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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师出有名救荒盗墓(2 / 2)

从此,唐明友、陈布林等更是变本加厉,他们在继续打李三古堆的主意。

时值ah境内灾荒连连,先是淮河流域发生大水灾,寿县一带灾情尤重;继而又发生旱灾,大量灾民饥寒交迫、背井离乡,百姓身陷水深火热之中。

有灾荒就有救荒,然政府正在打内战,而救荒的范围又大,于是乎,有人就想到了盗墓。

据说当时提出盗墓救荒者,乃

朱家集国民党联保主任朱文新及保长汪三荃,他们找到当时的朱家集镇镇长刘耀文。

朱、汪说李三古堆决不是一个寻常的古堆,既然有人能盗挖出三百多件古物,其中必定还有埋藏,主张将那古堆继续开挖。

民国文物市场当时已兴起,“古董值钱”大家都知道。如果挖出古物卖得了钱,不就可以作为“救灾”之用吗?

“救灾”怎么会想起挖李三古堆?

朱、汪明析原委:当地农民在兴修水利、犁田耙地时每每就会发现古物,不时有零星古物出现。

最大的一次在民国十二年(1923年),当地农民在古堆附近农田犁田耙地时,发现不少鼎、壶、簋、镐等青铜器,还有带钩、镜、车马饰具等。

这些古物被古董商收走后,获利甚丰。

刘耀文正苦于无救荒良策,听了朱、汪二人的建议,觉得不妨试试。但他作不了主,于是将此建议上报县署。

县署鉴于当前救荒形势严峻,也觉得利用先人之物以解百姓之苦道理上可以说得过去,但却为民国法律之不允,遂搁置不提。

然乡闾中乡绅们的请愿书一封一封飞往县署,令县署头疼。后实在难于应付,县署就撂下一句话:此乃民众之意也!

意思即是说,这是老百姓的无奈之举,县署不能做违法之事,但是你们基层的干部们看着办吧!把盗墓救荒与民主民生联系起来了。

于是朱文新和汪三荃就组织老百姓开会,讨论盗墓救荒之事。

会上言明,此举仅是为救荒着想,是无奈之举,所得款项,全部用来救荒,决不食言。

朱文新和汪三荃说,盗挖古墓,有损阴德,我们要设坛祭祀,以祈祖先恕罪!

当时朱家集镇乡民都被鼓动起来,人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地冲动,摩拳擦掌。

这次他们鼓动了三百多乡民,开进李三古堆。

开挖的那天,朱文新和汪三荃在李三古堆前摆放案桌,摆上三牲,焚香祷告,三百多乡民乌泱泱跪了一地,场面庄严肃穆。

虽然朱旭初、庞子平这两个当年的参与者死了,但上次参与盗挖的人还大有人在,于是他们沿着当年挖掘的方向进行开挖。

本次盗挖从当年农历3月19日开始,共挖了92天。挖到阴历5月22日,开始现宝,出土青铜器物。

接着,越挖越多,除了大批青铜器,还有其它零星石器,据说不下4000多件,大的青铜器每件重达数百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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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关于“葬三角”,有人认为其中的一堆是袁氏孤堆,墓主是东汉末年,公元197年在寿春称帝的袁术。袁术打败了雄踞徐州的吕布后,又遭曹操击败,退到潜山。公元199年,袁术死后葬于寿春东南远郊。

经权威学者郭沫若考证,“葬三角”中的李三古堆,就是楚幽王熊悍的墓葬,距离寿县有25公里,在朱家集东南约1.5公里远的地方。此古墓在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被军阀李品仙彻底盗毁(详见《民国盗墓史·内幕卷》相关章节),但李并不是首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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