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莉莎小队,喜欢就去表白!
自行车行驶在缓慢前进的车流中。
很快林风二人便来到第五村左侧。
之前外出时路过这里两三次,所以对这一带还挺熟悉,只是每次都走的匆忙,也没停下细看。
按照莉莎走前留下的说法,林风二人依靠自行车的灵活性,游走在公会附近,很快找到一辆特殊的车辆。
说它特殊,因为对比附近改装大车,它只有七米长,不到三米宽。
第五村常驻民,都希望自己作为住家的代步车辆,在保证速度前提下,尽可能有更大的车内空间。
这样无论是生活条件,还是未来改装做旅店或其他用途,能有更多盈余空间。
就像黄老板的巴士旅馆一样,原本就一辆小型巴士,顶多八米长,却被他改装成十二米的超级加长版,内置两排八间的包厢,两米一间就是八米长。
加上驾驶室和后排车尾厢,这样体型的车辆,在第五村中属于普遍现象。
不少大旅店,都是由挂车改装而来,起步就有十五米。
所以眼前这辆七米长的“小车”,坐落在一众大车的第五村前排队伍中,显得尤为突出。
林风带着柳芊,向其骑去。
很快便在临近时,透过装有防护铁网的车窗玻璃,看到略带熟悉的身影。
此时坐在副驾驶的莉莎,也通过右侧后视镜,察觉朝自己骑来的自行车。
一眼认出骑车的林风。
她打开车门,探出脑袋挥挥手:
“这边!这边!”
随后下车走来,接引林风二人,将车挂在两侧的防撞栏上,踏上车后所牵引的板车中。
二人跟着走上去,这应该是对方用来装货运载的工具。
而在这块五米长、三米宽的板车上,还有一个两米高的加粗铁笼子,铁笼栏杆有大拇指粗,焊接处还经过特意加固。
比奴隶市场上看到的生锈铁笼,牢固数倍,一看就不是用来关人的。
为了这次岩角马抓捕行动,对方显然已经做好充足准备。
站在三米长的铁笼旁,莉莎略带自豪的拿出一块黑布条,拍拍笼子:
“到时只要把岩角马关进去,让它在笼里没法回头,再给眼睛蒙上,就能安稳的托运回来。”
“怎么样,你们决定加入吗?”
“队伍有几人,我们好安排位置。”
莉莎看向林风身后的柳芊,这个女人虽然是八级强化,但体态匀称偏瘦,一看就不是队伍里的战斗力量。
那眼前帅气男人,应该就是队长了。
林风点点头,自我介绍道:
“我叫林风,小队的队长。”
“这位是柳芊,主管后勤的。”
“我们的小队一共七人。”
说着,莉莎眉头微皱,因为七人的话就有些多了。
他们的小巴车为了降低重量,没经过扩宽改造,在整车七米长中,只有五米的后排空间。
“我们小队只有六人,但六个都是九级强化。这次任务路程时间长,难度很大,加上车内空间有限,所以只招收精英中的精英,最多再添四到五人。”
林风与柳芊相视一眼,笑着回道:
“不用,我们队伍也有一辆小型电车,比你们这辆还小一点,但是七个人够住,而且我们的九级强化队员,也有五个。”
“这次任务,我们双方只要相互合作,或许还有机会,击杀一阶的岩角马!”
莉莎先是一惊,随即又觉得很合理,毕竟林风之前在公会二楼,就已表现出,对活抓岩角马悬赏令的浓厚兴趣。
不像其他有自知之明的猎荒者,只是粗略一瞥便匆匆离开。
林风是在思考悬赏令的可行性,正是看重这点,外加对方棱角分明帅气面庞,很像旧时地球上的彦祖……
莉莎这才主动上前接触。
五名九级强化,外加自己这边六人,一共十一名,相加所拥有的实力,能媲美进化者的猎荒队。
除了高端战力略有不足外,九级强化力量,还要胜过一筹。
所以林风说的击杀一阶岩角马,或许还真有机会。
到时候自己队伍,就能凭一阶岩角马的尸体,诞生进化者,正式升为猎荒队。
莉莎倒不担心对方实力强过己方。
毕竟他们小队成名已久,队长更是在三年前,就拥有这辆电车,成为常驻民,而眼前面生的林风,应该是刚刚组建不久的荒民小队。
恰巧最近发了一笔财,把积分都用在堆砌自身强化等级和装配电车上,其他的战斗装备,估计寥寥无几。
这种队伍有个明显特点,那就是表面看上去光鲜亮丽,实力极强……
但因为装备简陋或物资短缺,实际的战斗力,远远不如其他一流荒民小队。
通常都是废土新人易干出的蠢事。
不均衡发展,导致外强中干。
也被俗称软脚虾队。
表面张牙舞爪,好不威风,真刀真枪的上场厮杀后,往往不堪一击。
而莉莎队伍就需要这样的合作伙伴,好占据整个任务的主动权、主导权,从而实现对林风小队利用的最大化。
“那就约个时间,一起出发!”
“我们已经万事俱备,打算明天行动,最迟明天下午昼日与昼夜的交点,六点吃完晚饭就走。”
“你们呢?”
莉莎热情的开口问道。
林风思考了下,订购的电车明天一早就能拿到手,下午在准备准备,差不多也能在昼夜出发。
于是点点头:
“没问题,那就昼夜晚六点出发!”
“到时在绿洲大道左边集合?”
莉莎摇摇头,补充道:
“右边!岩角马群前进方向在右边。”
“还有件事,这次合作报酬划分,因为兽群数量极多,等合作围猎完成分割后,大家各凭本事……”
“谁击杀的,谁抓到的,就归谁!”
“尽量不要抢别人锁定的目标!”
林风笑了笑,认真点头表示赞成。
知道对方有着丰富的经验,只是利用自己小队帮忙而已,均分自然不可能。
若是运气不好,自己小队很可能只收获道几具中后期的岩角马尸体,长途奔袭几十公里,最后才赚两三百点积分。
平均下来,还不够抵扣物资消耗,和装备耐久度下降的折旧。
但自己也抱着同样想法。
想借助莉莎小队的丰富经验,先学会如何狩猎抓捕岩角马群,再自己单干。
达成约定后,莉莎露出微笑。
随后回到前面营地车内,将此事汇报给队长。
不久,一名虎背熊腰的男人,从小型电车的后厢中走出。
同样的外国人样貌,浓密的络腮胡,深棕色头发,两鬓发白。
满脸皱纹和疤痕,眼神深沉。
一看就是饱经风霜的废土猎荒者。
但林风更在意的是,对方身上破旧、缝缝补补的衣服,竟然会是旧地球的沙漠迷彩作战服。
这个看上去快有五十的老家伙,竟是旧军队出身!
男人走到林风二人面前。
目光锁定在林风身上,伸出手:
“我叫邓肯,这支小队的队长。”
林风看着这个体型比李虎还高大几分的中年男人,神情凝重,抬手与对方进行握手:
“你好…我叫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