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我没听说过?”
方溪洄回答我:“这个地方按照以前的说法应该是鬼怪管辖中心,后来上头来了文件说要好好改革然后就变成了这样。”
这不就是以前的居委会吗?“好端端的为什么改革?”
方溪洄很是伤心得说道:“他们重点改革的不是名字,而是制度。上头不发工资了,我就自力更生了。而这里房产比较低,我接手之后学校那边的地方租金升的老贵,就只好一狠心用了大部分的流动资金买下了这里了。我现在卖这些东西挣点钱。”
我听着前途竟然如此暗淡,就打算要离开这里寻找更好的发展。
方溪洄突然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我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就是我发现前任任职人员,有两个是不存在。”
我去!这事肯定和叶鼎天那件事有关系。那大叔不是说规则会自动修复bug的吗?这么大一个bug在那里难道它就不修复,扔在那里就算了吗?你看连这么一个傻丨逼都看出不对的地方了。
我表示十分赞同方溪洄所说的话,问方溪洄:“我不想在这里工作了,我觉得在这里没什么前途,你能说说怎么离开这里吗?”
方溪洄立刻说:“不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这本书的前传↓
☆、其名为曼珠沙华(二)
哥们,你不是觉得我是关系户,一直想赶我走吗?
方溪洄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叹了一口气深沉的对我说:“你之所以能来到这里,是因为你签订了契约,少年。”
我一脸惊讶,连忙问道:“啥?你说我签订了那啥契约?我什么时候签订的,还有契约又是什么东西!?”这不是勇者游戏吧,用契约这种这么西方的词语真的不觉得违和吗?
方溪洄走向柜台,从一个抽屉拿出了一份劳动合同,在合同的的乙方签名处我看到的确是我自己签的名字,上面清清楚楚写着“苏林”这两个字。我也顾不得看上面写了什么条件,只是死死地用手指扣着那份合同,不可置信的对方溪洄说:“你坑我呢!我没有签过这份合同!”
方溪洄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问题的所在:“这名字是不是你写?”
我听到这句话也没法回答,因为这名字的确是我写的,方溪洄看见我默认了,说:“这不就得了吗?名字是你写,这份合同可是有法律效力的。对了,这份合同是林姐拿来的,也就是你妈妈。”
我就知道,肯定又是被我妈坑了。
方溪洄看见我一脸气愤,同情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现在伤心也无济于事,还不如好好工作,挣多点钱,加油!”
“……”
这防治中心,真穷。
方溪洄带着我介绍这里,这里房子的大厅变成了店面,大厅的右上方还有一个小门,穿过小门后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天井,还有包围着天井的几间房,这间房屋是由房间包围着天井的结构。这时正在下雨,我看着毫无遮挡的天井,不由得对方溪洄提出一个建议:“要是下雨,从天井走过会淋湿的。我们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