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忙碌的港口,太阳才刚升起来,街道已经非常热闹了,巷子外人来人往,推着独轮车的商贩急匆匆经过,朝熟人打个招呼便各自忙活生计。
巷子的台阶高低不平,到处坑坑洼洼,有人的小推车车轮卡了一下,整架车子弹起来,上面堆放的陶器全部倾翻,碎片落了一地。泰瑞希尔跟在沈之默后面一言不,也不管他要去做什么,反正叫跟着就跟着。
沈之默把手插进裤袋里,摆出一副很无聊的架势,冷笑道:“哦,看起来猛虎佣兵团的人比我想像的要快一点。”只见路口站着一堆人,为的赫然就是昨天的手下败将西蒙。
大约十余人横在当道,威风凛凛,统一皮甲装束,腰间挂着长剑,每一个人都眼神不善,透出凶恶的光芒,一看样子就是要准备寻衅滋事的流氓,路过的行人都小心避开。
猛虎佣兵团有自己的徽章,绣在衣襟的左胸,图案是一只黑色斑纹的剑齿虎,脚下踏着挣扎的猎物。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是一个整体。
但除了徽章,他们似乎并不完全一样,站在前面的西蒙皮甲鲜亮,长剑刺眼,脚下环绕着一个若有若无的“虔诚光环”一眼就能看出是名骑士。而他旁边的一名男子目光猥琐,时不时游离飘动,皮甲式样简单,没西蒙那么厚重,各处关节还特意留出空挡方便活动,腰间是两柄冒出绿色寒光的匕,沈之默依稀可以判断,这人是这个世界特有的职业:盗贼,也可以把他们叫做刺客。盗贼与街上的小偷、流氓并不相同,他们常年与阴影为伴,凭借老到的计谋,过人的本领,以及优秀的欺诈和隐藏能力,他们在从事偷窃,谋杀,间谍和暗杀方面的工作时游刃有余。
右边一人身高只及西蒙的胸部,身材矮壮,有个硕大的鼻子和长长的结成辫子的胡须,胳膊几乎和小腿一样粗细,拎着一把比他脑袋还大的方形锤子,看起来不下四五十斤,拿在手里轻松自如,居然浑若无物。
后面还有一个,灰色的皮肤,鼻子又尖又长,下颔两颗与野猪有得一比的獠牙岔了出来,身材瘦高,只是老弯着腰,让他看起来很像野兽。沈之默听说过这是南部黑雨丛林的食人族,嗜血、残忍,手段令人指。塞尼亚帝国的战士曾说宁可遇到十个兽人也不愿碰上一个食人族,撞在他们手里,可不止是死那么简单。
以沈之默独特老到的眼光来看,这群人当中最厉害的还是西蒙和食人族。西蒙自然不用多说,手下败将不足道哉,那食人族眼神凶厉,虽然长得瘦,但裸露的肌肉充满爆炸性力量,绝对不是可以忽视的对手。看得出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一场恶战,把泰瑞希尔叫来,似乎是个错误的决定,一个流浪的精灵能帮得上什么事?不用老子分心照顾他就万幸了。
两帮人马相对站立,虎视眈眈,行人争相走避,中间长长一条巷道形成真空地带,比起来沈之默才区区两个人就显得寒酸多了。不用说西蒙肯定是来寻仇的,长着黑头的陌生年轻人,很容易打听到住址,不过一名曾经视荣誉为生命的骑士居然沦落到纠集人手群殴的地步,真让人感叹。
晨风吹乱了沈之默解掉髻的长头,只一件松松垮垮的白色短腰衬衣披在身上,前襟还特意松开几颗扣子,露出宽阔胸膛,平淡深沉如水的面容,漫不经心的表情,令这家伙看起来有几分吟游诗人的气质,若是腋下再夹着一本风车骑士历险记,手里拿着竖琴的话,就更让少女喜欢了。
矮人粗哑暴躁的嗓音说道:“西蒙!他就是昨天故意扰乱集市秩序的人吗?”声音之大,好像在扯着喉咙拼命吆喝一样,周围人都不禁粥起眉头。
西蒙严肃地点点头,不自觉抓紧剑柄。昨天被卸脱关节,其中被沈之默灌注内力,痛得死去活来,连请了好几个神职牧师都得不到有效治疗,以为这双手从此不再属于自己,不免又痛又恨,直到半夜来了个精通肢体结构的兽族萨满才帮他把关节接上。一夜的折磨,心里早对这人十分惧怕,于是找来帮手备言敌人强大,猜测可能是内海“剑与玫瑰”海盗团派来的,为挽回颜面,言辞中对沈之默夸大十倍,引起团长重视,这才让高手派他一起出战。
矮人说:“天啊,西蒙,你不是脑子进水了吧,这个人能把你打得喊爹叫娘?哈哈哈!青鸟骑士团的人果然都没什么真实水平。”
西蒙咬着牙说:“你尽可以找他单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