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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对练(1 / 2)

一个月过去,于芷晴也发现李易练兵的好处了。

效果显而易见。

不需要什么战阵。

五百新军往那儿一站,横排竖列,整齐划一。

在她的印象中,不管是现在的辽国、大周,还是已经灭国的大齐。

没有哪一支精锐部队,能做到行如风,站如松。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李易嘴里的竹哨一响。

“集合!”

这些士兵们就能在半刻钟里,汇聚在一起。

令行禁止,已经做到了极致。

战术训练随后开始!

越野跑变成了负重五十斤,没有盔甲背包,那就扛着原木跑。

时间还不能少多少。

毕竟在这个时代,一般的家丁,光是盔甲就二三十斤,还有武器、干粮呢?

负重五十斤,算不得苛刻。

只不过其他军队,能跑一里地就得气喘吁吁。

而李易的部队,要求还是二十里。

最后五十人没有饭吃,就看你努不努力了!

每天一个时辰,操练的是李易教授的格斗术。

一个时辰练习射箭,两伍一队,三排轮着来,限定不超过百步。

精品复合弩的射程,也不能暴露!

李易暂时无意改革大周的军制,那样显得太突兀了。

十个人为一队;三十人为小旗。

百人设百户官,不过他现在的正经官职才百户呢!

所以他选定了八个试百户,各领百人。

于芷晴不算军官,但是也有独自领军的权利。

毕竟这些于家子弟,也听她的话。

三叔家的李闯,二叔家的李栓也加入了团练新军。

他们训练起来同样玩命。

出于平衡,李易任命李栓、李闯担任了试百户。

其余五人,都是由于家子弟担任。

于奎、于酉,于成风、于成云。

挺凑巧,两两都是亲兄弟,确实表现优异。

当然,还有一个幸运儿。

李大柱不愿意去打铁,他还当过土匪见过血,力大无穷。

在团练新军中,天生神力属于超人般的存在。

当上试百户,他比李栓、李闯更没有争议。

于小春当上了骑兵试百户。

但他这队人马,平常都归李易,或者于芷晴直领,算是中军。

当然,其中三十个弓马娴熟的斥候,才是于小春的直属手下,分成了三个十人斥候小队。

斥候小队只是集训了半个月,他们要分批保护着于文鼎的商队去大同。

严格的说,李易明面上的五百人和暗中的三百人。

只有一半儿是未来的弩兵,他们最终会转化成骑兵。

另一半则手持精铁长枪,算作步兵。

枪长七尺二寸,枪头为扁平梭形,属于大周制式的雁翎枪。

当然,大周军中的枪矛型号很多。

过丈的九曲枪,蛇矛等等并不符合李易的长远打算。

他教给这些长枪兵的,实际上就是后世的刺刀术。

讲究快、狠、准,一击毙命!

没有这个时代那些眼花缭乱的招式。

战场上,保命或者杀敌,就是那么一瞬间。

哪会给你耍花枪的机会?

七尺二相当于后世的一米七左右,跟加装了刺刀的三八式差不多。

李易的打算,就很明显了!

他现在没时间制作火药,也没功夫去研究火绳枪,燧发枪什么的。

这个时代的军队,也没有热武器。

可总得为将来考虑不是?

热武器毕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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