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离镇政府并不远,林益圣帮陆小天办好入住手续,顺路拐到镇政府上班去了。
陆小天则在招待所的客房里美美睡了个午觉。陆小天是被林益圣的来电吵醒的。陆小天没想到自己这一觉竟睡到林益圣下班。
“小天兄,我在大厅等你。”
陆小天匆匆洗了把脸,从楼上下来,看到林益圣正坐在大厅的长椅上跷着二郎腿抽烟。
“睡过头了,让你久等了。”陆小天不好意思道。
林益圣笑道:“这说明我们招待所的硬件设施还是挺好的嘛,竟然能让小天兄睡得这么舒服!”
两人相视大笑。
林益圣道:“走,咱们吃饭去。”
车子还是白天的日产,林方明没有跟着来。林益圣开车,陆小天坐在副驾驶上,他看到车子驾离了镇墟,两边是农田,绿油油的蔬菜,黄澄澄的稻谷,一副充满了诗意的丰收图景。
十多分钟后,车子离开大路,拐上一条仅容一辆车通过的土路。两边的农田换成了茂密的防风林。又开了五六分钟,日产车在一家农家乐门前停了下来。
“这里还合小天兄的口味吧?”下了车,林益圣笑着问陆小天。
所谓的农家乐不过是一个农家庭院,四周用帆布搭起防风防雨的围幛,里面摆着六七张桌子。令陆小天想不到的是,这里的生意看上去不错,两张桌子上已经有人在推杯换盏,喝得不亦乐乎。还有两张桌子上整整齐齐摆着碗筷,应该是客人预订的。
“远而不幽,闹中取静,确实是个好地方!”陆小天赞道。
林益圣道:“说远也不远,离镇墟也才十公里左右。别看门面不大,每天都是桌桌爆满,来晚了连坐的地都没有。”
这时,体态丰腴的老板娘跑了过来,张口便笑:“陆主任,恭候大驾光临!”看来林益圣是这里的常客,跟老板娘早就混得热了。
林益圣轻笑道:“芳姐,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芳姐道:“有你最爱吃的龙虎英雄会。”
陆小天听不明白,问道:“龙虎英雄会?名字倒好听,只是不知道是什么菜,好不好吃?”
芳姐见居然有人不知道龙虎英雄会,未免多看了几眼,脸上仍然挂着盈盈的笑意。
林益圣解释道:“什么龙虎英雄会,不过是猫蛇炖汤而已。小天兄,要不要试试?”
一番话说得陆小天也笑了:“看来是我孤陋了。只是咱们只有两人,太浪费了!还是来点简便的吧,能下酒就行。”
林益圣道:“那就来份干煸老鸭吧,两个人吃正好。”
芳姐道:“好咧。你们先坐着,我去泡茶。”
陆小天看到靠近角落摆着一张桌子,和林益圣走了过去坐下。芳姐手脚麻利,端着一壶茶走了过来:“林主任,先跟朋友喝茶,菜很快就上。”
陆小天和林益圣喝起茶来,虽非佳茗却有一股清香之气。这时,天全暗了下来,农家乐里的灯亮了起来。乡野的空气透着一股清鲜的味道,令人陶醉。
陆小天道:“益圣兄,领导很重视你啊,这么快就升主任了。”
林益圣呷了一口茶:“什么主任?前面得加个‘副’字,还是副主任,这个月才刚刚提的。”话虽这么说,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在陆小天这个小小的驻村干部面前,还是心理上的优势的。
陆小天由衷道:“益圣兄,祝贺你!别看只是个党政办副主任,却是步入官场的标志,主任、副镇长甚至镇长、书记还不是迟早的事。”
林益圣呵呵一笑:“借你吉言。小天兄,南山镇一直缺一个写材料的,以你的文笔绝对可以胜任的啊。再说,党政办的副主任徐清风岁数大了,一直没有升上去,满腹牢骚,心思根本就不在工作上,正好是个机会。”
陆小天想不到林益圣对南山的情况了如指掌,心中诧异。他也清楚混官场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这样才能左右逢源。可是他连南山镇的情况都不甚了了,与林益圣相比,自愧弗如。两人同时考上公务员,同时分到乡镇,才数月不见,便有如此大的不同,这是用心跟不用心的区别。
“前段时间镇里有意把我调回党政办写材料,被我拒绝了。”陆小天如实道。
“有这回事?”林益圣睁圆了眼睛,感到不可思议,“小天兄,这么好的机会你竟然拒绝了?要知道当秘书是升迁的捷径,多少大官都是从小秘书熬过来了。”
这个道理陆小天懂,他放心不下的是老山村的路。只要把路修好了,老山的父老乡亲过上好日子,个人的升迁荣辱又算得了什么。
“我现在只想把村里的路修起来。益圣兄,你有所不知,老山实在太穷了,要是不为父老乡亲做点事,我心里过意不去啊。”陆小天发自肺腑之道。
林益圣沉默良久,才道:“你的用意是好的。但是,在我们国家决定一个官员升迁的往往不是老百姓,而是你的上司。再者,一个人能干多大事,跟你当多大的官,手中掌握的权力有多大是成正比的。”
陆小天承认林益圣说得是对的,同时,对他的成熟感到惊讶。想想当初分配的时候,林益圣说的那番慷慨激昂的话语,陆小天甚至怀疑眼前这个人究竟是不是林益圣。
林益圣毫不为意,继续道:“小天兄,说实在话,我不是官瘾,可是当今这个社会要想干大事,为老百姓多干事,就要当大官,手中握着大权。否则,一切都是空话。”
这一点陆小天倒是深有同感,别的不说就拿修路这件事,如果他是手握实权的大官,哪怕仅仅是b市的市委书记,一切都回迎刃而解。
说话间,芳姐已经将干煸鸭端了上来。下面是炭火,上面是装着干煸鸭的土罐,香气扑鼻,令人垂涎三尺。酒是林益圣拿过来的轩尼诗,早就放在冰桶里面浸泡着。
“小天兄,咱们边吃边聊。”林益圣说着,先满满给陆陆小天倒了一杯,接着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本来喝洋酒得用高脚杯,但乡野小店只有二两二啤酒杯,也就没那么多讲究,只能将就。
事实上,陆小天并不喜欢洋酒,总嫌它缺一股劲,不如白酒来得直接而爽快。尽管当下喝洋酒是一种时髦。
“小天兄,为了咱们的重逢,干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