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如果不做,你的女朋友会恨你一辈子;而如果你做了,可能致使你们俩同时丧命。那么这件事,你做还是不做?请说明原因。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社会公共系伦理讨论题
太阳即将落山,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在皇家近卫骑兵的尾随下,阿拉斯无法派出斥候。现在得赶紧派几个斥候探探。阿拉斯连忙向部下们吩咐我的命令。
望望身边站得乱七八糟的队伍,我的心里也乱糟糟的。他们经过激烈的战斗,现在好不容易得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或躲或坐休息一下本来也是人之常情。无奈我知道敌人随时会到来,在这种条件下,休息片刻还不如强打精神坚持。以前兰仆给我讲课时说过,古东方有个战例:一方原地迎战,另一方急驰而致。原地迎战方首领作出好心的样子要求对方先休息片刻。急驰方首领没察觉其中的阴谋,于是休息了一刻钟,结果反而被人少的原地迎战方打败了,原因便是劳累后休息片刻会更使不出力气,战意更低。
一支队伍优秀的领导者自然是带领他们走向胜利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必然条件。领导者再优秀,队伍的素质如果很差,那也很难取胜。兰仆说古东方有个极优秀的人,叫亮。诸葛。但是如果他的手下没有关、张、赵、马、黄五员大将,那也将巧媳难为无米之炊。在荆州之役,因为他的主人刘与他意见不和,没有听从他的意见,而手下常规部队太少,却有十万战斗力接近为零的平民,结果也大败了。我现在呢?望望克洛斯和阿拉斯,他们也还算勉强,布莱克本、马迪尔、乔却都是生死未卜。再看看那些塞斯兵,如果只是初期的不到三百人,或许命令他们站直了准备迎战可以达到效果,但后来加入的人太杂乱,根本还没训练好。
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借着月光,我又深情地望了伊莉一眼。现在的结果,实际上是我懦弱的选择。伊莉不肯离开,如果我强行将她带走,她一定会恨我一辈子;而现在我选择留下来,大家的生存机率都不会高。我害怕一辈子面对她怨恨的眼神,宁愿依着她哪怕明知她这种决定大错特错。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紧紧抓住了我。如果我拥有强大的武力后盾,对于伊莉此时的决定就不会充满无力感。她要等待殿后的人,我可以派十员大将,十万大军迎击英格兰尼人。甚至英格兰尼属于我统治,我只需要命令英格兰尼退出塞斯国就可以了。可惜这仅仅是作梦。我还有明天吗?
突然间,我想起一首兰仆教我的词。
钗头凤群英聚,天将崩,执弓逐鹿箭纷乘。山棱嵊,河几深?欲歇片刻,却道不能。争!争!争!
经沧桑,霸数更,沦贼者病魂常恨。夜阑珊,又临阵。白鹿乍现,加鞭狂奔。胜!胜!胜!
(注:此处为一硬伤,但我不管,这是偶的劣作。如果叫我把词翻译成白话文,那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如果能够活下去,我一定要把塞斯军训练成一支高质量的军队。绝对不允许军队里有任何不和谐的声音。然后,我一定要成为大陆的强者,这样才能好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唉,活下去。我苦笑。向克洛斯招手将他叫过来,他虽然是一个魔法师,却对当公爵近卫的队长非常热衷。
“等会儿敌人来了,我冲向敌阵时,你就率着近卫队掩护伊莉突出重围,明白吗?”
克洛斯脸上现出犹豫的神情。“主公,你难道准备可是我是你的家臣,怎么能够掩护别人而不理主公呢?况且马迪尔和乔都不在主公身边。”
我拍拍克洛斯的肩“你很让我满意。第一,你并不笨。第二,你仍旧把主公的安危放在其他任何人之上。”看到克洛斯窘迫的神情,我苦笑。“没办法。难道我很喜欢自己找死吗?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大的活命机会。搞不好现在英格兰人对我的兴趣比对伊莉的兴趣还大些也说不定。而我又不可能扔下伊莉独自逃生,只有拼命缠住敌人了。记住,到时候哪怕将伊莉敲昏也要带走她,如果你稍一犹豫,大家就会死在一起了。我相信你愿意陪着我战斗,但伊莉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她赴死的有能力的人在一旁保护她,我不认为她会有任何生存的机会。记住了,一定要尽力保护她,将她救走!”说完,我盯住克洛斯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克洛斯的忠诚自然令我高兴,如果他此时只是假装答应我,到了关键的时刻却留下来陪我,那可真要坏事了。那样我还不如向公爵近卫队的副队长交待这件事。
克洛斯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迎视我的视线对我说:“主公,我会以生命保护好伊莉公爵。如果听到你战死的消息,等到塞斯复国后,我一定去另一个世界找你,继续做你的家臣!”
我心里骂道:这个臭小子,等塞斯复国得等到哪年哪月啊?也不怕我在另一个世界寂寞。转过头,为什么我的鼻子有点酸呢?多好的家臣!不知道马迪尔和乔现在怎么样了。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可能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等我了。算了,便宜这臭小子,有那两个陪着也算不错了。克洛斯还是留在这个世界替我保护伊莉吧。
要来的,总是要来的。不会来的,怎么等也等不来。在斥候报告后的十分钟后,出现在我们视线里的是至少四千名英格兰尼人。我回头望了望部下们。虽然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露出丝毫怯色,但站得乱七八糟,简直象一群乌合之众。也很难怪他们,他们现在能够站起来其实也算不容易了。想必他们现在每个人都全身酸软,没有丝毫力气吧。能够站起来死掉,而不是躺在地上被人屠杀,总算还顾忌着塞斯公国的形象。
我现在发觉英格兰尼人都很喜欢说废话,如果我发现对方乱七八糟的阵形,为免夜长梦多,早就指挥大军冲锋了。可是此时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有个人骑着马出来了。“我,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请兰特公子出来相谈。”
低声吩咐旁边的传令兵:“叫他们尽量排好阵形,等会儿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然后我骑着阿呆向对方走去。望向对方的将领,仔细一看,结果高兴坏了。没想到在临死之前居然将爱克斯大陆三大名马全都见识到了。闪电是汗血宝马,排名第一。托蒂骑的是照夜狮子马,排名第三,现在面前的是豹爪猴头马,排名第二。其实豹爪猴头马在速度上还比不上照夜狮子马,但它极凶猛,近身时可以伤害别的马匹。除了汗血马外,别的马都怕它。汗血马之所以不怕它,是因为汗血马虽然温顺,但发起怒来,一踢就可以踢断豹爪猴头马的肋骨。
对方的将领有些生气了。“兰特公子,你的贵族礼仪难道是看马不看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