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山下有一白云镇,相传,白云镇有世代守护不归山宝藏的死士,
找到死士就能找到宝藏,得不归山宝藏者,方能富甲天下。
因此,无论何时,这里都人来人往,但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能找到宝藏。
商时序利落的翻身下马,把缰绳丢给小二,头发一甩,大步走进客栈,好一个潇洒俊逸的小公子啊。
她吊儿郎当的点了壶茶,坐下听书,一副纨绔模样。
说书人在台上激动的说着不归山宝藏的传说,
商时序一边听着,一边观察客栈里的这些人,
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亡命之徒,不知是哪个势力派来寻找宝藏的,像他这样的白面书生,当真是格格不入。
恐怕自己早已被盯上,但幸好,小姨母应该快赶来了,
而且,她商时序也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她自幼跟着小姨母习武,虽然经常偷懒,
导致只学了个三脚猫功夫,但是,论轻功,没人能比她更快。
她就是这个世界上,逃跑速度最快的女人,
之前姨母还嘲笑过她,但商时序表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武功再高,也只能看到我潇洒的背影。”
二楼堂食的女侠客饶有兴趣的看着商时序,嘴角微勾,露出势在必得的自信笑容。
旁边的两个男子翻了个白眼,嘀咕了几句:“小师姑又这样,每次下山必定要欠一屁股的情债。”
女侠客耳目机敏,听见两人嘀咕,一手一个耳朵,拧的两个男子不停求饶。
“多嘴!两个小兔崽子,我看你们的耳朵是不想要了,老娘这叫及时行乐,你们懂个屁,
待会儿你俩悄悄跟着下面的那个小公子,看看他住那儿,哼~”
说完松开那男子的耳朵,大笑着离开了,丝毫不管身后两个人无声的抗议。
终于办好了住宿,商时序伸了个懒腰跟着小二向房间走去。
还没舒心一会儿,熟悉的感觉又来了,怎么又有人在后面跟着自己,
是自己的后脑勺过于圆润,所以看起来很好敲闷棍吗,
早知道就不心急了,等等小姨母和她一起来好了,
要是小姨母在,一定会把这些觊觎她后脑勺的人痛打一顿,如今,只能将计就计,小心为上。
商时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进房间,躺在床上假寐。
过了许久,房顶似有异动,瓦片被掀开,一束光线直戳商时序眼睛。
商时序痛苦的皱眉,却不敢轻易挪动身体,这两个笨贼,阳光都照她脑门上了,
在房顶上声音还这么大,真是劳烦你们煞费苦心登房顶,还不如明抢来的方便。
“师兄,他好像睡着了,我们要不要去告诉小师姑,让她直接霸王硬上弓啊?”
一名男子憨笑着,看着躺在床上的商时序,
他觉得这人十分文弱,就小师姑那通天的功夫,一定能够把这人邦回去做压寨夫君。
另一个男子看起来十分不赞同,他伸手打了提议男子的后脑勺,把人打的一个踉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