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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十、罚薪三月(2 / 2)

“是吗?没有别的举动?”

“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您是不是想让他上门招亲呢?”

“这怎么可能呢?人家可是尚书之子。”

“他父亲是不是叫洪尚书?”

“那是官名,实名洪承运,大人认识他?”

“不认识——听说过。退堂!”

一方面招待陈婷婷,一方面要公差快马加鞭的去干州传陈世忠。

陈婷婷得到优待不说,快马加鞭传陈世忠的人,五日后就到了。

“陈世忠!有人告你,可知罪?”

“大人明示,不知何人告本县?”

“本府问你:陈婷婷可是你女儿?”

“大人!是的。”

“她将你告了。”

“难怪这几天不见人影,原来是跑到省府来告状了。”

“你说,你是不是把洪学智关进了监狱?”

“有这么回事。”

“他身犯何罪?”

“偷了我家的传家宝,闪光夜壶。”

“你老实说,那东西是你家的吗?”

“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老实说对你有好处?要不然——”

“大人!我说,不是我家的,是刘知府要我这么说、这么做的。”

“不要拿虎皮当大衣,自己的错改了就好,不要避重就轻!”

“是!大人!是我嫌弃他落魄了,又想巴结知府。”

“就算是偷了东西也不至于坐牢,他不是你的女婿吗?可以在内部解决吗!回去快快放人,要当面赔礼道歉,影响不大,改过就好。”

“一定遵照大人的指示办!”

“传我的指令,罚刘知府刘德仁一个月俸禄,行文告知,你要罚三个月俸禄。不服的可以上告!”

“我服,我服!”

“只要服就好,回去好好谢谢你女儿,是他救了你,告诉你:洪尚书已经放出来了,不久就会官复原职,你就好好的准备嫁女儿吧!”

“谢谢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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