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放的脸上突然现出一抹又似羡慕、又似惋惜地奇怪神色来。他看了看陆云峰,似乎想说些什么话,但最终只是叹了口气,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埋头去对付那盘辣子鸡了。只一会儿的功夫,他就被辣得脸红脖子粗的,说不出一个字来了。陆云峰看着他那副狼狈相就好笑。自从心蕊知道他祖籍是湖南后,每次他一来,心蕊就专做辣椒菜款待他。孰不知李放祖籍虽是湖南,却在台北长大,根本就不擅长吃辣椒,总是被辣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样子好不可怜。每次,李放一吃完就在那儿发誓赌咒地说要禁口了,可等心蕊把那些色香味俱佳的菜肴在他面前一摆,他就立马缴械投降了,又了开始“英勇赴义”陆云峰就老笑话他这么大个人还没有自制力,成不了大事业。李放就会不依不饶地倒打一耙:“这还不是要怪你!”“怎么怪到我了?”陆云峰莫名其妙了。“方心蕊是你的老婆吧?”李放倒挺振振有词的。“她总是在‘诱惑’本人,害得我总有一天会被活活地害死。这有道是:妻债夫还,我不找你找谁去?”“强词夺理!”陆云峰反驳。“你自己要吃的,哪里怪得到心蕊呢?”李放听了他的话,仿佛被说服了似的,呆怔了一下。过了好半晌才喃喃地说:“云峰,你几时开始叫她‘心蕊’了?”这话让陆云峰也是一怔,如果不是被李放这样一问,他还真是没注意到自己已经不再连名带姓地称呼心蕊了。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口的呢?他仔细地想了想,好像是几天前的一个早晨吧。那天,他正准备要出门,忽然发现有一份文件不知道放在哪里了,就顺口问了一下:“心蕊,你看见一个白色的文件夹了吗?”可好半天地,他也没有听见她回答。,他不禁有些奇怪了,转过头看了看她,却见她像是被施过魔法的石像似的呆楞愣地站在那里,手中的报纸都散落了一地也没有发现。“心蕊!”他再叫“你怎么了?”“哦!我我没怎么。”她这才一副从梦中惊醒过来的模样,手忙脚乱地收拾起报纸,却不敢看他一眼。“心蕊,你看到那个文件夹了吗?”她的脸上有着一抹狂喜的神采,答非所问地喃喃道:“你在叫我的名字呢!你竟然在叫我的名字呢!”他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难道这天下女人真的都是同样的爱大惊小怪吗?就连方心蕊也不能例外。她被那么多的记者包围着、奉承着也能够做到一脸的平静,可就听见他叫一两声的名字就反常起来了,实在是古怪!其实,陆云峰觉得这有什么呢?相处的时间一多,她又不是很讨厌的那类女人,自然而然地也就不像当初那么生疏了,直接叫她心蕊也是很正常的事儿,何况也比较方便。他真不懂她怎么会有那样的反应?女人,根本就是不可理喻的动物。可李放也对此那么在意就令陆云峰有几分讶异了,继而有有些发笑了,他是不是吃多了方心蕊做的菜也受了她的什么传染,变得和她一样有毛病起来?笑过之后,陆云峰也就不再去探究这个问题了。在一片温馨的气氛中,他们结束了晚餐。酒足饭饱的李放还是舍不得离开,又开始享受起心蕊的饭后水果来了。看他那样子,陆云峰觉得他还真有可能迟早会被心蕊给“害死”的,而且,准是死于食物过量!“说真的,你救小欣时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李放故作记者状,在那“采访”心蕊道:“是不是闪过了罗盛教、雷锋的影子?”心蕊很是不好意思“想什么?如果有时间去想,我一定是不跳下去了。”一定会的,像她这种人即使有时间考虑也是一样的会跳的。陆云峰这么想道。很奇怪,他觉得自己是懂得她的。“你的行为倒真是令人钦佩呢!”李放正色道:“真的!”“什么啊?那不是我怎么着,只不过是这事情碰巧被我碰上了罢了。”“你这下可大大有名了!”李放笑她。“英雄哦!”“没趣得很,枉自给人作笑谈罢。”心蕊挺感叹的“唯一高兴的倒是得了个知音。”云峰知道那个所谓的知音指的是林志邦,听她那么一副热切的口吻,他就又有点不是滋味了。在送李放回去的路上,陆云峰闲聊似的把那个林志邦揶揄了一通,说他大男人一个婆婆妈妈的,还自命不凡地谈什么艺术。李放却不以为然“这人我见过,不是你讲的那么糟吧,他管理公司可是个人材呢!”“人材?”陆云峰嗤之以鼻“苍蝇还差不多,整天在别人家里嗡嗡直叫。”“你小子一点风度也没有,像个吃醋的小孩子。”李放调侃地。