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急了,会跳墙,人急了,会拼命!
逃兵本就急于逃命,连最后一条道路也给菲因五世的屠刀堵死了,性急起来,哪里还管他大王不大王,自己的老命才是真正的大王,也不知道是谁率先捡起地上的武器,向近卫骑兵砍去。
一人行,众人效,逃兵捡起武器,纷纷向近卫骑兵砍去。近卫骑兵冲进逃兵中,阵形已经散乱,可就成了逃兵们发泄的对象,不是马给砍了,就是人给做了,不是死就是受伤,只一会儿功夫,一支骑兵就给干得精光。
望着这难以置信的一幕,不仅菲因五世的嘴巴成了圆圈,就是凤-花明小巧迷人的小嘴也成了一个美丽的形。凤-花明下令,不要逼得太紧,不紧不慢地跟上,把逃兵向近卫军团赶去。
菲因五世真的是束手无策了,下令屠杀,无异于送死,不屠杀,逃兵冲过来,阵形一乱,虎视耽耽的凤-花明绝对不会放过这一良机而发起冲锋,也是完蛋。权衡之后,菲因五世做出了自开战以来最正确的决定──撤退。为了保存近卫军团,撤退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菲因五世犯了一个低级错误,他没有组织好有力的抵抗,以拖住凤-花明,只是派出了一队骑兵殿后。这对凤-花明来说,肯定是不够的。
凤-花明非常机智地把逃兵继续向前赶,在菲因五世调整队形,准备撤退的时候,迅速带队冲到他的侧翼,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惊天动地的战号、无情的马刀,汇成了死亡交响曲,而这首交响曲的指挥就是凤-花明,她手中的马刀比艺术家的指挥棒还要具有艺术感,不时划出美妙的曲调,指挥重装铁甲骑兵把这首交响曲“演奏”得完美无缺。
铁甲骑兵的马刀、逃兵的武器,把近卫军团迅速瓦解,当交响乐“演奏”完成的时候,地上除了破碎的肢体内脏、断折的武器、流淌的血液,什么也没有。
凤-花明掏出洁白的绸帕,把马刀揩拭干净,还刀入鞘,再用绸帕把脸上的血污拭去,一张娇艳的粉脸在火光的闪烁中是那样的风情万种,哪里像是一个指挥千军万马刚刚进行一场大战的统帅,活脱一美娇娘。
凤-花明策马转身,面对着她的三万名将士,一声惊天动地的欢呼声响起“元帅万岁!元帅万岁!”
这是紫云军团在每次胜仗之后,向他们尊敬的统帅发出的欢呼声。
凤-花明在马背上一个标准的军礼,凤眼炯炯有神,从每一个骑士的脸上撩过。三万名骑士一番大战,很是疲惫,但是,也很是兴奋,不仅仅是胜利使他们兴奋,还有面对尊敬的统帅自然焕发出来的热情。
凤-花明开始了演说“将士们,你们的英勇得到了回报,那就是胜利,我们赢了!”
仿佛天籁般动听的声音传入每一个骑士的耳朵里,让他们热血如沸,疲惫一扫而光,高举马刀,向凤-花明致敬,欢呼:“胜利!胜利!”
凤-花明振臂高呼:“蓝月万岁!紫云万岁!”
骑士们振臂高呼:“蓝月万岁!紫云万岁!”
这欢呼声远远地传了开去,远处的紫云军团将士也跟着高呼。当然,叫得最响,最欢的,要数瑟梅兹了,他的水泡眼好像明亮了许多,也不再是那样难看。
他夸张地摇摆着双臂,高呼:“蓝月万岁!紫云万岁!妹妹万岁!花明家族万岁!”
黎漪在他的肩头给了一刀柄,笑道:“瑟梅兹万岁!”
瑟梅兹点头,道:“然也,然也!”引来一片爆笑声。
凤-花明继续她的演说“勇士们,虽然我们胜利了,但是,还没有完,因为,断云三角洲还在敌人的手中。那是我们先辈用鲜血、生命换来的神圣领土,今天,我命令你们,向断云三角洲进军,光复断云三角洲。”
将士们又爆发出一片吼声“光复断云三角洲!光复断云三角洲!
