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城墙上唯一无法高兴的,大约是我。
在我准备加入狂欢的行列之前,突然心生警兆。念由心生,探察术向外延伸,立即发现了一个坏消息:敌军之中战斗力最强的幻剑士正向这儿狂奔而来。
自从失去施展斗气和魔法的能力之后,我的精神状况就一直不太正常,喜欢象风中残烛般的老年人那样回忆以往的事。我总是将现实与回忆进行一番对比,然后呢,再因此而痛苦一番。
发觉那名幻剑士向我们跑过来的时候,我不由地回忆起以前与屠龙战士打交道的经历。那一次,我是猎人,而猎物是六名风剑士和两名幻剑士。虽然最终的结果有点令我不好意思毕竟英雄救美才是正常的,可是当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却相反,居然是美救英雄。为此,我多少有些难堪。但是战果毕竟是令人满意的:那一次,我干掉了其中的六名风剑士和一名幻剑士。
可是现在,仅仅一名幻剑士就令我头大如斗。
我有些迷惑了。虽然塞维尔的城堡都很小,而比兹堡以塞维尔的划分标准也只不过是一座三级城堡,可是比兹堡的城墙高达十二米。火焰狮子那种仅逊于猞猁(升阶后其战斗力还超过猞猁)的高级魔兽能够一跃而上倒也罢了,难道作为人类的幻剑士也可以一跃而上吗?虽然我没有在斗气全盛的时候尝试一下自己能够跳多高,但是十二米似乎太高了吧?那名幻剑士飞奔而来,已经越过了弓箭手的队伍。
如果说幻剑士并不打算跃上城墙,那么他到底打算干什么?
正在迷惑之间,幻剑士一跃而起。感觉中他跳跃的高度应该只能达到了八米左右。拥有斗气的战士能够跳跃的高度比普通人自然高得多,但是他们同样也有极限。在这个极限高度上,哪怕是再提高一厘米,也是异常困难的。谁知道那个幻剑士在八米的高度处,却突然重新发力,继续跳跃。
我蓦然醒悟。那名幻剑士与南城下的狙击手配合,在他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尴尬高度,狙击手射出一箭,供幻剑士作踏板之用!
妈的。这样的默契的配合,并不是随意找个狙击手就可以做出来的。早知如此,刚才就不应该依着蒂丝,将那名狙击手让给了她!蒂丝的射术虽然优秀,却被目标给闪避逃脱了。这下子糟糕了。
我抽出阳狂,护在蒂丝身前,大喝一声:“敌人上城了,小心!”
由于我的警告在那名幻剑士跃上城头之前,他跃上城头之后,对我露出惊讶的表情。不过这名身材削瘦、面容清秀的刺客没有任何迟疑,握着长剑猱身向我扑来。看着幻剑士手中所持的长剑,我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那柄剑,不正是由阿拉卡负责销售的五十柄c级宝剑之一吗?
确定那柄剑确实是兰仆打造的c级宝剑,我暗暗叫苦。c级宝剑的锋利程度,不是普通长剑可以与之抗衡的。来到比兹堡后,我打造出的阴韵和阳狂已经是比兹堡内最好的长剑之一。而c级宝剑是由玄铁制成,比阳狂和阴韵还要锋利一筹!那些普通战士手持的长剑,会很容易被幻剑士的c级宝剑劈断。不过好在盛特拉姆的兵器是双刃斧,吉姆里特手持阔剑,而卡列勃则以链枷为武器,他们的武器都属于重型兵器,不易被宝剑砍断。要不然,我哭都哭不出来。
身旁响起吉姆里特和卡列勃惊怒的声音。“‘穷凶极恶’!”
