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旅长,对你的大名,我可是如雷贯耳哦!来,我敬你一杯!”
s市有名的饭店包厢里,坐着四个十分出众耀眼的男人,共中三个都穿了军装,另一个穿了一看就价值不斐的高档西装,西装男举着酒杯对三个穿军装里长得最英俊帅气的男人举杯。
“叫我名字就成,别老叫旅长,你是老魏和老许的竹马,就是自己人。”郑鸿盛马上举杯和向他敬酒的冯子乐笑道。
“好,以后我叫你鸿盛了,你叫我子乐。”冯子乐含笑点头,饮了一口酒后看向了和自己一个大院,从小一起长大的魏玮和许博延。
“真羡慕你们几个参军,成为军人,你们这身军装真是帅啊!如果不是以前我身体不好,我爸妈不让我参军,我当年跟你们一起去当兵,现在也该像你们混个团长干了。”声音中透露着一丝遗憾。
哪个男人没有一个英雄梦,不想成为军人,保家卫国的。
可惜他虽和魏玮、许博延是大院子弟,上面两代都是军人,无奈他少年时代身体不好,老是生病,父母怕他参军后身体会受不了,死在部队里,坚决不让他参军当兵。
“子乐,你身体不好啊!”郑鸿盛听到冯子乐的话,立马关怀道。
“以前不好,但后来我爸找了个隐世名医帮我调理后,我的身体已经好很多了,不会像以前老生病了。”冯长乐笑道。
“好了就好,不然我还想着让我媳妇帮你瞧瞧,帮你调理调理呢。”郑鸿盛道。
“鸿盛你媳妇懂医啊!”冯长乐有些讶异。
“他媳妇不仅懂医,而且医术好着呢,知道刘老首长吧,刘老首长能得救,全是因为他媳妇。他媳妇那医术可不得了,简直就是华佗再世!”许博延开口夸赞起白薇。
“哟,救刘老首长的人就是鸿盛爱人啊!”冯长乐吃了一惊,很是惊讶。
刘老首长那种地位的人,自然是非常出名,而且有很多人关注着,所以刘老首长出事后,他们那个圈里的人很快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