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是个喜欢说话的作者。为了保持文章的完整性,我决定不再经常性地在文章末尾添加类似作者语的东西,而将想说的话全部放在这个章节里。
二、将翠微居作为首发站,其实有极大的机缘巧合。最初我打算将说频俱乐部作为首发站,但是在那个论坛被骂了。其实也不怪别人,我把自己的贴子贴在不相干的主题下面,于是后来下面跟贴说:“版主,把21楼那个神经病的贴子删了吧。”
黯然。
龙的天空是我最早接触的魔幻小说网站,对它有一定的好感。但是不知是由于网络的原因还是我自己操作失误,文章贴不上去,于是换爬爬。爬爬也出现同样的问题,然后换翠微居。这回总算贴上去了。同小说的主角的性格一样,我也不喜欢太操心。既然翠微居可以贴上去,每次在翠微居上看看就可以了,懒得再倒处乱贴。模拟郑板桥的一句话:文章若是不好,贴满全世界也没人看;文章若是真好,自然会有热心人帮忙转贴。
三、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作者不校对自己的文章。说不得大师的佣兵天下是我读的第一部魔幻小说。我后来到处乱下载魔幻小说可以说受他之害不浅,又看过一些魔幻小说后,完全粉碎了我“是否魔幻小说都那么好看”的希望。但他的文章里错别字并不改正,我觉得很可惜。这么好一部小说,里面隔三差五出现个错别字,美玉有瑕啊。既然作为读者时腹诽过别人,自己当然尽量要改正。所以我经常校对自己的文章,从情节到错别字,常常修改。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不该那么早把小说贴上去。如果有人在开始就下载我的小说看,里面的错别字和情节硬伤相对多些。汗。
四、昨天好好放纵了自己半天。看电视(纸张的)。好久没那么轻松写意了。写小说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自从六月份就开始复习律考知识,确实弄得头昏脑涨。现在把时间放在写作上,主要是因为觉得通过的可能性太小。不过直至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放弃。
五、读小说是一种消遣,但是也可以成为一种乐趣。我个人认为,一部小说看了一部分后,能够对结局完全猜透的,不算上佳。如果看了一部分后,对后来的情节发展可以产生不止一个的猜测,最为有趣。我的写作技巧与文笔自然不登大雅之堂,不过也努力地朝着那种方向发展。在文中,特别是每章的引文里,偶尔会有些对后面情节的暗示。互动的网络小说,有些读者会对文中的角色有某些要求,比如与男主角成亲,不要死去等等。但如果我前面已经暗示过结局的情节,就会懒得修改了。
六、征求克洛斯的命运发展方案。
我从来不吝惜对配角的性格描写,希望让他们的形象更为丰满些。如果读完一篇小说后,读者对文中的配角完全没有印象,这样的小说应该算失败吧。
网上上传了十五、六章,但小说已经写到了二十四章。这期间,我一直没有对克洛后期的命运提供较为明确的说明。
前面的引文中提过,克洛斯是帝国早期的三犬之一。而另两犬,一是未来帝国的财政大臣,一是陆军大臣。鉴于前两者与兰特更亲密的关系、有兰仆作老师的优势,克洛斯应该略逊于前两者。
之所以迟迟没有确定克洛斯的命运,是因为认为那样的命运于他而言未必是最好的。
克洛斯当上兰特的家臣,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伊莉的缘故。在后面的行为描写上,我仍旧将他定性为伊莉的裙下之臣(这个词用得对吗?伊莉对他并没有什么感觉。)。性格决定命运,他有着与兰特相类似的磊落性格,这就决定了他在爱情方面只能苦恋(暗恋)一生。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3号文件的批示已经得出过结论,既然是这样,那么在极为艰苦的塞斯复国战争中,克洛斯也就有着很好的客观条件为伊莉而牺牲。这样一来,克洛斯也算死得其所了。
作者本人正深陷苦恋之中。虽然没什么自杀倾向,但仍然认为文中的可怜人与其苦恋一生,不如光荣为对方献出生命,既寻求了解脱,又可以在对方的心中刻下极深的痕迹。大家认为呢?如果没有更好的建议,我就挥起大刀将克洛斯卡嚓!七、网上有许多不错的小说。我最喜欢的是魔法学徒和佣兵天下。无论从文笔还是构思来说,在我看过的小说中仍旧有几本不逊于两者,而这两者最令我喜欢的原因是他们的恢谐风格。有时候看到搞笑的情节文字,自己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大学里自娱自乐写过小说,当时言情小说正风靡校园,而我又青春年少,自然也就跟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