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生活了一十一年,从七岁到十岁,共养过狗崽子五只。这五只狗崽崽,最短的只活过三个月,最长的活过八个月。尽管它们都先后由一只只活蹦乱跳的狗崽崽变成了一只只硬挺挺而冰凉的死狗崽崽,尽管也过去了二十多年,但它们象极了我的童年,有着快乐、青涩、彷徨、无助、忧伤,无论我活到哪一天,都能呼吸到它的气息。那里面的人,那里面的事,就象站在我跟前,就象发生在即刻。
第一只狗崽崽第二只狗崽崽第三只狗崽都是堂哥冒着被打断腿的危险从邻村偷回来送给我的。堂哥喜欢我,堂哥知道我喜欢狗崽崽。只要我喜欢的东西,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只要他能登上天,他也会去摘给我的。我得到了我喜欢的东西,我就会笑。我笑起来脸上有两个酒窝。堂哥最喜欢我脸上的酒窝。很多年,他陷在我脸上的酒窝里,无力自拔。
第一只狗崽崽,是公的,黑毛,油光发亮。它的毛发与堂哥的毫无二致。我天天摸它的毛发,盼着自己快快长高。因为堂哥大我十岁,有两个我高。我只有长高了,才能抓到堂哥的头发。尽管我爬在堂的背上看电影时也曾抓过堂哥的头发,但是爬着抓与站着抓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可是我摸狗崽崽只摸了三个月,这只狗崽崽就死在狗咬耗子多管闲事的事件上。
这只狗崽崽看见房屋里的地上有一只小死耗子,见无一只猫猫与它争抢,竟然一小口一小口一小块一小块都吃进了肚子里。死耗子是妈妈特地买耗子药给毒死的。狗崽崽怎能不死呢?!我看见它在地上打滚、悲啾、挣扎、闭眼。我第一次目睹了一只生命结束的全过程。可是只有七岁的我只知道哭,不知道去用大方肥皂泡水给它喝,如果知道,狗崽崽是绝不会死得那么惨烈!
无知是可以导致生命的一种意外结束!
第二只狗崽崽,是母的,花毛。它的性情与堂哥一样的温柔。我写作业,它钻到我腿上来;我手里拿吃的东西,它朝我摇头晃脑,一跳一跳;我坐在草坪上晒太阳,它笑着舔我的手心。堂哥喜欢举我,我生出来,他举我,我七岁了,他还抱我举起来打圈圈。我的童年,被堂哥举成了一朵朵花,开成了一只只太阳。
只是,这只狗崽崽过于多情,有一天,村里的山红家的小公子狗崽崽跑到我家里来玩儿。她对小公子狗崽崽一见钟情。小公子狗崽崽跑回家去的时候,她不顾我的阻止,也跟着小公子狗崽崽跑。路过一口池塘的时候,她一个闪失就钻进了池塘里。池塘里的水很深很深,我没命地叫着堂哥,堂哥从桃山上冲下来的时候,狗崽崽已经象海棉一样,浮在了水面上。这只狗崽崽一共活了四个月零四天。
我的脸流成了两条小溪。堂哥屈下身子,四妹不哭,四妹不哭。哥给你再偷一只回来。
第三只狗崽崽,是公的,谷黄色毛,体格健壮,象堂哥的身板儿。我喜欢看它走路儿,稳健有力。我喜欢抱它。我天天抱天天想着自己快快长大。等我长大了,就可以抱堂哥。堂哥抱我抱了七年,我也应该抱抱他,让他知道被四妹回抱的感觉。可是我抱狗崽崽只抱了五个月零十天,再也没抱不着狗崽崽了。
外村里有个喜欢吃狗肉的男子,到处打狗吃。见我家的狗崽崽体格健壮,肯定味美,瞄了很久,终于一刀飞了过去,不偏不歪地落在我家正在田里玩耍的小狗崽崽身上。小狗崽崽当场死亡。
这一幕,是哑巴的女儿回香一五一十向我描绘的。我心痛了很久很久,却发觉自己没有了眼泪。
三只活狗崽崽都变成了三只死狗崽崽,就象堂哥之于我的爱情,世俗不准许的东西,注定夭折。若是不夭折,只有更多的伤与痛。
不想再养狗崽崽了,回香却总是跑到我家里来玩。回香家住在我家下坡,三分钟就可以到达。回香与我同龄,大我六个月。回香与我是本村与邻村人人皆知的小美人。回香有一只微微上翘的鼻子,象极了古希腊美女。我们这两个本村人与外村人看着长大的小美女,长大后都没有为本村或方圆的邻村奉献一个美女后代。
我是因为随父迁往了城里,没有机会奉献。回香呢,也去了城里,打工、做小情妇、坐台、得性病。她从城里回到村里想奉献的时候,村里的男孩子没一个敢娶她。她十八岁那年,带着性病与忧郁离开了人世。
我们在学校里是同桌,在家里是同伙。回香在家里是老大,我在家里是老小。农村里的老大与老小的命运是有很大差别的。回香每天放学必须要杀两篓猪草,不杀的话她那个哑巴母亲会叫得她头脑发麻。我呢,全凭自己的兴致,想去玩了就去杀猪草,不想去外面玩就在家里看家。
这种差别让回香过早地成熟起来,她的鬼点子比我多得多,也造就成回香以后的悲惨命运。
回香见我为死去的三只狗崽崽天天神伤,就告诉我邻村里的刘山爹家里有一群快满月的小狗崽崽,而且只只都是白毛,可爱极致。我被回香说得心动,就说去刘山爹家里去买。回香说你去买狗你妈肯定不会给钱给你,不如我们一起去偷。
女孩子去偷狗,在本村与邻村都史无前例,况且要去偷的这家主人刘山爹是打猎为生的,目光锐利而凶恶,看着都怕三分。他家里有炮枪,发毛了真的会开炮枪的。
但是回香不怕。回香将她的作案计划告诉我之后,我也不怕了。回香还告诉我,一定要偷回一只公的,一只母的。公的给我,母的给她。等它们长大后,就让它们恋爱,结婚,生许许多多白狗崽崽儿,等她出嫁的时候,她要带狗崽崽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