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少数名族,生性豪爽。既然柴瑞如此说了,他们也不客气,高高兴兴的把这些狼给拔了皮,然后把狼腿砍下来,放在火架上烤。
好久没有吃到肉了,柴瑞等人都快忘了肉是什么味道。
柴瑞连忙抢过烤好的狼腿吃起来,就算没有调料,柴瑞吃的夜觉得非常香。其实狼肉不怎么好吃。比狗肉硬很多,而且感觉很老又难嚼。不过对于柴瑞这个长时间没有尝到肉味的柴瑞来说,这已经算是美味了。
经过多日的相处,柴瑞知道了该如何在大漠中度日。出门在外,新鲜肉食绝对不能带的。非常容易腐烂。要出远门,就带上晒好的肉干。想要吃的时候,就用水煮沸,放在里面再一起煮上一段时间即可。而且还可以把已经烤熟的肉也腌制成肉干,等到想吃的时候,直接放入嘴里嚼。
不过想制成肉干,就必须有大量的盐才行。而直接烤成肉干就剩了很多盐。所以大多时候都是准备已经烤干的肉干。不过这种肉干味道就不怎么样。
而西域这个地方不产盐,只要等汉人商人来的时候才可以换些盐。这些盐都珍贵无比。一般人不舍得用的太多。忽然几只鹰飞过来,库桑扔几块新鲜的狼肉过去。那些鹰争抢着这几块狼肉,然后飞到一边。
“怎么这些鹰会飞到这么来?”柴瑞非常的好奇。
族长很骄傲的说:“这是我们部落的骄傲库桑勇士所豢养的鹰。这些鹰从小就开始养起,而且还要不断的训练。现在这些鹰就是我们部队的标志。没有任何部落里的鹰有我们部落里的出色。”
“如何的出色。”
“我们的鹰飞的更高,看的更远。我们的鹰,天生的王者,不畏惧天上其他任何的鹰种。最主要的是他善解人意,哪里有很多人,都会告诉库桑。甚至哪里狼群出没,都会告诉库桑。”
“这么说,我们被狼群围攻,就是这些鹰通风报信的?”
“嗯。没错,就是他们。他它们看到狼群在慢慢的集结。我们
柴瑞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遇到狼灾。这些牧民能够如此快的赶过来救助他们。看来库桑是个人才。能够读懂鸟语,善于训练鹰,这样的人才,放在哪里国家都是会得到重用。比探马更精准的情报,而且还能更快的传回。这些都不是探子可以比拟的。探子,无论隐藏的多好,多么的优秀,都会非常容易被对方的探子发现。而离的太远,什么情报都得不到。每逢大战,唐军的一千探子出去,能回来的不过三百。其他的大多不是战死,就是被俘虏。
如果天上有着自己的鹰,正在暗中窥视对方的动向。那军事上不就无往而不利。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能够避开锋芒,攻其虚弱的部位,则可以给敌人以最致命的一击。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出其不意的攻击往往可以收到奇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