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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 2)

“赏心悦目,秀色可餐啊!”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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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笑完毕,还是该乖乖送药方去。闫诺决定使劲迷着眼睛装近视,一来也算是考验自己的演技,二来遮挡自己这特殊的瞳孔。

如果是现代,带个隐形眼镜就行了,多方便。唉!来了也这么多天了,是时候想想家了。毕竟因为性取向问题跟家人闹翻,但是一言不发离家出走,还走到唐代来也太说不过去了。虽说历来穿越小说中回到现代的例子很少,但自己也该上上心,找个半仙什么的算个命。唐代,唐代,也不知道那个袁天罡还活着不……

就这么胡思乱想的来到云龙客栈门口,心里总觉得又回到了彩蝶馆。马上就要装蒜骗人,闫诺深吸了一口气,眯起眼睛冲了进去。

缘分加上巧合,刚刚进门就碰到念奴娇从房间走出来,闫诺撩着裙角,三步并作两步抢上前去,细着声音说道:“小姐留步!”

回头看是一个陌生的大婶,念奴娇迷茫地问道:“您是在叫我么?”

“是啊姑娘,刚才门口有位俊俏公子托我把这张药方给你。”

“俊俏公子?是不是头发很短?”

“是了是了,我还道是哪里来的异族小伙子呢!”

“她往哪个方向走了?走了多久了?”急切地抓住闫诺的肩膀,念奴娇大声问道。

闫诺没想到对方的反应竟是如此激动,心中更是内疚,只把自己来时的方向说了,又道:“他已经走了一段时间了,怕是追不上了。”

念奴娇才不管这些,手中抓着药方,冲出客栈。闫诺无奈的摇了摇头,向夏雪的房间走去。

昏迷中的夏雪眉头紧锁,看得闫诺心中难过。走过去试了试她的体温,还好没有发烧。“你啊!怎么又病成这个样子。那天我是不是吓到你了?你是我来唐朝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虽然我不想骗你,但是这种事……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你还记得么,我们认识的时候我曾经暗示过你。可能你觉得那是个玩笑吧!你们不要再找我了,我这人别的不行,但躲猫猫可是一流的。等哪天我安定下来了,我会回洛阳找你们的。”

自顾说了一堆,估计念奴娇也该回来了,闫诺将事先取来的五十两留下,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边走边脱掉厚重的衣裙,直接扔到路边。反正等夏雪醒来,也会知道自己来过。至于脸上的易容,闫诺也懒得去洗,就顶着一张丑脸往镜影阁走去。

古代的青楼跟现代拍得电视剧还是有一定差别的,至少镜影阁的姑娘全都是卖艺不卖身。平日里只陪客人喝喝小酒就有大把银两进帐,每年一次的竞选花魁,更是跟选秀节目一个意思,那几天挣得钱,就是躺着花八辈子,都花不完。

一进镜影阁,闫诺心知花魁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见到的,也就花钱在大厅中找了个位置,随着富家子弟一起等着燕玲珑那每晚黄金时间的琵琶独奏。

其实闫诺不懂音乐,虽说学过吉他,但上了两次课后手指疼得令当时的女友哭了半天。最后课也没上完,便宜买来的吉他躺在角落里,理所当然的积满了灰尘。

一阵清脆的铃铛声响,全场的人都激动的站了起来,闫诺也不例外。伸长了脖子,终于见到花魁的庐山真面目,不由得抹了把口水。

燕玲珑,年方十九,披散着头发,打着赤脚,脚上系着一串打造精美的铃铛。美貌再加上这种致命的气质,闫诺一下子被电到了。奇怪的是此时她脑海中想的并不是将燕玲珑追到手,而是君流火那次离去时意犹未尽的笑容。

使劲摇头将君流火甩到了脑后,听着燕玲珑弹的琵琶,就这么静静过了一夜。天色将明的时候,意想不到的客人居然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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