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樱。”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挂在食指上晃悠的车钥匙一把握进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樱对面,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车,我来晚了啊,不过刚才差点没认出你,我还以为走错门了呢,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啊。”
“你又乱讲。”孟樱合上了书,“从小到大就爱欺负我。”
左晨旭颇为得意:“也只有我能欺负你。”
孟樱怔了一下,低下头没说话,她从小就是内向腼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负,从幼儿园开始,左晨旭就在她身边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有人对她挥拳头,他就敢把拳头砸到对方脸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着她的辫子说:“你真没用,总是要我保护你。”
“不过没关系,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只有我一个人能欺负你。”
孟樱觉得自己应该是会被这句话感动的,这句话又霸道又温暖,她的少女时代曾无数次被感动过,那让她觉得自己是很特别的。
但奇怪的是,这次没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个荒诞的念头,为什么要用欺负来作为占有的奖赏呢?
像霍云松说的,一直陪着她,只有让她一个人了解他,不是更好吗?
第14章青梅竹马
左晨旭没有发觉孟樱的异常,从扎着羊角辫因为迷路会在巷子口哭的小女孩到现在秀丽婉约的女人,他觉得孟樱在这十几年中并没有什么改变。
一如既往地温柔,像是春天的暖风,和她在一起,他永远觉得舒服自在。
她知道自己所有的事,她知道自己的性格,她永远不会怪自己,所以在北京那么多年,他还是很想念她。
就好像吃惯了外头天南海北的美食,还是会惦记家乡桥头的那甜碗豆浆一样,这种植入记忆深处的温暖他永远忘不了。
尤其是和黄璨的相处已经让他精疲力竭,他几乎是迫不及待想要逃离她的身边。
要说起来,黄璨也没什么不好的,出身好,带着好人家女孩儿的骄矜气,但也不讨人厌,交往之初,他们感情还是很好的。
可一时的新鲜喜爱并不能维持太久,毕业以后,越来越多的问题浮出了水面,黄璨家在北京,想要他也留下来,并且如果以后结婚,黄家愿意为他的事业提供帮助。
左晨旭却想回到家里,他家的生意已经做到了省城,有人脉,有资本,他在省城里开始会比在京城方便很多,虽然北京是天子脚下,可俗话说得好,宁做鸡头不做凤尾。
他要是一开始就靠黄璨,以后还能在家里抬得起头来?他又不是没本事的小白脸。
除了这个,他也实在是有点厌倦黄璨自以为是的性格了,这位大小姐自作主张的事已经不止一次,他的人生,没有道理要听别人的安排,哪怕是以为了他好的名义也不行。
回老家前,他和黄璨大吵一架,他正式提出了分手。
这次组织同学会,一是觉得高中同学好久不见聚聚也好,二是重新联系上自己在老家的人脉,他已经决定要在省城创办一家公司,先借着这个聚会摸摸底也好。
“说起来,樱樱你怎么回老家了,我还以为你会留在省城呢。”左晨旭对孟樱到没有什么人脉不人脉的想法,在他眼里,孟樱一直都是需要保护照顾的对象,他找谁拉关系也不会找她。
孟樱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