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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第266章 韩愈,记不分明疑是梦1(1 / 2)

整个城市沉默了下来,就连副驾驶座上振动的手机也是无声的,车窗大开,韩愈试着让自己冷静,因为那风足够的冷。

是啊,风那么冷,但他从身到心却是冰火交加,额头后背甚至沁出了黏腻的虚汗。

有一种恐惧,来自于灵魂,他就像是被人丢进了漆黑的无底洞,那么黑的沉郁之色,仿佛在转瞬间就能将他逼疯。

他努力的睁着眼睛,试图在泪眼中看清前方的路。

前方的路,他看不清,仿佛瞬间失忆,来错了时空。

在他的错觉里,出现了一张张熟识的面孔,在脑海中疯狂的盘旋游走着,声潮漫漫。

“阿愈。”

“哥。”

“韩总。”

那些被埋藏的过往宛如刹车失灵的汽车,在疯狂行驶中跌跌撞撞的奔赴到了旧时光之中。

如果有人问韩愈,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在哪里度过的?他或许会说是在韩家老宅。

很小的年纪里,他叫陆子初:子初或是弟弟;陆子初叫他:哥。

他们是性格迥异的人,但骨子里却都有着冷漠的本质。温书之余,他喜欢去老宅后院的池塘边,捡起几块小石子,变换着姿势打水漂。

奶奶为此总会揪着他耳朵:“把鱼惊着了,你就不能学学子初吗?”

每次听到这话,他就会下意识撇嘴,奶奶见了,挑了眉:“呦,你还不服气呢?”

“我就是不服气。”

在他眼里他这个弟弟就像是一个小呆瓜,每次来老宅,有事没事就喜欢蹲在地上研究蚂蚁,有时候傻得很,下雨天的时候,竟会撑着伞,站在大院里看蚂蚁搬家,这种举动一直从陆子初三岁持续到了六岁。

他对姑姑说:“坏了,坏了,你家儿子该不会是魔怔了吧?”

姑姑哭笑不得,子初走进屋的时候,刚好听到这句话,笑道:“你如果耐着性子好好观察一下蚂蚁,就会发现,人和蚂蚁有共通性,比如说都好斗,但是要我说,人不如蚁。”

他那时候很不屑陆子初的话,时隔多年后,方才意识到,蚂蚁远远比人还要精明。蚂蚁知进退,分工明确。越是弱小的群体,越是明白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越是力量强,智慧高的人,越是喜欢离群独居。

钢筋水泥城里面的人,奔波生计,在无尽的伤害和被伤害之中辗转着命运年脉,到头来伤人又伤己,说到底又怎么比得上蚂蚁呢?

尽管如此,幼年时期,他和陆子初、吴奈还是有很多美好回忆的,躺在草地上聊学业,聊梦想,不想说话的时候,拿着书盖着脸睡觉;也曾幼稚的想要数清楚天空中有多少颗星星;也都有过恶作剧,譬如大人在前面走路的时候,他们就一脚一脚的踩着家长的影子,自己在身后偷偷的乐。

后来长大了,父母感情破裂。母亲带他去了美国,再后陆子初也去了英国,偶尔电话,偶尔视频,每个人都很忙,能够聚在一起的时间真的不算太多。

伴随着母亲嗜酒如命,他在无尽的失望中开始了自我放逐。

都市灯红酒绿,繁华喧嚣,一旦到了夜间,更是权欲之地。他对感情早已麻木,有过几个女朋友,逢场作戏,各取所需,彼此心知肚明,他不承诺任何未来,她们也无需向他奢求感情,若是有朝一日厌倦了,无非是转身离开。

那样绝情的离开,他早已熟稔的没有任何触动,曾经有女人在他身后大声哭喊道:“韩愈,你会遭报应的。”

