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日>玄幻奇幻>傀儡天师> 第九章 再袭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第九章 再袭(1 / 2)

spn对于易天师现在紫天境初期巅峰的精神力来说,要想对黄天镜的兽将进行精神压制和操控还是比较轻松的。特别是现在一地的不到绿天境的火狐还都是昏迷着的,易天师想要奴役他们的那简直是太容易了。

但因为想要对三百左右火狐,进行有灵奴役的话,那精神力是绝对不够用的,所以易天师只能选择进行灵操控。而一旦进行了灵操控的话,也就以为着这些火狐将彻底丧失它们的意识,成为了没有思想地行尸走肉。这等于是判了这些火狐的死刑。

这可是三百多条生命!

但易天师没有什么犹豫,因为他要报仇,他要杀了火云狮王。所以他就得先找到火云狮王,所以他就必须得利用上这些傀儡,所以他必须选择杀生。

上一世易天师虽然不是什么所谓的正道好人,但他也绝对不是什么丧心病狂的魔道中人。他只杀该杀的人。那么什么该杀呢?仇人该杀!惹过自己的人该杀!自己不得不杀的人也该杀![

尽大陆就是这样,没有什么该不该,只有杀不杀。但易天师不愿让自己变成杀人狂魔,所以在晋升到紫天境后,他就很少在去滥杀生灵了。除非逼不得已,否则他是不会轻易开杀戒的。

然而他没想到,自己这一世才来仅仅十来年,就要开始造杀戒了,而且数量还是不少。但易天师知道自己现在不能犹豫,这个世界要想不杀人,只有自己变得更强,当世人在你面前已是蝼蚁的时候,那么杀他还有什么意义呢?但易天师现在不行,他还得再开杀戒。

当已经昏迷了的火狐族人被易天师一个个的进行精神奴役的时候,风沙佣兵团对火狐族剩余高手的围杀也即将结束,本来还有二十多兽帅级别的火狐族高手,已经不足十人,现在也已经被围成了一个圈,围在中间。

三十多人的风沙佣兵团,损失同样不小,超过一半的佣兵们躺在了地上,或是受伤不起,或是已经死亡。但这些都是实力较差的,现在能站起来的都是实力比较强的。

论是江湖拼杀,还是战场乱战,能活下来的总是有本事的,总是实力强横的。这就是优胜劣汰,不行的只能被淘汰。

就在这时,剩余正进行战斗的风沙佣兵团正准备解决完最后的目标,庆祝胜利的时候,他们突然发现他们已经倒下的兄弟又重新站了起来。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以为,是因为他们的伤势较轻的缘故,但当一个站起来的兄弟捅了一刀还在战斗的佣兵的时候,他们发现不对了。

这些人绝对不是以前自己熟悉的兄弟。刚才还在并肩作战的兄弟又怎会突破捅自己好兄弟一刀呢?可这些人不是自己的兄弟,他们为什么和自己兄弟长的一模一样?他们又是谁呢?

然而更令他们惊诧的还在后面。

那些本以被他们迷倒的火狐族人又都一个个地站了起来。那可基本都是黄天境的战力啊!那可是超过三百的数量啊!

他们不断感叹着,不断惊诧着!

这些火狐不但超着他们发起了攻击,连火狐族剩余的长老也不放过。这些火狐想要干什么?

不仅是火狐,加上以前受伤倒地的佣兵,竟也奇迹般的联合在了一起。而目标竟是他们这些幸存者。

三队人兽之间实力差距不是很大,但数量差距却着实不校而且幸存地佣兵和火狐发现,每当他们倒地一个,他们都会加入对方的阵营,继续向他们发动攻击。

终于,风沙佣兵团的团长受不了了,他靠近旁边的老军师,艰难地说道:“老军师,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大势已去了,任务注定是完成不了了,现在把命保住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准备走吧1

“走吧1老军师沧桑地说了一句,但这一句说完好像自己又老了十岁似的。

战场就是这样,当大势已去,剩下的就是一边倒了。

最终除了风沙佣兵团的团长和老军师逃出去以外,剩下的包括火狐部落族长在内所有高手,都没有逃出去,一一被疯狂地火狐和佣兵们打倒、打昏,最后被易天师所奴役。但易天师并没有将所有的佣兵和火狐都进行精神奴役,火狐族的包括族长在内的三个强者和风沙佣兵团里的一个高手则是被他实施了有灵操控。

被精神奴役的傀儡们是不能传达消息的,因为易天师只是对他们施加了意识和指令,并没有在他们体内留下精神力。他们只会按照易天师最后的指令进行活动,除非易天师重新给他们施加指令,否则他们将一直会完成易天师的指令,直到死亡。

易天师对普通的傀儡们只实施了一个指令。便是前往欲望之森中圈去寻找火云狮王,如果能找到的话自然很好,如果不危险的话,大不了偷偷跑出去直接灭了它。有他强大的精神力在,并不是很危险,面对火云狮王时再出其不意进行攻击,成功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对于有灵操控的几个比较厉害点的傀儡,他则是让它们分散在了自己驻地的四周,让它们其预警左右,一有发现,易天师也能早做准备。

这也是对活物进行傀儡操纵的好处,如果是其他两种傀儡,死物傀儡和灵傀儡的话,根本没这作用,那两种傀儡的作用主要还在战斗中。

处理完这些,易天师一看天色,便知道时间早已经迟了。昨天这时候他都已经回到管蕙音身边了。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收藏本站( Ctr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