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还是李程光,用的顺手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对裴向雀确实是不错,无论从前还是现在。
就如同陆郁上一回和周宁见面,陆郁若是真的周宁交往,再把这件事对裴向雀瞒得滴水不漏是很轻易的事情。李程光还是有点不忍心,趁着老板没有吩咐,和裴向雀透了底,至少知道是怎么回事。李程光有个和裴向雀差不多大的弟弟,而且裴向雀还不太会说话,所以工作之外还是有些心软的。
陆郁把最近工作开会和新生意处理的时间方式都说完了,瞥了李程光一眼,他吃了次教训,明显有些心虚,笑呵呵地预祝老板和裴向雀玩得开心。
陆郁下了车,从李程光手里接过今天新买的菜,“那是自然。”
上了楼,陆郁打开房门,裴向雀正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和安知州发信息。他被陆郁精心地喂养了一段时间,各种小孩才有的小毛病就冒了出来。从前十多年由于吃苦才养成的不怕吃苦不怕受累的精神没了一大半,现在是很怕吃苦也怕受累,坏习惯还不少,连坐在那里都跟没骨头似的。
不过陆郁对此乐见其成,他喜欢裴向雀有些小脾气,按照裴向雀从前吃的苦还有来看,养一只十分乖顺的金丝雀是很容易的,可这样没什么意思,裴向雀又不是天生就不爱吃不爱闹,他已经足够听话了,为什么要他的压抑天性。
他想惯着自己的小麻雀,把小麻雀惯得只同自己撒娇,闹小脾气,可能偶尔还会轻轻啄一下指尖。
陆郁换上拖鞋走过去摸了一下他的脑袋,当做打了招呼,便进厨房做今天的晚饭了。他做菜很利落,炒了两个新鲜的时令蔬菜,一锅汤,外加一盘红烧肉。红烧肉做的特别好,五花肉上裹了层晶莹剔透的汁水,其余的汁水都收完了。裴向雀被香味吸引过来,蹲在厨房门口等着饭菜上桌。
裴向雀不仅爱吃甜食,还馋肉。
陆郁被他的模样逗得笑了起来,朝厨房门口招了招手,等人走到面前,用自己做菜尝味道的筷子夹了两大块肉先是吹了吹,塞到了馋肉的小麻雀的嘴里。
裴向雀被喂得满嘴都是油,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含糊地说了一句,“陆叔叔,真,真好次!”
不知道的以为他说的是陆叔叔真好吃。
这话不妥,陆郁心想,还是小麻雀比较好吃。
怎么样都好吃。
陆郁把红烧肉端给他,让他放到桌子自己先吃,裴向雀乖乖地端走了。可是等到过会其余的饭菜上桌,那盘肉还是原来的样子,一块也没少。
裴向雀缩在另一边的椅子上,圆圆的眼睛都笑眯成了一道缝,“等,陆叔叔一起吃。”
他们两个人吃饭不讲究什么食不言寝不语,即使裴向雀说话费劲,在饭桌上还要和陆郁聊天,陆郁也等着他说话,吃饭的速度很慢。
裴向雀将嚼烂的肉和饭咽了下去,说起了刚刚和安知州聊天的事,“知,知州,暑假在学习上帮了我,很多。我特别感谢他,他说,我请他吃个饭,就好了。”
陆郁夹菜的筷子一顿,“他还说了什么?”
裴向雀不太明白情况,“他还说如果有,需要感谢,谢的人也可以一起请了,正好还能,省钱。”
他是个小傻子,听不懂安知州的言下之意,可是陆郁听得明白,便开口说:“那阿裴怎么不请我?”
裴向雀怔了怔,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太,太感激了,怎么能,只吃一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