陆云峰耸耸肩,吃醋的小孩子?李放又不是不了解他,乱说什么?他正要分辩,李放却不再提这个话题了。开始没完没了地谈起心蕊来,从她温柔的性情到完美的厨艺,都被他不厌其烦地夸来夸去的,甚至还石破惊天地嘣出来这么一句:“云峰,你不觉得她的身上暗藏着一种女性的娇媚吗?”“哈!”陆云峰不由得失笑了。心蕊是不丑陋,可也看不出有什么娇媚。“你还别不信,她确实是很耐看的那种女人。”李放认真地说:“只是你太受到偏见的影响,感觉不到罢了。”“我看你这是吃人家的嘴软啊!”“好,好,好!我懒得和你说了。”李放一副秀才遇到兵的模样。“但你也得承认心蕊并不讨人的厌吧?”在这一点上,陆云峰还真是不能不承认的。心蕊的确是个不招他讨厌的女人,并且很会体贴人。勿须陆云峰自己说什么,她就像是通灵般地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饭菜、知道他爱听什么样的音乐、她也知道他中意哪些颜色然后,她就会适时地、无微不至地做好一切,把他照顾得妥妥帖帖的;而且,她的个性实在是无可挑剔的柔和,无论他对她的态度有多冷淡,无论她心里有多难堪,她都不会歇斯底里或纠缠不清,最多是在眼神中流露出几分委屈来,但那也只是一闪即逝而已。她依然会温文尔雅地、默默地做自己的事情,并不拿什么话来责备他。起初,陆云峰认为她这是在伪装、在矫情、在使用手段,可这么长久的日子过下来,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样子,甚至于待他更加的温柔了,他就不得不相信方心蕊身上是真的具备了这些难得的好品质了。“你这人的运气也太好了一点吧!”李放羡慕地“顺顺便便找了个女人吧,倒得了个超级特护加超级管家。我呢,东挑西选了半天却惹了一大堆麻烦。”“你怎么那么说?安娜可是个女强人啊!安娜是李放的太太,现在在纽约的一家规模不小的医葯公司任主管,是那种现代都市时尚女性的标准版本。她本来是李放在台北时的高中同学,后来又在留学期间遇到了一起,环境撮合了他们。在同居了好几年之后,彼此考虑加考验了一番方才下狠心地结了婚。可还没有等到新婚期过完,两个人就开始磕磕绊绊地闹起离婚来了,除了那些鸡毛蒜皮的摩擦以外,更主要的原因一是安娜怎么也不肯跟李放来中国大陆发展,扬言只有在纽约才是她事业的天地;二是安娜不愿意要孩子,说是这会毁了她的自我价值;李放实在拗不过她就只好由着她去了。离婚虽然没有再提了,但这样两地分居着,感情是愈来愈差了,他们的关系解体也不过是早晚的事情。前一阵,陆云峰还听到那些从纽约过来的熟人揶揄地说起安娜正与一个什么美国工程师来往得很是密切,大有点暧昧的意思。但他并没有对李放提到这些,他不想看到老朋友为此而难堪。再说,李放自己也不是和他那个小秘书白云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吗?想到这些,陆云峰又一次地感慨这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多么的无聊!多么的愚蠢!这中间有什么呢?除了欺骗,就是背叛,此外就真的是毫无价值可言了。可笑还是每天都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们还要去结什么婚,简直就是飞蛾扑火、自投罗网嘛!“你说这妇女同志们怎么一解放就一点女人味儿都没了呢?个个强悍得跟母夜叉似的,看着就让人害怕!”“她们本来就是那个德行的。”陆云峰嗤之以鼻地说。接着,他又引用了尼采的那句名言加以证明。“女人,是上帝犯的第二个错误!”“那也不尽然。”李放摇头。“你那个方心蕊就是个‘失落的文明’。”虽然陆云峰心里是认可他这种说法的,但他不愿意表露出对心蕊的那份好感来,就故意不以为然地撇了下嘴。“她也就那样儿了。”李放突然有些邪门地笑了起来。“那个林志邦挺有眼光的嘛!知道什么样的女人适合娶回家去。不愧是离过婚的人,这就叫作吃一堑长一智吧。”“什么样的女人?”陆云峰一愣,随即恍然。“你是说———心蕊?!”“你看不出来吗?林志邦分明就是对她别有用心。”“无耻!”陆云峰有些鄙夷了。“她还是有夫之妇啊!”“她?哈!算什么有夫”李放话到一半就意识到什么,及时住了嘴。那意思却再明显不过了,陆云峰有了一点点尴尬。李放干咳了一声,又半真半假地问道:“你会不会吃林志邦的醋?”“这怎么可能?”是啊!这怎么可能呢?他,陆云峰!会为一个女人吃醋?这是绝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