不知情。确切地说,只不过是他迁怒于人的无赖表现而已。尔后千里逃亡,也算是吃尽了苦头。然而变故和磨难没有让他脱胎换骨,当然也没让他失去生的意志。而是为了得以苟延残喘,含羞忍辱做了人家的娈童。这个态度倒有点像现在一些人说的“当你被生活强奸,无力反抗时,能做的只有最大限度地摆对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