是的,他遭报应了。04年夏,回国之前他刚刚踢走了一个相处几月的女人,不耻感情,更不屑人人眼中的所谓爱情,但命运却在这个时候发生了转折。

初见顾笙,不过少女模样,穿着背带裤,帆布鞋,素颜走进韩家大门,跟在顾清欢身后表情乖顺。

出于礼貌,她对他微笑,那笑不会让人觉得虚伪和敷衍,就像是阳光暖暖的照在了身上,于是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温热了少女嘴角上扬的弧度。

他当时觉得刺眼,后来才明白,其实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然动了心。

有很多事情,韩愈都已经记不清了,但04年夏天却像是铭刻在了骨子里。

他在最有可能和顾笙发生爱情的盛夏里,蹉跎了时光,于是铸就了一生的爱而不得。

他总以为她还小,有的是时间可以等她慢慢长大,也确实太小了一些,他比她整整大了七岁,但……她那样的年纪早已懂得了什么是爱。

让她体验到这种感觉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陆子初。

望江苑,他去过几次,但每一次都没有那次要来的煎熬,他害怕自己会在陆子初家门口看到她。

消耗等待时间里,他想起顾笙说话时表情沉静,语气温软;想她坐在藤椅上,认真看书;想她蹲在牧羊犬身边,专注的看它吃食……

那么多,那么多,让他忽然意识到,究竟什么人,什么东西,才是他倍感珍惜的。

现实是残酷的,他看到他们一起回来,看到了他们牵握的手指,有好几秒的时间里,他是毫无反应的。

那一瞬间,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东西忽然间在心里崩塌了。

他茫然的看着他们,从身到心都是无力的,心思深痛,脑子却是一阵阵发懵。

他在想,是不是自己之前对阿笙态度不好,如果是这样,他可以改的。第一次,他为了一个女人,有想过要改变自己,随便改变什么都可以。

其实,在此之前,他已经开始改变了,不再为了身体欲望亲近女人,不愿让自己的私生活变得更加凌乱。

他以为顾笙不会爱上别人,也从未想过骄傲如陆子初,有朝一日会爱上顾笙。男人不怕情敌,最怕的是那个情敌很出色。

他知道自己在害怕,否则不会说:“顾笙,你跟我走,我不欺负你。”

这样的话语不像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但他还是说了,他一直觉得顾笙就像是一朵花,但他从未想过这朵花之所以会绽放,并非是因为他。

世上悲惨之事总是毫无征兆,父母相继离世,在美国他开始有了长达几月的浑浑噩噩,终于意识到母亲当初为什么会嗜酒如命了?

喝醉的人,飘飘忽忽,就像是躺在云朵里,或是母亲的怀抱里,哪怕外界再如何寒冷,心里也会觉得很温暖。

窗外漆黑,室内窒息,那样的生活才是他最真实的现状。

在被工作和醉酒的重重倾轧下,他在一次酩酊大醉中和一个中国女孩发生了关系,他已不知她是谁,依稀觉得是顾笙,他抱着她把隐忍多时的眼泪全都暴露在了她的面前。

他说:“顾笙,你抱抱我,我觉得很冷。”

年轻女孩抱住了他,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醒来后,他看着女孩熟睡的面庞,忽然很难过,他有过很多女人,也曾沉迷于声色,但他不明白放纵过后,他的心为什么会是痛的。

回国再见顾笙,她躺在俱乐部椅子上睡着了,赤脚而眠,他隐约听到身体里的自己在哭泣,他就是那么执拗,她让他知道了他还可以爱上一个人,他试着忘记,到最后却发现除了她,他已无法再爱。

他控制不住自己,吻了顾笙脚背,她受了惊,愣愣的看着他。

为什么要这么做?想要得到她的欲望愈演愈烈,就像蚊子吸血一样,面对鲜血,有的只是贪得无厌。

他起身离开,除了与她目光对视,自始至终都没有再开口说话,只有他自己明白,脚背一吻,是一种宣誓。

他要得到她。

那时他已经算计好了一切,只待伺机逼得顾清欢走投无路,一旦顾清欢下马,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顾笙。

顾行远入狱完全在计划之外,但却给他铺了一条速婚之路。

他是如此寂寞,他是如此固执,然后在低头间泪眼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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