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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文花子(2 / 2)

古怪的是,离着生丝行仅有一街之隔的“水龙会”,居然没有一个人过来救火。

更怪的,挨着生丝行的买卖家,全都完好无损,就跟有避火罩护着似的,连墙皮都没被火熏黑,只有生丝行一家被付之一炬。

俩南蛮子正纳闷之际,管家匆匆来报,两房的女眷,还有家里的两位小姐一位小少爷,全都不见了人影。

到了这个时候,俩南蛮子要是稍微懂点儿“人事”,就应该拿出全部家产来破财消灾,他们不知道津门之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不管是人是货,三天之内给你保管的好好的,绝对不给霍霍了。

立下这样一个规矩,是担心偷错了东西绑错了人,给自己和兄弟们身上惹不必要的麻烦。另外,也是为了给苦主预留三天筹措资金的时间,三天之内只要可以搭上“脉”,就可以拿钱把失物或是活人赎买回去。

很明显,这个规矩尽管不那么规矩,但是挺仁义,因此多少年来人人遵循,无一人敢坏了这个规矩。

直到有一天,督军王占元头一个将这个规矩打破,自此再无方圆,也就再也没人守规了。

再说回那俩南蛮子,都已经火燎眉毛了,还傻乎乎的去报官,非要官府给他们把人找回来,还要严惩纵火之徒,不然他们就要一层层的上告。

这么一耽误,三天时间到。可怜四个女人一双女儿外加一个儿子,先是被霍霍得奄奄一息,而后被采生折割,变成怪物模样,在寒风烈日中等待有好心人扔在面前几个钱,而他们连看一眼,甚至动一下都做不到。直到他们彻底不能动了,被扔进河里做了水鬼。至此,才算终于解脱。

两个南蛮子恐怕至死也想不明白,不就是打了一个要饭花子吗,怎么就把好好的一个家给毁了呢?

他们不懂,于天任懂,津门当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懂,宁可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要饭花子。谁不懂,谁就要倒霉。

再比如另外一个大名鼎鼎的“文花子”,过去就是在老地道外混饭辙的,那人名叫文小生,生于富贵之家,自小饱读诗书,长得一表人才,难得的一位上品人物。

就因为少年时期,文小生有过一段千里寻母,并在途中遇邪的经历,回归津门之后,开始疯疯癫癫,气死了老子不说,还把万贯家财给挥霍一空。

落魄之后,整天穿着一件旧长衫,头上戴着一顶纸糊的尖帽,上面工工整整的写着“小心扒手”四个正楷大字,呲着一口被烟膏子熏黑的牙齿,到处找钱花。

于天任少年时期经常见到文小生疯疯癫癫的在老地道外瞎溜达,原本只以为文小生不过是个受了刺激的穷酸,后来才知道这个文小生不但有学问,而且会武功,甚至精通巫蛊之术。

突然有一天,文小生消失在了世人的面前。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居然没有一个人能说出文小生的下落。有人说文小生奔了东洋,有人说文小生下了南洋,也有人说文小生跟人斗法,末了自己弄死了自己。总之,活生生的一个文小生,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昔日的两个文花子,哨子崔和文小生,随着时间的流逝,全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而今又出来一个崔金牙,却只是个冒牌的“文花子”。

将来会不会出现另外一个堪比哨子崔和文小生的文花子呢,于天任认为一定有。

也许,那人比哨子崔还要毒,比文小生还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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