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我们就飞到了印第安纳,比赛马上开始,步行者队的出场阵容如下:
中锋:福斯特
大前锋:哈灵顿
小前锋:威廉姆斯
得分后卫:杰克逊
控球后卫:廷斯利
步行者的当家球星杰梅因。小奥尼尔因伤缺阵,火箭队的两个当家球星缺阵,一来一往,还是火箭队实力受损较大,但考虑火箭处于联盟最恐怖的德州,原来实力就强,双方实力相当,就看谁发挥的好了。
步行者在奥本山宫殿事件前,在东部还是数一数二的球队,事件一发生,阿泰斯特的离开和米勒的退役导致步行者实力的迅速下降。
再加上小奥尼尔的时不时受伤,步行者沦落为东部二流的球队,现在连季后赛的资格都成问题,不知道“大鸟”拉里。伯德是怎么经营球队的。
我们这里首发的是:
中锋:木大叔
大前锋:海耶斯
小前锋:巴蒂尔
得分后卫:李建安
控球后卫:阿尔斯通。
范甘迪安排海耶斯搭配木大叔,这个想法我觉得不太好,就他们两个那微末的进攻能力,还不把我们外线的累死。
没料到一开始打的就极其顺利,开场火箭队五投五中,其中二个三分球,而步行者队这边只有哈灵顿得到四分,我们几个跟打疯了一样,逮着球就出手,出手就必中。
我的对手是斯蒂芬。杰克逊,一个著名的坏孩子,防守起来真卖力呀,象野兽一样凶猛的眼神瞪着我,防守的动作跟要打架差不多。
可惜再强硬的防守也阻挡不了我的得分,何况杰克逊本来就不以防守见长,态度不错,但天赋不行,禁不住对他的出力不出工摇了摇头。
这就是天才与废才的区别呀,就算你投入全部的精力去防守,你也防守不了一位顶尖的得分高手,但对于本天才来说,轻轻松松单对单防守任何人不在话下(当然不包括那些已经不能算人的家伙)。
借着手热,趁胜追击,那进攻速度、命中率、退防速度,比太阳队还太阳队,让观看这场比赛的资深球迷心里只纳闷,这是范甘迪执教的球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