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盆,脚盆,再买一个暖水瓶,水壶也要买一个,我比较爱喝水,要带水去教室喝,还有饭盒也没有……”
元春把缺少的物品,用笔本记下来,然后两个人去了学校附近一家家常菜小馆吃饭。这时候的消费很低,一盘红烧肉,一盘木耳白菜片,一碗西红柿鸡蛋汤,五个大馒头,才五块钱。
结账时,钟离靖又抢着把钱先付了。
下午,两人去百货商场,把缺的东西都买齐,就回了第三招待所。
郑厂长已经在招待所等着二人。
“钟离同志,元春小同志,你们回来了。”
郑厂长不是一个人来的,身旁还跟着一男一女,都是钢铁厂的领导,钢铁厂对钟家的惩罚也出来了。
钟大民私吞烈士孤女的财产,虐待烈士遗孤,这件事已经在整个钢铁厂宣扬开了,大半个郑市的人都听说了,极大的影响了钢铁厂的名声,损坏了烈士遗孤的利益,于是,钢铁厂对他做出了降级处罚。
钟大民原本是六级钳工,月工资四十八块钱,厂里罚他降两级,成了四级钳工,月工资四十二块钱。
厂里还要求他必须把烈士遗孤的三千二百块钱奉还。
钟大民没钱,拿不出钱还。
郑厂长只能每月扣除他一半的工资还给元春,直到这笔钱还完为止。
郑厂长歉意道,“原本,我们厂是想开除钟大民这种思想有严重问题的职工,可想到把他开除后,元春同志这笔钱就要不回来,所以,我们思来想去,才给钟大民做出降级处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