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那年,我离家出走跑到我的小学女同学的所在的学校里,枫叶一样飘落在一个乒乓球台边。我的小学女同学从楼上飞奔下来看到我,怔在我的跟前。旋即,我看着她找她的同学借五元钱,拉着饿得肠子打结的我往校门口的商店里跑。她卖了一碗“康师傅”牛肉面,泡好,然后,不顾我的拒绝,一口一口一大团一大团喂到我嘴里。看着我狼吞虎咽,她泪光闪闪。
我的这个小学女同学,母亲常年卧病在家,读书的家全是亲戚们的资助,穿的全是人家的旧衣服。给我写信为了省两毛钱的邮票钱,通常一写就是十页纸。
我的这个清贫的小学女同学,给了我一生富足的情感。我的同文如果让看过的人有所感怀,那都是她给予的感化!
物质上的清贫不可怕,怕的是情感上的一穷二白!
18岁那年,我滥爱成灾,人尽可友。我在无数的男孩子之间纠缠,常常夜不归宿。家成了我的旅店,想回就回,想走就走。不打一句招呼。父母都成了我的服务员。
有一天深夜里,我玩到凌晨2点才回来。回到家门口,看到了家里的灯亮着,我还没敲门,父亲却将门打开了。父亲没骂我,没用眼睛瞪我。只问,吃饭了没有?没吃我给你去热。我愣在那里,喉咙哽咽,只点了点头。
人世间,最能包容自己的人,不是自己的老公(老婆),不是自己的情人,而是自己的父母!老公(老婆)在你变坏随落的时候,很有可能对你不理不睬,甚至绝情而去。而父母永远不会,你再坏,你还是他们的女儿,哪怕他们什么都没有,他们还会为你亮一灯盏,热一份热乎乎的饭菜!
20岁那年,在快要过20岁生日的时候,与第一个男朋友第二次分手。我对男朋友说,十天之内,我不去找你,你也不准找我,如果我们还能相遇,我与你再继续。
第六天,也就是我生日那晚,我与男朋友谁也没有打电话谁,他从我们经常一起散步的那条街道走过来,我在那一条街道走过去。我们在看见对方的那一刹那,都像电影里播放的慢镜头一样,向对方飞奔过去。我们什么都没说,双双泪如雨下地狂吻起来——
原来我的男朋友,在我与他分开的五个晚上,每天下班吃过晚饭后,都在这条街道徘徊,守望我的出现。我对他说,如果我一直未曾出现,你会怎么办?他说,我会在这条街道徘徊三年,如果在这三年之中,你一直未出现,我会自动消失。因为,我已对得起我爱你!
所有的初恋,不一定都是和风细雨,艳阳高照,都有完美的结局,可是一定都是一样的刻骨铭心!爱一个人,也许会要守候一生,也许只守望一段,但只要守望过,也许会有奇迹发生!如果从来没有守望过,一定是无缘无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