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鬃难产。
不得已,身为指导员,陈顺必须在军马场里守一夜,他整夜没合眼,回家路上遇见送信的穗子,听说杜蘅早晨在车站等信,脸都吹白了,心口首先疼了一下,自行车脚踏起落得更重。
自行车细致,可不比他的黑色顿河马。
在他身下被他踩得咯咯惨叫。
临近家门口,陈顺又变得轻手轻脚。
一进屋,掸尘挂衣服,一通忙活把手洗干净才到床边看她。大虾似的缩着,小脸煞白,嫩粉色的嘴唇嘟嘟喃喃一直在说梦话,眉心拧着,怎么看都不像在做好梦。
陈顺的心揪紧了。
结婚一年,还是不敢动手胡乱摸她的脸。
又细又白,滑不溜丢,他这手老茧一不留神,只怕要把她绸缎似的皮肤勾出丝线来。
他哪里能舍得。
杜蘅只说自己梦到一个惊叹号,从不说惊叹号是什么,陈顺也不会追问。但他知道,梦到惊叹号之后,意味着什么。
陈顺听她这么说,偷偷吸紧了舌头。
生怕自己在吞咽被她听见。
可杜蘅的手已然探进那里。
一蓬旺盛的毛发,干燥卷曲,有淡淡的肥皂味,干净清爽,也有浓浓的雄性气息,勇猛粗旷,两股味道融合在一块儿,恰好是正派的陈顺开始不那么正派的味道。“好硬的鸡巴。”
杜蘅说。
带着几分软糯,也有刻意。
他的东西粗,她的话粗。
不管听过多少次,她说的“鸡巴”回回都像在拧陈顺心尖上的肉。
他又痛又痒又胀。
几乎立刻响应她的逗弄。
他在她手里硬起来的,杜蘅用食指点触柱身上的青筋,再用薄茧最丰厚的拇指摩擦他的马眼,拨开那里最窄小的肉,将茧往里头送一送,碾一碾。
很快,前液淫了出来。
读书人懂的就是多,陈顺最受不了这个。浑身肌肉发硬,山丘似的绵延起来,乌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她。
有细腻温情也有粗旷性欲,呼吸一声比一声粗。
男人的喘息有时比女人更煽情。
他拨拨裤头,索性把胀大的性器释放出来,别闷在裤裆里。
大白天,农家小院光线充足。
杜蘅推开被子,垂下睫毛,看他彻底勃起的长物。
她戳弄鼓起的青筋,按压,截断血流,玩弄了起来。总觉得皮下的脉络是一条条小青蛇,随时突破可观的肉柱,蹦出来咬她一口。
她把马眼里溢出的液体均匀抹开。
健康的男性荷尔蒙在空气里喷发。
还没开始撸动,这根蓬勃的东西狂喜似的,忍不住在她手里先跳了几下,突突的肉感直达脑神经,她很喜欢。
眼也亮了。
陈顺没贴枕头的那只耳朵血红血红,关节粗大的手抚摸她柔软的耳垂,下手很轻。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笑了笑。
笑声朗阔,抓人耳朵,笑容里大有纵容的意味。
纵容让他在这时又多出一分军人似的正派,高山一样巍巍峨峨,近乎完人。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完人?
她不喜欢,心里蛰伏的阴暗更不喜欢。在杜蘅看来,这是他慷慨地裸露自己,舍己为人,供她玩乐的意思。
然而陈顺从不这么想。他是愉快的,愉快地享受她带给他的新奇体验。
未必天下夫妻在炕上办事都一个样。
她喜欢什么样,他就喜欢什么样。
她的脸小,手也小,跟长着玩似的,想完全握住他那根东西是要费些劲,真是苦了她。再说,这可是平时拿笔的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