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忍不住开口说道。
“兄台你运气好啊,腿上那么大一个大洞,腿都保住了!”
“不像我这么倒霉!”
“来医院来迟了,为了保命只能截肢。”
他的脚在踩到捕兽夹之后便受伤了,由于在外作战伤口处理不当,以及缅甸的高温湿热的气候,他脚上的伤口迅速化脓腐烂。
等他被送到医院中的时候,已经到了那种不截肢,连命都保不住的地步。
为了保命,陈兴也只能是忍痛截肢,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右脚。
左藤光久闻言,在心中感到庆幸的同时,也是忍不住安慰道。
“陈兄想开些,命保住了比啥都强!”
“再说了,天子素来宽带军士,肯定不会让陈兄没个结果的。”
陈兴闻言,点点头说道。
“这倒是,天子对咱们这些大头兵好啊!”
“我陈兴从军这几年,家中积攒下了不少的军功田,再加上这次受伤的抚恤,加起来能有个差不多一百三四十亩好田。”
“再加上那些银钱抚恤!”
“嘿嘿,别的不说,足够老子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了。”
陈兴是南洋土人出身,明军在南洋募兵,训练热带雨林作战部队时,他选择了应募从军。
他原名叫做野狗,陈兴是他参军之后,军中的上官为他取的汉名。
自从他从军以来,前后参与过不少的战斗,数次跟随大军征讨围剿吕宋大山深处,那些不服王化的原始部落土着。
立下了不少军功!
一路官至少尉排长,实打实的军中基层军官。
而他立下的军功,大多都被他换成了位于吕宋中央平原上的军功田。
别看他是土人出身,但他对皇帝对大明却是一百个忠心。
在参军之前,他过的那叫个什么日子啊!
部落里等级森严,作为底层的他吃不饱,穿不暖,平日里更是只有被欺压剥削的份。
那时候的他黑瘦黑瘦的,脸颊上的颧骨非常的突出,平常甚至能数着肋骨玩儿。
但是,如今的他呢?
虽然皮肤依旧有些黑,但身体却是壮实的很,脸颊也是变得丰盈了起来。
家中广有田产,娇妻儿女皆备,也不用再受部落里那些所谓的贵族欺压。
如果有人敢欺负自己,大明朝廷就是他的靠山。
而这一切,都是皇帝,都是大明给他的。所以,别看现在的陈兴丢了一只脚在战场上,但他对发动这一场战争的皇帝却是没有丝毫的怨言。
皇帝给他吃给他穿,给他分田,让他识字,甚至还给他尊严!
他这条命便算是卖给皇帝了,哪怕是战死沙场,那也绝无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