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林墨便走到公寓的落地窗前,随手擦了擦窗户上的灰尘,往街道上看去,只见街道上有两个人正在展开生死时速...
这里所谓的生死时速呢,就是一个有枪的追着一个没抢的人一路狂奔,狂扫。那个没抢的人到处躲,甚至胳膊都受伤了,所跑之处留下了一路星星点点的血迹。
嗯?那个跑路的人怎么这么眼熟?
林墨微抽着嘴角,立刻将系统背包里的98k取了出来,装上八倍镜,对着跑路的人瞄了过去,当他看清跑路的人是露西后,脑子里瞬间又升腾其了那句话:这该死的缘分...
然后,他又把狙瞄准了追着露西边跑边开枪的人,是个年轻的小伙。
本来林墨还以为是这个小伙占上风呢,毕竟人家手里有枪,谁知,一看,这小伙身上的伤势远比露西严重的多,基本被划得体无完肤,一看就知道是被剑所伤。
咳咳...这个露西有两下子啊,在人家有枪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把人伤成这个样子。
可尽管这个男生伤势比较重,可人家毕竟有枪,现在又是猫抓老鼠中的猫咪角色,露西现在也受伤了,被逮着一枪打死也是迟早的事。
要是林墨没有撞到这件事也就算了,既然被他看到了,他又怎么会让露西死在这家伙的手上呢!
于是乎,林墨便举着狙,瞄准了这个男生,看准了时机,一枪崩了过去。
子弹瞬间穿过这个男生的脚踝,男生一下没站稳,原地摔了个狗吃屎。
林墨随即把狙给收了起来,立刻下楼去找露西。其实他本来是可以杀了这个人的,但他并不想自己的手上沾太多活人的血,所以才故意瞄准了那个人脚踝,让其不能再继续去追露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