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太祖皇帝朱元璋改教坊为教坊司。司者—刑狱、纠察管理也!加了一个“司”字,这个组织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朱元璋将政治案犯、战争俘虏等罪人的家中妻女发配到教坊司,其中年轻的会被教习姑姑统一进行传授技艺。或是琴箫、或是吟唱,不同的人学的东西不一样,但之后的命运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在学成之后被教坊司分发到各个官办妓院里去,给那些商贾贵人献艺献身。
朱元璋在位时,国都在南京,当时的秦淮河岸,不到二十里的地方就拥有了14座官办妓院。这也使那时的秦淮河两岸成为了整个南京城晚上最热闹、富人聚集最多的地方。妓院的收入归入国库,里面的女人都是戴罪之身,除非被人高价赎身,要不然永无出头之日。
不过朱元璋明确规定,官办妓院只对民间开放,任何朝廷官员不得踏入一步!《大明律》与《御制大诰》里记载,凡大明官员,上至六部,下至捕吏,均不可嫖宿娼妓,如果官员嫖娼被抓或是被举报查明属实,要处以六十廷杖。
朱元璋寒苦出身,因此对于官员的作风纪律性一直是施加高压状态。但正如他极力反腐却导致官员更腐败一样,他的打压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等朱元璋一倒下,这些官员就没人能掣肘住了!
自建文、永乐、洪熙三朝的发展,明朝的官吏集团嫖娼一事几乎已经到了让皇帝头疼的地步了。教坊司开办的官方妓院生意火热,许多的民办妓院也趁着政策宽松,法不责众的漏洞,大肆涌现出来。
宣宗朱瞻基年间,明朝娼妓业遍布全国,南京、苏杭等地发展尤为兴盛。即使是偏远贫困的州郡,妓院也能随处可见。宣德年间,明朝正处于盛世,内无弊政动乱、外无强敌肆扰。所以官员们的精力大多无处施展,于是就全都花在了风花雪月之上。
宣德年间发生过一件十分过分的事情。都察院的三位御史,严皑,方鼎,何珪,竟然因为在妓院中玩乐无度、忘乎所以,导致第二天没有上早朝。朱瞻基十分恼怒,于是让锦衣卫给他们三人扣上木枷,押送上朝。都察院的御史,是专门负责监察百官的,连他们的作风都如此不堪,可想而知其余的官员对于嫖娼这件事有多放肆。
这件事无疑给朱瞻基敲响了警钟,其实他自上位以后就一直有过这方面的忧虑,但出于娼妓业发展势大,许多官员牵扯其中,所以也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是这件事过后,朱瞻基经过深思熟虑,还是狠下心,下达了“扫黄”旨意。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皇帝直接下令开始的“扫黄行动”。朱瞻基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整肃朝纲,将官场的淫乱之风扫除干净。
朱瞻基的决心很大,手段也是雷厉风行。命令一发布,大明的两京十三省立马发生大规模骚动。经营了数十年的官办妓院,街头林立的民办妓院,或被拆除,或被焚毁,大量妓女被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