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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1章(1 / 1)

既然和木炭一样,为何不用木炭,偏要用这什么粉笔?

只有朱棣若有所思。

他去过黄昏的书房,留意到黄昏很少用毛笔写字。

都是用一根鹅毛。

朱棣没用过,但见过黄昏用鹅毛写出来的字,纤细工整——至于好不好看,见仁见智,反正朱棣是觉得黄昏的字是狗屎一堆。

也就达到了横平竖直的要求。

偶有笔锋。

距离书法这个词的境界还有一定的距离。

黄昏就知道众人的反应会这样,毕竟粉笔这玩意儿要十九世纪才传入中国,其实黄昏不是没想过用木炭来制作硬笔用以教学,只不过很快抛弃这个念想。

原因很简单,因为粉笔的生产制作真不难。

既然可以稍微花点时间就弄出粉笔,为何要去用木炭这种东西,何况木炭也不可能达到粉笔的效果,更不会被读书人接受。

但是粉笔就不一样,它是新鲜事物,具有新鲜事物高大上的形象,它的出现会让部分读书人趋之若鹜,而自己也需要用粉笔来造势。

转身,将那块红布扯开,露出一块巨大的黑色平板。

深呼吸一口气,“诸位,这是黑板!”

一个时代的改革者

白色的笔,黑色的平板。

粉笔,黑板。

这一下包括朱棣在内,所有人都看着那从没见过的东西发怔,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难道是西洋奇淫技巧?

可在场的人之中,也有那见多识广之辈,搜遍记忆,貌似海外也无此等玩意儿。

而一直坐在阁楼之上的娑秋娜和乌尔莎等人看见这一幕,也觉得不可思议,之前大官人在水泥工坊那边没日没夜的埋头做事,就做了这两个东西?

一黑一白,看起来也不神奇。

娑秋娜忽然觉得有些扎心。

就这两个不知道用途的东西,大官人今日觉得比自己还还有魅力?这段日子,大官人好像完全遗忘了自己的存在,根本没有说来找她……

娑秋娜开始还挺高兴,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又有点小失落。

转念一想也许是乌尔莎把他喂太饱。

可现在看来,自己竟然输给了那块黑不溜秋的平板,输给了那条雪白雪白的管状粉笔,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骄傲的西域神女,娑秋娜觉得很伤自尊。

么得面子啊。

黄昏就知道会有这个效果,也不急,对林振东颔首。

林振东醒悟过来。

立即拉了拉张尧和蒋楠,三人同时上前将黑板往前面搬了一些,又有会馆馆事人员搬来桌椅,端来笔墨纸砚一应物事。

然后一位“特邀嘉宾”出场。

黄昏笑着介绍,“诸位大概不会陌生,这位是县衙负责堂审记录的刘主簿,整个顺天,若说书法最好,刘主簿大概排不上名,但若是说书写最快,大概也就陛下身边的史官和起居郎可以媲美一二,饶是如此,刘主簿若说第二,谁敢自居第一?”

这是实情。

衙门主簿审案的时候要记录案情,写字必须得快,所以大多擅长草书,不过又因为是案情,要呈递上边,所以又要求必须楷书。

这就要求速度。

刘主簿的速度,在顺天读书人圈子是出了名的快。

众人越发不解。

不知道这位黄指挥把刘主簿请来是何意图。

黄昏做了个请的姿势。

刘主簿入座,提笔,然后便见一位在衙门当司辰博士的管事人员提来沙漏,摆好之后,刘主簿对黄昏点头,示意准备妥当,随时可以开始。

黄昏笑着对众人道:“诸位,我们看看,刘主簿写三百个字大概需要多少时间。”

刘主簿抄写的三字经。

但见他笔走龙蛇龙凤凤舞,挥笔如剑快如秋风扫落叶,一阵操作猛如虎,看得众人频频颔首,刘主簿这写字速度,简直快得没有人性可言。

片刻之后,刘主簿写完。

不到一刻。

便是这个速度,已经惊为天人。

朱棣回身看向身后的起居郎,“不到一刻,你能写三百字?”

起居郎汗颜,却也不甘示弱,“大概或许是可以的。”

朱棣笑了笑,没在意。

倒要看看黄昏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黄昏转身,手上那了两三支粉笔,负在身后,右手捉了一支,从黑板左上角迅速开始抄写《三字经》,众人眼前,漆黑的黑板上不断的出现耳熟能详的字,又见风尘飘飞。

粉笔点在黑板上的哆哆声一声又一声。

敲得众人心神震颤。

好快!

黄昏在最后一个字上重重的一点,一个帅气的甩手收姿,啪的一下转身,看向司辰博士,司辰博士立即报时间。

半刻多一点!

黄昏将手中的笔头丢在地上,笑道:“诸位看见了,用粉笔书写,更快,也不需要蘸墨便可一起呵成,且写在黑板上,更容易让大家看见,这比先生写在纸上更方便。”

也不转身,将手伸到黑板上,“只要勤加练习,粉笔也可写出《兰亭序》!”

自己这个字确实没法见人。

安静。

会馆里所有人都陷入沉思之中,他们还是不明白黄昏要做什么。

黄昏笑眯眯的对五十位教授道:“以后授课,皆用粉笔和黑板,甚至于诸位有私塾的,也可以推广,关于粉笔和黑板,时代商行会以最低价格出售,保证童叟无欺,当然,你们得允许我赚那么一点点茶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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