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人痛的撕心裂肺,手枪从他手上划下,满地都是他的鲜血。
林墨并没有立刻杀了这个人,因为他还有问题要问这个人:“你看,你的同伴拉都不拉你一把就跑了,可见他压根就没把你当成伙伴,对于这样没人性没温度的团体,你还留着干嘛?”
“你到底想怎样!”男人双目充血,几乎是咬着牙说的话。
林墨耸肩道:“没想怎样,只是,想跟你好好谈谈。”
“呵!”男人冷笑,“打穿我的手脚,然后想跟我好好谈谈?”
林墨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是啊,你或许会觉得我比较狠,但不这么做的话,可能我早就被你给弄死了吧,况且,我特意打偏的,没有打断你的手筋脚筋,只要好好保养,好起来很快的。”
男人微皱了下眉:“你是要拉拢我?”
林墨歪头一笑:“是啊,只要大哥你愿意加入我的团队,我保证给你的好处绝不会比犹卡斯给的少,而且,我们团队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温暖的‘大家庭’,绝对不存在会丢下同伴一个人跑路的情况。”
“呵呵。”男人冷笑,“天真!生于末日,既然要生存,你讲的那些东西都不可能存在,就算存在,也不可能聚集到一起,人越多,贪婪和自私就越多,你敢保证在饿到极致的时候,只剩一块面包,你还能分给你的朋友吃?”
“能啊。”林墨毫不在意地挠了挠后脑勺,“反正,在我这里资源管够,根本不存在几个人抢夺一块面包的情况。”
“年轻气盛,口气狂妄,不知天高地厚!”
“对,我就是年轻气盛、我就是狂妄,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可我有狂的资本,怎么样,你要不要考虑加入我?”
“...”
“怎么不说话了?失血过多太虚弱了?”
说着,林墨示意性地要去拉他一把,却被他给拍开了:“就算我现在束手就擒,你认为,我会一直待在你那,不背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