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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225怎么感觉发刀的又多了一个?(1 / 2)

之所以选择乔治·马叮

青智源的理由很简单:

马丁老爷子前世的时候还参与过《艾尔登法环》的制作,老头环的背景故事就是出自于乔治·马丁之手。

而且,马丁写的《冰与火之歌》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这个系列的小说改编成为电视剧之后也一度成为hbo历史上最为成功,评分最高的作品,如果不是因为马丁没有写完后面几卷,而电视剧惨遭两位编剧改编而导致烂尾的话,这电视剧应该是非常成功的才对。

现在《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尚未出版。

青智源想顺便谈一谈关于《冰与火之歌》的版权问题。

如果运作得好冰与火之歌还能开发成为游戏,未来更是可以改编成为电视剧。

……

乔治·马丁到现在为止其实已经获得过几次雨果奖、星云奖,在科幻/奇幻领域当中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不过多数都是中短篇的作品。

现在已经48岁的乔治·马丁辞掉了所有的工作,潜心在家中写一部名为《冰与火之歌》的书。

在此之前,这人的运气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是那么的好。

好的是,他总是能凭借自己优秀的创作而获得一些很多人一辈子都羡慕不来的大奖,比如说雨果奖、星云奖。

不好的是,乔治·马丁在好莱坞担任编剧的那些影视作品好多都黄了,要么就是中途夭折,要么就是还没上就被砍了。

虽然马丁在好莱坞工作的报酬让人满意,但是他很失望自己参与的节目大多都没能通过审批。

因为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渴望的就是自己的作品能被大众看到,但广播公司的决策层并不和编剧作家是一个思路。

前年马丁抛开电视剧工作,开始继续创作自己三年前的奇幻故事,并给他的出版代理人柯比·麦考利前200页书稿和一个计划要写三部曲系列的两页蓝图。

马丁喜欢含胡不清的标题,因为他感觉这样可以使他的作品更深奥,因此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作为整个系列的题目:寒冷的异鬼和烈焰的巨龙可能是“冰与火”的含义,而“之歌”曾出现在马丁的书《莱安娜之歌》和《逝者之歌》,是马丁对于“歌”的一种癖好。

火是爱是热情是激情。冰则是背叛是复仇,是冷酷残忍的阴暗面。

是的,现在的乔治·马丁,正辞职在家,潜心写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书。

就在这一天,他接到了一通陌生来电。

电话那头是一个温柔而年轻的男人声音,虽然英文说得很流利,可马丁也很快听出了其中那么一丝丝的东方口音。

对方是一家名为pokeni公司的社长,想要邀请马丁吃饭,并且询问工作上面的事宜。

电话里面没法聊那么多的内容,但是马丁大概也了解了一个大概:

他们想要开发一款具有史诗感的奇幻游戏,希望马丁能担任故事编剧。

虽然不太清楚为什么是找他,但马丁也同意了这一次的邀请,想见面之后再聊聊看。

……

青智源先飞往米国,找到现在担任分公司ceo的大卫·布莱维克和斯卡福两兄弟。

跟他们说明了一下想要做的这件事情和找一个剧本作者的重要性。

几个人听完之后也颇为认同。

在这之后,青智源才带着布莱维克一起在加州棕旅泉酒店当中与乔治·马丁见面。

……

在加州棕旅泉酒店的一间私密套房里,青智源和布莱维克等待着乔治·马丁的到来。

青智源穿着一身深色西装,领带打得整整齐齐。

布莱维克则选择了一件简约的白色衬衫,搭配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两个人虽然肤色不同,长得也很不一样,却都可以用帅哥来形容。

尤其是青智源,没有胡子的他在西方人堆当中显得真的是有些过分漂亮了。

布莱维克瞥了他一眼,只觉得这个男人长得真的秀气,在加州这种地方如果不小心的话,是走上街头就能被街头流氓们胖揍一顿的类型。

青智源也在默默地回看他。

表示我之前已经被抢过一次了。

他默默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心想是不是应该来米国之前把胡子给留起来?

不过有一件事情他是比较确定了的——

这一次结束之后,回到霓虹他一定要把身体给练起来。

块儿太小了。

不久后,乔治·马丁准时走进了套房。

他身材矮小(168,比青智源想象中的要矮一些),肥胖,一头花白的头发,脸上布满皱纹但眼神依然炯炯有神。

脸上留着标志性的大胡子,几乎将整个嘴巴给遮挡起来。

今年的乔治马丁只有48岁,比青智源记忆当中的那个白发白胡子的胖大爷要年轻不少。

总体来说其实挺可爱的。

而且由于膀大腰圆,这人看起来很壮,比他的身高给人的压迫力要强。

如果不是早就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和职业的话,走在路上你很难将这样的一个人跟作家的身份联系起来。

他热情地与青智源和布莱维克握手,微笑着说:“很高兴见到你们,我一直很期待这次会面。”

“这句话应该由我们来说才对。”青智源握紧他的手,邀请乔治马丁坐下,“很高兴认识你,马丁先生。”

……

简单寒暄了一番,青智源就直接了当,开门见山地说到,“马丁先生,是这样的,我们这次邀请您前来,是希望你能担任新游戏项目的剧情编剧。”

并且他还将准备好的资料推到了马丁的面前。

“好的。”

马丁接过资料,默默翻看起来。

看到游戏名字的时候,马丁的两只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永痕灰烬?你们是制作永痕灰烬的公司?”

“嗯,”青智源点点头,有些开心地笑了笑,“你玩过我们的游戏吗?”

“嗯,我挺喜欢你们制作的《永痕灰烬》的。”

马丁比青智源想象中的要更加与时俱进,他不但玩游戏而且还是个跑团玩家。

更难得的是他不但玩了pokeni的《永痕灰烬》而且还是《暗黑破坏神》系列的玩家。

“我很喜欢这种奇幻类型的作品。”乔治·马丁说,“玩游戏的时候,有在玩跑团的感觉,而且我觉得你们设计的阿卡夏虫族和弗莱异人以及卡卡族都非常有意思。

我当时玩游戏真的是完全被他们给迷住了,心想什么样的公司能制作出这么有趣的作品。

没想到今天能见到制作者。”

“太好了,感谢你能喜欢。”青智源颇为意外地说。

三个人有共同话题,围绕着跑团聊了起来。

“我们制作《永痕灰烬》其实就是借鉴了跑团游戏的玩法的。”布莱维克说,“在跑团当中,总有许多未知而充满想象力的事情发生,我们也希望游戏给玩家们带来同样的体验。”

青智源笑着说,“跑团游戏当中,不是每一个玩家都是参与者吗?那么在游戏本身的设定上,就没法偏袒任何一方,只能设定为每一个参与的玩家都是主角。

而我们在玩跑团的时候也是如此,不管你是人类也好,精灵也好,或者是法师,亦或是盗贼,其实你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行动,将自己当成这个游戏世界当中的主角来进行游戏的。所以我们就能看到,在跑团游戏当中会诞生出许多【势均力敌】纷繁复杂的事件和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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