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五万年前,一批土着首次来到澳大利亚大陆定居,到了大约两百年前,大量的欧洲白人移居,是人类第二次移民澳大利亚。
欧洲人大约在十七世纪初东渡寻找黄金和香料时,首次发现澳大利亚,并绘下了航海图。荷兰人称这片土地为新荷兰,但是直到十八世纪末期,库克船长从英国出发前往南太平洋,展开一次探险行动,才发现澳大利亚东部,并占领东岸一带,开始了澳大利亚的大移民历史。
库克船长发现澳大利亚后不久,美国便宣布独立,迫使英国要另觅地方流放罪犯,于是便在澳大利亚开辟新监狱。流放囚犯的政策到了一八六八年才停止,那时罪犯及刑满释放人员已占人口的九分之一,其余则为自由殖民及土生澳大利亚人。到这时候,澳大利亚已被开发了大量的土地。
一八五零年,澳大利亚发现了黄金,又吸引成千万的淘金者蜂拥而来。
在十九世纪中期,澳大利亚社会才逐渐开始了解国家主义的意识,到了二十世纪初,澳大利亚已发展成为都市化的国家,组成澳大利亚联邦。
今日的澳大利亚为政.制,移民以欧亚为主,形成了独特的多元文化的特色。
西澳州长霍比特对于范无病的.再次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因为范特西公司股票增发成功的缘故,公司得以在短时间内形成了第二次开发热潮,整个西澳的经济发展受到了非常显着的影响,而雇佣的工人数量也增加了大约五千人左右,随着公司的继续扩张,这一数字应该还有较大的发展。
五千人的就业机会对于中国.人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于西澳州而言,那就是相当不俗的政绩了。
“整个西澳州的面积,大概能够占到全澳大利亚的.三分之一,但是人口还不到两百万,其中集中在首府珀斯的就有差不多一百五十万人了,五千人的就业机会,相对于这个地广人稀的州政府而言,确实不是小数目,加之前进驻的员工,目前为公司工作的西澳州居民,已经超过了一万人以。”范无病对沈盈介绍道。
沈盈看着车窗外的景色,宛如进入了原始森林一.般,要不是脚下的道路确实是水泥路面,她还真以为是在森里里面迷路了,因为不时地有袋鼠从大路中间蹦过去,让她感到很有一些兴奋。
“无病你看,那边儿好像是一只考拉!”沈盈降下了.车窗,指着对面路一棵桉树面的考拉喊道。
范无病笑道,“那.东西看着好玩,其实是会咬人的,不过澳大利亚这里的动物保护观念非常强烈,你最好不要招惹那些小动物,否则很有可能会被驱逐出境的。以前国内有人过来这边儿留学,发现院子里经常有鸽子什么的,刚好打了几只来炖汤喝。结果这些鸽子都是野生的,肉质比较粗硬,炖了很久都炖不烂,只好就倒掉了。邻居就发现了这件事情,于是就去了警察局举报,结果把那人给抓了起来,两年监禁外加一万澳元的罚款。”
“这个刑法确实是比较严苛了。”沈盈吐了吐舌头说道,“不知道踩死蚂蚁犯不犯法?”
“那就要看看你踩死的那种蚂蚁在不在保护之列了。”范无病笑着回答道。
虽然霍比特州长对于范无病的到来表示了极大的热忱,但是澳大利亚人的习惯毕竟同中国人的习惯不太相同,所以吃请这种事情就看的淡一些,倒是安排了人陪同范无病和沈盈去参观州政府,并全程给他们做了关于澳大利亚政治制度的讲解。
范无病之前已经经历了这一番历程,自然就不会觉得有什么新鲜的,但是沈盈还是第一次来到澳大利亚,对于一切都感到非常的新奇,兴趣也非常浓厚,幸好众人的英语程度都不错,交流起来毫无障碍。
这一次为两人做讲解的,依然是之前在悉尼为范无病做过导游的台湾籍女子杨慧玲,距离一次范无病到这里,不过才两个多月的时间而已。
看到范无病这么快就回来了,杨慧玲也是感到有些惊奇的,不过再看到对什么事情都感到非常新鲜的沈盈,杨慧玲就不禁有点儿羡慕这一对金童玉女了,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嘛。
“澳大利亚是英联邦成员国之一,政治机构和习惯沿袭西方的传统,实行两院制的议会制度。参议院每一州十二席,每隔三年通过公民投票选举一半的议员,议员任期六年。众议院则按照各州比率通过公民投票选举产生,议员任期三年,每一州的代表至少五名以。在众议院中占多数的党或多党联盟将组成政府,提供总理和各部部长人选,政府部长必须是议员。”杨慧玲向沈盈介绍道,“内阁是政府制定政策的主要机构,它由总理主持,部长中约有一半是内阁成员。内阁会议不拘形式,秘密举行。内阁的决定通过行政委员会批准后便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委员会是由总督主持的一个程序性的组织机构。虽然所有部长都是行政委员会成员,但通常只有两、三个部长出席会议。”
“澳大利亚的总督就是英女王吗?”沈盈问道。
杨慧玲摇头回答道,“澳大利亚总督是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代表,他的作用是在议会和总理在国家重大问题发生严重分歧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时,进行调解或作出决定。不过近几年来,澳大利亚民众也在尝试实现独立的共和制,以省去设立总督府及每年负担英皇家巡游澳大利亚所需的费用。但民众的调查显示,更多的澳大利亚人更习惯于现行的制度,认为现行制度有利与限制集权与国家的安定。”
澳大利亚总督是澳大利亚的君主在澳大利亚的代表,按照现行的澳大利亚和英国法律,澳大利亚和英国共有一个君主,而这个君主常驻在英国。因此,澳大利亚总督在一般情况下行使着国家元首的职务。
作为君主的全权代表,总督在法理拥有很大的权利。宪法赋予他国家的最高行政权。他也是三军统帅,可以制定和取消法令,并且有权任命和罢免议会,各部部长和总理。但是,按照英国的西敏制传统惯例,总督不干涉行政,并按照总理的建议行使权力。
同样,法理总督由总理提名,而由君主任命。但自从英国在三十年代确认了各自治领的独立地位以后,君主就没有拒绝过澳大利亚总理的提名。同样的,在总督任命的问题,君主只遵循澳大利亚总理的意见,而不考虑英国首相和议会的建议。实际,总督的任命和罢免都掌握在澳大利亚总理手中。
这些法理的和惯例的矛盾有时会造成争议。在一九七五年的宪政危机中,总督约翰.克尔以总理无法将预算案通过参议院为由,解散了爱德华.惠特拉姆任总理的政府。
当时,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决定不予干涉,理由是澳大利亚已成为独立国家,其总督就是元首,而宪政危机必须由澳大利亚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