“勇士们,我知道,你们很疲意,需要休息,我和你们一样,也很累。但是,使命告诉我,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让我们大踏步的前进,把我们的武器插在敌人的胸膛!前进!”
凤-花明演说完,策马走在头里,开始了千里追击的行动。
这次大追击战中,凤-花明不仅仅收复了断云三角洲,还差点灭了京唐国,要不是一度改写了京唐国历史的帕金奇力挽狂澜的话,她肯定是成功了。
山岗上,帕金奇把会战的整个过程看在眼里,唏嘘了好久,以他的看法,京唐国原本有百分百的把握赢得这一仗的,菲因五世虽然有些军事才干,可远远不是一个统领千军万马,能征惯战之将,把这一大好良机浪费掉了。
晚风轻拂,清爽宜人,把帕金奇从沉思中吹醒,望着沉沉的夜色,帕金奇虽是智比天人,也是无法脱困,要是天一亮,或是给打扫战场的蓝月军队发现,他就成了俘虏,这是他绝对不想的,因为,他还深爱着他的祖国──京唐国。虽然,他以后的经历,让他没有完全忠于京唐国,至少现在,他还是绝对的忠诚。
也许是天意,要他一度改写京唐国的历史,力挽狂澜,竟然有一个十骑长从山岗上经过帕金奇眼睛一亮,道:“长官,你行行好,放我出来。我有十两黄金,给你做谢礼。”
十骑长走过来,看了一眼帕金奇,道:“你是帕金奇,我听说过你的事,你说的是不是对的,我不知道,但我同情你的遭遇,我放了你就是。你也不用诓我,你根本就没有十两黄金,只不过想用个饵,要我放你而已。”抽出刀,劈开囚车,道:“你出来吧!”
正如十骑长所言,帕金奇根本就没有黄金,原本装出的笑容僵在了脸上,道:“看你说的,区区十两黄金,还难不住我。”
“你别嘴硬了,这种流氓手段,我最拿手,你还骗得过我?对你说的那些战略,我是不懂,没那才气,不过,这种流氓手段,我从爬得动就在用,熟得很,你想在我面前耍,门都没有。”十骑长自吹着,取出一个冷慢头,道:“饿了一天了吧,你先垫垫底。自己找匹马,赶紧逃命去吧,我也要走了。”
帕金奇眼里嗜着泪水,啃了一口慢头,道:“这位大哥,要是不嫌弃,不如我们一起走。败军之中,多一个人,多一分照应,活命的机会也就多一分。”
十骑长想了想,道:“你帕金奇直言敢谏,忠直之士,我信得过你。好吧,你说,我们到哪里去?我叫普斯坦。”
“多谢长官。我琢磨着,凤-花明肯定要乘胜追击,趁机收回断云三角洲,从这条路逃不安全,还是走别的路吧!栈道险阻,给凤-花明的大军一压,掉落悬崖的不知道有多少人,也不安全,我们就自己找一条小路,翻越断云山,赶到塞普城就行了。虽然到了那里也不见得安全,不过,我还是要去那里。”帕金奇沉思着道,双眼里射出骇人的光芒“我会给她一个教训,让她知道,我京唐国并非无人。”
帕金奇眼里的光芒,让普斯坦心动,不由得生出一股崇敬之情,翻身拜倒道:“大哥,你要是不嫌弃小弟,就收我作你的小弟弟吧!跟着你,就是上刀山,下火海,粉身碎骨,我也愿意。”
田史学家公认,帕金奇有一种天生就让人崇敬的气质,有很多人就是给他这种气质慑服,普斯坦只不过是第一人而已。
帕金奇忙扶起他,道:“快别这样,快别这样。不如,我们结拜为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普斯坦大喜过望,道:“太好了,大哥。”
两人结拜之后,一叙年齿,帕金奇比普斯坦大两岁,做了兄长,一段流传千古的佳话就此开始了。
两人找到两匹战马,捡起地上的武器,找到一些干粮,在帕金奇的率领下,开始了翻越断云山的艰苦历程。
以帕金奇的才智,就是身在乱潭冲,他也不怕,绝对可以活命,他之所以选择另辟小径,是因为他另有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