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斯普鲁恩斯的上司,部下,同僚,还是敌人,对这个美国海军在二战期间最优秀的海军舰队指挥官的评价都是:慎重的舰队指挥官。这个评价有两种解释,一是斯普鲁恩斯在制订舰队作战计划的时候会很慎重,二是他在指挥舰队作战时会很慎重。但这些解释都忘记了一点,那就是斯普鲁恩斯绝不缺乏冒险精神,在他确定需要进行孤注一掷的进攻时,他绝对会冒险。
实际上,采取冒险战术是当时航母舰队指挥官的一个共同特点,只是在各个名将身上表现出来的冒险程度不同罢了。谈仁皓与哈尔西这类指挥官是属于最喜欢冒险的,如果在同样能够达到战役目的的情况下,两人会选择冒险,而不是守成。而斯普鲁恩斯就正好相反,只有在没有其他办法达到战役目的的时候,他才会选择冒险,而不会在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就主动冒险。
这实际上也决定了斯普鲁恩斯的指挥特点,他会在做出决定之前做出非常仔细,慎重,全面的考虑,然后选择一种最有效的战术来完成作战行动。当然,这也包括了冒险战术。在指挥这次舰队作战的时候,斯普鲁恩斯就选择了冒险战术,原因很简单,这是达到目的的最有效的战术,同时也是他唯一的选择。
在判断唐帝国第一特混舰队与第二特混舰队在凌晨之前已经成功会师,而且距离威克岛不过45o海里之后,斯普鲁恩斯做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的决定:第五舰队全南下,到达威克岛西南海域。这不是谈仁皓预料的外海海域,而是距离威克岛仅1oo海里左右的海域
在斯普鲁恩斯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包括史密斯上校之内的所有参谋军官都反对这么做,因为这明摆着是去送死,是主动送到敌人的手里去。如果无法提前现敌人的舰队的话,那么第五舰队就彻底完蛋了。
特纳甚至还派了他的特混舰队参谋长过来。要求斯普鲁恩斯修改这个作战计划,做出更为慎重地考虑。
如同以往一样,斯普鲁恩斯会听参谋的意见与建议,但是他绝不会受到参谋的左右,他做出了决定之后,就绝不轻易的修改决定,而是会让参谋军官立即去执行命令,绝不给参谋军官任何争辩的机会。
斯普鲁恩斯做出这个大胆的决定有着他自己的想法与安排。在第二次马里亚纳海战之后。斯普鲁恩斯重点研究了唐帝国三位舰队司令官,特别是谈仁皓与雷少卿这两人的资料,以及他们之前指挥地作战行动,并且了解到,雷少卿之前是谈仁皓的参谋长,两人有过非常良好的配合,而且雷少卿的航空作战思想受到了谈仁皓很大的影响。
在研究了谈仁皓的资料之后,斯普鲁恩斯相信他已经了解了这个对手。在之前谈仁皓指挥的所有战役中,都透露着冒险者的精神,这与哈尔西很相似。而斯普鲁恩斯很了解他这个老友。以及前上司的指挥风格。只要给哈尔西机会,就算是全军覆没,粉身碎骨。他也会采取冒险行动,在自己倒下之前干掉对手哈尔西指挥第第一次马里亚纳海战时,正是如此。那么谈仁皓为了达到目的,也很有可能采取冒险战术。
当然,谈仁皓与雷少卿在此之前表现出来地谨慎与慎重也曾经让斯普鲁恩斯有点疑惑,但这仅仅只是疑惑,作为一名优秀地指挥官,在战斗打响之前,慎重与谨慎的判断对方的行动,这是无可厚非地。而斯普鲁恩斯坚信,只要谈仁皓认为他已经抓住了机会,那么他就会采取冒险战术。而第一特混舰队提前了数个小时赶到战场,这就证明谈仁皓已经在冒险了,证明谈仁皓已经看到机会了,那么他就肯定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中采取冒险战术,即在天亮时轰炸美军登6场,迫使第五舰队出战,然后利用手里剩下的一半力量来干掉第五舰队。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谈仁皓肯定会好不迟疑的派出所有的侦察机去寻找第五舰队。而在此之前,谈仁皓的每次偷袭都是在天亮之前就派出侦察机的,然后让侦察机在预定海域巡逻,搜索敌舰队的踪影,只要抓住了敌舰队就立即派出轰炸机。这是谈仁皓的指挥特点,而在斯普鲁恩斯眼里,这同样是谈仁皓地一个缺点。
在天亮前派出侦察机的好处是,侦察机在到达预定巡逻海域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起来,这样侦察机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内现该海域内的敌舰队,为抢先攻击争取到宝贵的时间。可同样的,坏处是,侦察机将在黑夜中飞完前面大半段航程,而在这大半条航线上,侦察机将难以现夜色请删除掩护下的海面舰队
这就是斯普鲁恩斯要利用的一点。他在做出决定之前做了慎重的分析与计算。唐帝国舰队要轰炸美军登6场地话,那么就会在天亮前一个半小时把距离缩短到3oo海里之内,而且更有可能是25o海里,这样轰炸机在返航的时候才有足够的剩余燃料。如果唐帝国舰队在轰炸机出之前派出侦察机的话,那么侦察机在其前面大概2oo海里的航线上都将在黑暗中飞行侦察机为了尽量的增加滞空时间,巡航度会比轰炸机的巡航度慢一些。为了确保安全,美国舰队如果在天亮前进入到登6场南面1oo海里外的海面上的话,就算唐帝国的侦察机从其上空飞过,也很难现海面上进行了严格灯果管制的战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