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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暧昧(1 / 2)

林炫蓝顺着西门金莲的目光看了过去,隐隐已经猜到,当即低声问道:“他就是王名扬?”

西门金莲点头,林炫蓝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陡然挽起西门金莲的手,向着跑车走去。

装着完全没有见到王名扬和钱媛,林炫蓝挽着西门金莲的手走了过去,非常绅士的拉开车门,扶着西门金莲的手,请她上车,然后,轻轻的关上车门,转到另一边,坐在驾驶座的位置上,发动跑车——

宝蓝色的保时捷优雅的从两人面前消失,王名扬深深的吸了口气,一颗心不知道为什么,砰砰乱跳。

那个女人,竟然是西门金莲

而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居然长得如同是影视明星一般耀眼,更离谱的是,他居然开着德国原装进口的保时捷跑车,这才一天,她就有了新的男朋友?

“真漂亮!”钱媛呐呐自语。

王名扬也呆住,是的,确实很漂亮,车漂亮,人也靓丽,俊男美女的绝佳组合,站在任何场合,都是吸引人注目的亮点,而那个人,居然是昨天被自己老娘赶出家门,遭自家一堆亲友鄙视的乡下妹西门金莲。

都是说人靠衣裳,佛靠金装,但是,他也没有想到,西门金莲不过是换了一身衣服,怎么就可以变得光彩照人,或者说,是因为他身边的那个男人,再或者说——是因为那辆价值不菲的保时捷跑车?

等着跑车远远的离开王名扬的家,西门金莲深深的吸了口气:“林先生,刚才真是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林炫蓝摇头道“女孩子生来应该就是被人呵护的,我并没有做什么。”事实上,刚才他确实有些故意为之了,但是,为什么这一切都做的如此的自然,连着他自己都有些意外。

他是天之骄子,自幼就是,家境富裕,年少多金,且相貌俊美,自然是从小就被众人捧在手中宠着,略略懂事,处得女朋友也不少,实话说,一般情况下,都是被人侍候着,让他动手去照顾、侍候别人,还真是绝无仅有。

就是他的女朋友陆妃羽,他都从来没有刻意的讨好过。他素来都很绅士,对谁都彬彬有礼,不冷不热,让人如沐春风,但也绝对不会让人感觉夏天的炙热,或者生出一些非分之想,自幼良好的教育把他培养成了近乎完美温雅。

想到陆妃羽,林炫蓝叹了口气,陆妃羽谈不上多么漂亮,长相甜美,也不是那种站在路边会引起交通事故的角色,但是,陆家和他们林家算是门当户对,且两家长辈一直就有一些戏言。

可以说,这算是联姻?说什么婚姻自由,事实上,不管有钱没钱,还是要讲究个门当户对的。像他,若是真要娶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家里就算不反对,只怕也不会怎么赞成。

“金莲,我妹妹都是叫我大哥,你要是不见外,也叫我大哥好了!”林炫蓝有些落寞的笑笑,看着沿途闪烁的霓虹灯,轻轻的叹气。

“好,那我就不客气,叫你一声大哥了!”西门金莲点头,反正他也一点都没有见外的意思,一口一个“金莲”的叫着。

“那些破衣服,你准备怎么办?”林炫蓝问道。

“回去丢垃圾桶!”西门金莲抬高下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你说的,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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