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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2 / 2)

朗煜钻了出去背好箩筐,寻好像终于觉察出他打算离开,也一起钻了出去,打算一跟到底。

“你应该有固定族群吧?该回去了吧。”朗煜嫌跟着个人麻烦,开始赶人,哦不,赶动物。

“好像……还回不去……”寻搔了搔湿透的头发,刚刚他大哥发了一小片式神过来告诉他还危险不能回去。

朗煜走了两步,寻也跟着走两步,朗煜见他没有离开他的意思,便默许了这种跟踪。

好在朗煜采药草没有走到太深山,全力赶路的话夜幕刚一降临就到了山角下。山角下就这么一个村子,看来赶路去别地方投宿不太现实。只好退而求其次,朗煜敲了村边某户人家的门。

来开门的正是朗煜上山前见到的那位朴实大姐,见门外两人都浇得落汤鸡一样急忙把两人迎进屋来。朗煜连声道谢。

屋里还有个十几岁的女孩,扎俩羊角辫,见人进屋怯怯地躲到别屋去了。

朴实大姐把晚上剩的面条端了出来,不好意思地说战争时期有点困难,就这样凑和凑和吧。朗煜表示很感激,动筷把这半碗面条吃进肚去,吃完才想起来还有个人形动物跟着他,受伤刚治好还什么都没吃。

朗煜把下午剩的干粮拿出来递他,寻赶忙摆摆手说不吃地上的东西,朗煜明白这货可能是什么水生生物的人形,朴实大姐以为这穿一身考究白衣的漂亮男子嫌吃的东西脏,连声道歉说这里太简陋了。

朗煜安抚大姐说他只是不饿而已,安抚到最后朴实大姐只是叹了口气,说男人都去打仗,日子过得太难了。

朗煜倒不能说什么,他此次前来采草药不就是为了支援战争的么。只能不断地安慰说会好起来的。

由于那羊角辫女孩总是在门缝里窥视着他们,于是话题转到了那孩子身上。朴实大姐把孩子叫过来说不要偷看客人,太失礼了。

接下来的谈话得知那孩子叫王桂云,今年十三岁,却因为饥饿瘦弱得像不到十岁。后来话题又转移到战争困难上了。

王桂云默默地看着他们说话,最终鼓起勇气看着寻说了一句:“那个客人真好看。”结果又被朴实大姐教训了一番。

睡觉问题是在小屋一个快坍塌的土炕上解决的,寻不用睡觉,大半夜出去淋雨说要保持身体湿润。

第二天早起朗煜还以为寻已经回去了,结果又在门口见到了他。外面还下着淅淅沥沥小雨,寻又是浑身湿透。

朗煜试着问了句如干了的话会怎么样,得到的回答是干掉也无所谓,只不过喜欢浸在水里的感觉罢了。

看这情况今天也不能上山,朗煜打算回到城市去先把这点东西交了,等天晴再过来一趟。

寻一直问朗煜打算去哪,把距离这里多远什么都问了个一清二楚,朗煜背好药草告别了朴实大姐打算走的时候寻自告奋勇:“我送你回去吧。”

龙族的瞬移术可是很有名的,他大哥把他送出来的那个术也是这个道理。

于是眨眼间两人一起回到了朗煜描述过的城市,虽然稍有些偏差,但已经在城边了,省去了中间需要走整整一天的路程。

找到朗家的药店的店面,进了店里直接穿堂而过来了后院,把药材都交给小叔,小叔说那边东西还不错哈,要再去吧,朗煜点点头说要去。

又到傍晚的时候雨就停了,天气仍有些阴,朗煜问寻为什么还不回去。寻简单把被传送来的原因说了下,又把大哥发来消息让他先别回去说了下。

朗煜明朗了,原来这是条龙。怪不得道行这么深,祖传的。

朗煜又不解为什么兄弟打架不能回去劝劝架,寻只得摇摇头,说他们家族个个性格暴虐,根本不顾及什么兄弟手足之情。朗煜问哪里个个性格暴虐,我眼前这个不是挺好的么。寻露出了个惊为天人的微笑,说因为他大哥很关心他。

等到晴天朗煜又再次动身去了长三里村的长三里山,其实是寻带着他一起传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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