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仔细看的话,这个小偷儿还真的很像是个女孩子,他可是实实在在的男人,年龄比凌晓天还要大一些呢,由于身材矮小,平时穿大衣服戴帽子,基本上没有晒过太阳,皮肤像女孩子一样白,其实这才是他最好的伪装,就算是失手了,事主见他这个样子,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追究什么,更何况他很少很少有失手的时候。
两双眼睛瞪在一起,谁也不肯退让半分。
小偷儿仗着自己是本地人,虽然平时也会对自己人下手,不过毕竟凌晓天是外地人,就算是现在发生了争执,大街上的人也会帮他,而不是帮助凌晓天。
凌晓天想的更简单,有理走遍天下,我是在抓贼,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老不死的说:“小子,强龙不压地头蛇,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为好,就不要跟他计较了,反正也没有偷你什么东西!”
想想也是,与其在这里跟一个小偷儿浪费时间,还不如早一点赶往密林里去修炼呢。
“说出你的名字,我可以当成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凌晓天心里已经“原谅”了眼前的小偷儿,不过嘴上可不愿意吃亏,恶狠狠的说:“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就跟你耗到底!”
小偷儿最怕的就是麻烦,他苦笑一下,说:“好吧,我认栽,我的名字叫王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好了我已经说了,看你衣着光鲜,像是贵族子弟,不会说话不算数吧?”
“当然不会!”凌晓天说话的同时,已经放开了手。
王镛见凌晓天不再追究,气焰顿时嚣张起来,道:“哥们儿,我今天栽在你的手里,改天一定会找回场子的!”
“那就祝愿我们有机会再见面吧!”凌晓天笑着说,抬头看了看广场中央的雕塑,说:“估计我以后很难会来这里了,你想要找回场子的话,先要有本事找到我才行!”
“哼,我王镛活了这么大,还没有找不回的场子!”王镛用挑战的眼神看着凌晓天,说:“我根本不用知道你的名字,也能找到你,你等着!”
“好啊!”凌晓天转身就走,留下一句话:“还是先好好练练吧,你的本事着实不怎么样!”
王镛就要发作,最终还是忍住了,他等着凌晓天的背影,咬牙切齿。
凌晓天并不知道,刚才简单的几句话,日后竟然成就了一个名彻大陆的人物——盗王。
结束了刚才的小插曲,凌晓天继续去往东南角的杂货店,那位美女仍然是没头苍蝇一样,东转转西转战。
其实美女很想开口询问路人,只是那些人老是用色狼的眼光看她,让她觉得很不自在,所以,她宁可自己慢慢找,也不愿意开口。
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凌晓天就从来不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