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角被他悬在空中,脚在下面晃来晃去,像是檐间随风摇摆的灯笼,听到卫朗的话后,颇为不解地动了动脚趾。
那脚趾白嫩可爱,宛若新剥的莲子一般,卫朗差点没忍住,伸出手去摸了一把。
他抑住那股蠢蠢欲动,将角角放到地上,然后掉了个头,让他背对着自己,手扶在角角腰间。
角角的身高刚好到他的下巴,他只要再往前一点,就可以完全包住角角。他这么想,也这么做了,借着扶住角角的机会把他圈到自己怀里。
角角浑然不觉,满心信赖地回头看向他,等着下一步指示。
他这样看向卫朗的时候,眼里就是全然的信任,闪着荧荧清光,卫朗的喉结滚动了下,然后握着角角左腿说道:“来,先迈这只脚。”
角角很听话地向前跨了一步。
大概是妖怪之身的缘故,角角的理解能力非常强,几乎是卫朗稍稍点明,就可以迅速领悟。
只苦了卫朗,他一方面要耐着心思教角角走路,另一方面,又要分出心神来抑住生出的邪念,不由地心力交瘁。
到最后,等角角差不多学会了,卫朗也累出了满身大汗。
角角却没察觉他的矛盾纠结,一心沉浸在学会走路的喜悦里,一把推开身后的卫朗,在屋里欢快地走起来,最后甚至绕着屋子小跑了一圈。
卫朗在一旁无可奈何却又暗暗自豪。
隔了一会儿,角角走累了,就跑回卫朗身边,牵起卫朗的手,眼睛亮晶晶地看向对方,一副等着卫朗问话的模样。
卫朗这才想起来还没问他变身的缘由,他理理角角被汗水濡湿的额发,缓缓问道:“角角,你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角角指指摆在客厅中央的桌子,一脸天真地回了句:“角角。”
卫朗顺势望过去,发现是一瓶启开的葡萄酒,他忽然想起,似乎在第一天的时候,他就看到葡萄酒的瓶塞被丢在地上,不过不太确定,于是试探道:“喝了酒,所以才变成这个样子的?”
角角郑重地点点头。
这个冲击有点大,卫朗头疼地按按额角,原来酒就是这么误事的,他在想,自己是不是应该把家里的酒全都收起来,以防某天再出现什么不可预料的情况。
半晌,卫朗觉得自己差不多平静下来,才按着角角肩膀,接着问道:“那后来那些衣服、茶壶是怎么回事儿?”
角角一听,眼睛像小灯泡“噔”一下就亮了,接着张开手臂手舞足蹈地比弄起来,嘴里“啊啊啊”个不停。
卫朗如听天书般地看了半天,也没搞懂角角想要表达的意思。
角角看他那一头雾水的反应,急得一跺脚,拉起卫朗就往电视前走去,先是指了指电视,然后快步跑向卧室,拿出一堆衣服来扔到卫朗面前,蹲下身去做了个搓洗的动作,接着又忙不迭跑进厨房,又是拿杯又是倒水的,好一阵忙乎,等到停下来的时候,转头期待地看向卫朗,大眼睛跟掉进星星似的,熠熠生辉。
卫朗跟在他身后,又看电视又看茶杯的,几乎转不过脚来,最后终于能歇一歇了,角角又这样看着他,逼得他不由得思索起来。
卫朗皱着眉头努力回想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寻找隐藏其中的联系:电视……衣服……茶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