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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奴[七零] 第141节(2 / 2)

霍润家淡淡地看了眼自己妹妹,坐到了灶膛前。

倒是个干活利索的,那些柴火他轻轻一撅,便塞灶膛里去了,拉风箱也会,不用人教。

霍齐家看得眼中带泪:“我就知道,你是疼孩子们的。大哥,我把鱼爆炒一下就出去,你帮忙看着点哦,烧开之后调小火记得啦?”

霍润家不说话,只是又拉了一下风箱。

霍齐家知道他这是答应了,解开围裙赶紧出去买买买。

霍恬恬从妇产科出来,绕道去外科病房看了看姐姐和胡伟民。

姐姐在床前悉心地照顾着他,看起来倒是有点老夫老妻的样子了。

两人时不时还逗两句嘴,看来胡伟民那一闹,两个人的心结都解开了。

霍恬恬想想还是没有打扰他们,静静地出去了。

“走吧妈,我陪你去诊所,现在才十点,还能看几个病人。”霍恬恬其实心里很内疚的,为了姐姐姐夫的事,婆婆一把年纪了还跟着熬夜奔波,她很过意不去。

郑锦绣人逢喜事精神爽,上午不想坐诊了,便干脆领着儿媳妇回了谢家。

本打算等会出来打听打听哪里有空置的民宅出租,没想到吃午饭的时候郑长荣有事没能回来,倒是一个勤务兵跑了过来,说郑长荣要转正了,让他来问问霍恬恬,愿不愿意在主岛这边领一处院子住住,海珍珠那边的就不要了。

郑锦绣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高兴地要抓喜糖给这个小兵,哎呀呀,这可真是,双喜临门了!

第145章第145章一个跟妈姓(一更)

郑长荣要从代理师长转正了,当妈的高兴,当丈母娘的也高兴。

只有霍恬恬,高兴之余,心里有股淡淡的忧伤。

男人高升了,她这个当媳妇的却依旧平凡普通,哪怕男人心里眼里只有她一个,她还是为自己的逊色和不起眼而感到难过。

她心里清楚,哪怕是作为谢振华和霍齐家的女儿,嫁给郑长荣也算她高攀了。

至今为止,她听别人夸她,夸的都是她有福气,嫁了个好男人。

这自然是事实,可她希望有朝一日,别人夸的是她自己有本事,夸的是她配得上自己的男人。

就像妈妈那样,别人夸她的时候,说的都是霍教授如何如何,而不是谢振华的媳妇如何如何。

她不能因为男人高升就觉得自己一辈子可以躺平混日子了,相反,越是这样,她越是要保持清醒,越是要让自己变得优秀起来。

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她跟他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齐大非偶的道理她是懂的,在北横岭生活了十八年,周围那些攀了高枝就不思进取的,有几个能把日子过好的?

要么被虚荣迷了眼,整天只会炫耀和显摆,要么觉得一辈子衣食无忧了,只要生生孩子做个贤妻良母就行了。

这种女性,一旦遭遇变故,连个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偏偏她们昔日风光惯了,一旦陷入困窘,是过不来苦日子的,只能出卖色相,或者勾三搭四,或者另外再捡个高枝儿攀附。

这样活着,跟乞丐有什么区别?尊严被自己踩在脚下,就连亲人都未必愿意多看她们一眼。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前村的村支书家,大儿子曾是县城粮管所的所长,那日子,谁家不是羡慕得两眼发红。

可后来呢?

男人犯了错误,连累一家陷入谷底,那媳妇便受不了清贫疾苦,不到半个月就攀上革委会的主任,当了人家的姘头。

虽然日子是好过了,可她走在村里,谁见了不要啐一口唾沫。

再比如她上中学的时候,初二的历史老师是个刚从工农兵大学毕业的女学生,原本前途无量,偏偏想着找个长期饭票,嫁给了副县长的小儿子当二婚老婆,好好的老师也不当了,只想着回家生孩子。

结果没过两年,那小儿子便因为侵吞公款被查处了,那老师挺着大肚子到处奔波打理,却落不着半句好,继子继女更是听人挑唆,处处针对她,害她操劳过度的同时情绪起伏剧烈,一朝倒下,一尸两命。

这些年霍恬恬长在乡野之间,听说的家常八卦数不胜数,那些凡是想着靠这靠那而不是靠自己的女人,真就没有几个过得好的。

反倒是村后头的王嫂,虽然年纪轻轻当了寡妇,可她拉扯着唯一的女儿守在婆家,愣是靠着一手出类拔萃的绣活儿在县里脱颖而出,后来被请到省城去了,听说如今是响当当的刺绣大师,连省里的专家见了她都要喊一声王师傅。

霍恬恬最欣赏王嫂这样的人了,在逆境中不怨天尤人,在困窘中不放弃努力,最后硬是靠着自己的一双手,打破了世俗对寡妇的偏见,在自己热爱的领域,迎来了漫山遍野的春光。

那才是真正的风光,是自己身上发出来的光芒,谁也抢不走。

霍恬恬吃着饭,心里想着事儿,想自己要怎么努力,要一鸣惊人考个好大学,要做足以跟郑长荣比肩的杰出女性,要让别人提到她的时候,想到的不仅是郑长荣的媳妇,还有她自己的成就,她自己的事迹。

她默默地把最后一口饭吃完,起身看书去了。

郑锦绣似乎看穿了儿媳妇的心事,吃完跟着霍齐家一起收拾碗筷去了厨房。

小声道:“甜甜这孩子又想多了,亲家母,你多开解开解她,我等会先去附近转转,看看哪里还有空着的大院,挑个离你们近的,方便照顾她。”

“嗯,我看出来了,这孩子想自己努力呢。”霍齐家毕竟是亲妈,要是孩子的这点情绪都看不出来,那就枉为人母了。

她握住了郑锦绣的手,态度恳切:“老姐姐,你跟我说实话,长荣当初为什么看上她了你知道吗?”

“还能为什么?这孩子心思纯良,人又乖巧懂事,当时黑是黑了点,可美人在骨不在皮,我要是男人,我也喜欢甜甜。”郑锦绣其实问过郑长荣,当时他的原话是——

“不知道,说不上来,看到她哭就想保护她,想让她一辈子待在我身边,想让她无忧无虑地笑着过完这辈子。这些年部队也没少给我介绍对象,可我看都懒得看一眼,那些女人太肤浅,全都是奔着攀高枝来的,跟我不是一路人。可她不一样,她眼神清澈,但内里倔强,乍一看是个软弱可欺的小娇娇,但她其实很有主意,真正遇到事儿的时候,懂得灵机应变保护自己。我很欣赏她,也很想保护她。”

这话说出来多少有点肉麻,所以郑锦绣没有原话照搬,而是选了个看似肤浅的理由。

霍齐家笑笑:“老姐姐说笑了,长荣这孩子其实挺有眼光的,他看上的应该是我闺女骨子里的倔劲儿吧,所以你不用担心,她卯着劲儿要考大学呢,是没时间自怨自艾的。”

“看我,还是不如你这个当妈的了解她。”郑锦绣笑笑,帮着把碗放进了碗橱里面,问道,“对了亲家,甜甜说她户口页上的生日是假的,那你看,后天那个假生日还要给她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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