最先扑向幻剑士的却是一言不发的盛特拉姆。他擎着双刃战斧,当头朝着幻剑士劈去。
吉姆里特和卡列勃虽然略慢一些,却不约而同狂叫一声,分别持着阔剑和链枷从两侧包抄扑了过去。
小火看到这种情景,跃跃欲试。高级魔兽遇到实力比自己高一些,但是不至于完全不可战胜的对手时,通常会迸发出更强的斗志。相信以小火的格斗能力和令人难以想象的自疗能力,加入战斗并不至于有太大的危险。可是参与围攻最需要的并非是实力,反而是默契。也许假以时日,火焰狮子能够与人类熟练地配合攻击。不过现在,小火加入围攻行列并不恰当。
我轻拍小火的脑袋。“敌人跃过前面三个人的防线时,你就攻击他。现在,你的任务是保护蒂丝。”
小火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以热切的目光注视着那名幻剑士。那种热切的程度,令我产生了一个哭笑不得的联想:弄不好小火正在希望敌人快点突破盛特拉姆三人的防线。
盛特拉姆三人事先并没有预料到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由于事发突然,因而相互之间并没有太好的默契。我虽然施展不出任何斗气,眼力却是极佳的。
盛特拉姆抢先冲出,以他高阶迅剑士的身手,那名外号叫作“穷凶极恶”的幻剑士却也无法在十招内将他击败。如果不想被三人缠住,如果“穷凶极恶”的目标是蒂丝,他肯定会设法选择从三人中的间隙中冲过来。吉里姆特虽然年老,但是经验丰富。他虽然扑向敌人,其剑势却是守多攻少。他所站立的右侧,破绽并不多。反观卡列勃,链枷虽然挥舞得呼呼有声,可是破绽却大得不得了。也许以幻剑士的实力未必能够在三人的围攻下只用一招就击败他,但是从卡列勃的破绽间隙中突破却并不太难。
我盯着那名幻剑士,只见他身体重心微微向右,却又作势后退。只可惜我已料敌先机,怎么会让他如此轻易得手?
向前大踏一步,阳狂毫无目的直刺前方左侧。虽然此时面前并无敌人,可是如果“穷凶极恶”想要从卡列勃所负责的左侧溜过来,却会正好撞上阳狂的剑尖。幻剑士的速度自然远远超过我,但是等他突破卡列勃的防守时,我却以逸待劳已经待在最佳的攻击位置上,他未必愿意受到那样的攻击。
“穷凶极恶”脸色微微一变,一剑卸过盛特拉姆劈来的双刃斧,虚晃一剑将盛特拉姆逼退,然后一剑点中卡列勃手中链枷上的铁链,卡列勃顿时手忙脚乱,连忙大退一步。此时,老成持重的吉姆里特反而变成站在最前面。在我看来,吉姆里特的剑势虽然守多攻少,却至少也有五处破绽。不过幻剑士之所以是幻剑士,其格斗技巧自然不能与我此时的水平相提并论,估计最多也不过一两处破绽可供他利用。我观察着“穷凶极恶”的肩部、腕部和腿部的细微征兆,又分析着他的眼神,向右猛踏一步,剑尖却懒洋洋地向上斜挑。
我没有丝毫斗气,与“穷凶极恶”比速度是不成的。如果与“穷凶极恶”单挑,如果他保持冷静,把我击败并非难事。现在的形势很好,前面有三个人抵挡他。我只需要在他们的身后观察,弥补三人的破绽,并且遥遥牵制“穷凶极恶”便可以了。如果“穷凶极恶”老羞成怒硬要突破盛特拉姆、吉姆里特和卡列勃组成的防线,那么我便可以占便宜了。
以盛特拉姆三人再加上我,想要阻挡那名幻剑士只能算是勉强,想要击败他,却难于登天。现在,应该发挥我方局部人数的优势了。
我命令道:“持长矛的战士排在最前列,以战斗队形缓慢向敌人逼进!注意!大家千万不要乱了自己的阵脚。”
“穷凶极恶”凭借着自身比周围的人身手至少高上两级的绝对优势,左挡右刺,稳稳守住一个十多平方米的空地。他望着我的眼神又惊又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