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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8(2 / 2)

越是想起过去那些温暖琐碎,眼前那一捧捧黄土,才越是看得人心如刀绞。也才突然意识过来,我们跟动物没有差别。

我们也是这样,亲手将我们所爱之人所怀之事,一点点埋葬,永生不见。

我背过风,抖抖索索点上一支烟。但这也只是自欺欺人的安慰,心里塌下去的地方,再没有什么能补得起来。

抬眼往人群里看,唐闻秋一身黑衣,衬得素无表情的脸苍白肃穆,过去几个月里他尽管连久伺床前都做不到,可这一刻,他却比我更像一个刚刚失去至亲的孝子贤孙。

我没有等到最后,先于唐闻秋和他的队伍离开那个地方。

我也没有再回过唐宅。跟那边的联系,仿佛到此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人类选择性失忆的能力超出我想象。我以为我至少会难过一段时间,但实际上丧假结束,我又做回那个埋头苦干的宁远,该上班就上班,该出差就出差。

日子越过越像艾玛玻璃杯里的花茶,看着水润娇艳美丽绝伦,但喝上一口,却发现不加糖的花茶,因为视觉上的欺骗,味道比白开水还要寡淡乏味。

但偶尔也有意外之“喜”。

比如艾玛托我充当她的男朋友,以应付家里给她安排的相亲。

我起先秉着“宁拆一座桥不毁一桩婚”的信念拒绝帮忙,可艾玛大而化之,把相亲对象直接带到公司我的座位上“认亲”,那之后,我便只有屈从的份,彻底沦为陪她吃饭看电影甚至买卫生巾的“闺蜜”。

同事间开始传我和艾玛热恋。

她每每都配合地红一红脸,仿佛我们之间真有不可叙说的故事。可一旦避开别人的视线,艾玛又会毫不客气敲我一竹竿。

用她的话说,她是用她未经风雨的血肉之躯,替我挡下无数流言蜚语。

但问题是,我其实不太在意别人对我的猜测。

另一件值得笑一笑的事,是我在某个不知名论坛上,关注了一个自称顾少的网瘾少年。

我喜欢看他用自嘲调侃的口吻,记录他和他同父异母哥哥之间堪称血腥的爱情,他说他先爱上那个人,用尽手段把人带上床……

琐琐碎碎写了几十页,最后一次更新停在上个星期周五,他在帖子里问,有没有人可以收留他这个内心丰富十指匮乏的伤心人。

“顾少”文笔算不上好,故事漏洞百出,有时候还脏话连篇,可我却一页不漏地翻完,也因此知道他还是个学生,大概以前钢琴弹得不错,后来意外手指受伤,连带以后的人生也一团糟。

我虽然怀疑这个“顾少”的真实性,可也不得不承认,我在他的故事里,隐约看到自己的影子。

或许是因为感同身受,我给他发私信,留了联系方式,说我可以做他的合租人。可惜我并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程瑞许竟选在七月二十号结婚。这一天也是许竟二十八岁生日,又是双胞胎顺利着床三个月的日子,婚礼算是三喜临门,程家因此筵开百席广迎宾客。

我拒绝了程瑞给他做伴郎的邀请,却有幸在婚礼前一天见到许竟的伴娘,一个我从没想过还有机会见面的故人。

酒窝妹几乎没什么变化,而她显然也还记得我,因此满屋子七嘴八舌的噪杂声里,独独我们两个隔着人群,沉默对望。

我还记得那时候她摔在我脸上的耳光,也没忘记她哭着祝我“打一辈子光棍”。一辈子说短不短,我们却中途又遇上了,并且,我时至今日仍然光棍一条。

就在我以为酒窝妹还没有原谅我,而我正琢磨缩头溜开时,她去突然笔直朝我走过来,在我面前隔着一点距离站住,目光灼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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