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
“先生,您要的咖啡和抹茶千层。
街边的露天餐厅一角,金发的姑娘端来盘子,并露出笑容。
“谢谢。’
罗柯礼貌回笑
“嗨,我叫金妮,是来这旅游还是出差,互留个电话?’
姑娘落落大方地靠着桌沿,并用客人点餐的小本子写下自己的号码,弯腰时领口大开,故意露出无限风光。
“好啊,我哥谭人,到这旅行。’
罗柯没有拒绝,继续保持微笑。
谁知一听见哥谭,姑娘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有点尴尬地笑了笑,然后麻溜地拿回自己的号码,抱歉地离开了。
罗柯哭笑不得,这哥谭的凶名就这么远扬嘛?那里也不全都是坏人,顶多也就占比一半。他刚从岛屿那边回来,途径这座城市上空,决定下来喝杯咖啡再慢悠悠地回去。
“喂,杂毛给我站住!’
“今天老子非打死你不可!’
这时,不远的转角跑出几个身影。
三四个十六七岁的,正在对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穷追不舍。
那少年身手矫健,跨越栏杆、横穿车流就是手到擒来。
然而,就在他即将把追兵甩掉时,一个未开封的易拉罐从后方飞来,直勾勾地砸在他的后脑勺。
脑袋遭到重击,少年当即晕晕乎乎,脚下也随之一扭,刚好栽倒在罗柯桌对面的椅子上。后面的几个小痞子一脸狞笑地围拢。
其中一个顺手拿起罗柯还没开动的抹茶千层,吃得津津有味,完全把蛋糕的主人当作了透明。
“跑啊,怎么不继续跑了!”
“没妈的野种,不就让你去偷点钱,这种小事你都不愿意为我们做?”
“听说你换了好几个收养家庭?不就是一条没人要的流浪狗嘛!”
或许是被“没妈”一词刺激到了,少年忍着后脑肿胀的疼痛,低吼着跳起,给了骂人的狠狠一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