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是一部分人而已,我们家的人就不是这样!”公孙晴雯撅着嘴很不满的说。
“啵……”凌晓天大力的亲了公孙晴雯一口,说:“那是,公孙家全是好人,实打实的好人,特别是大小姐公孙晴雯,也就是我的老婆,是个大好人!呵呵,对了,你说今天的事情,是我出手将他们打跑呢,还是把耍威风的机会交给两位叔叔呢?”
公孙晴雯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说:“还是让两个叔叔出面吧,这样的话,宇文家的人就不敢那么嚣张了,毕竟大家都是伯爵,他们总不至于一点儿顾及都没有吧,除非宇文伯爵跟他那个不成材的儿子一样,是个猪脑子!”
公孙晴雯无意间说的一句话,还真说对了,宇文伯爵就是个猪脑子,整天除了吃喝跟女人之外,没有一点儿其他的想法,要不然的话,家族的大权也不会这么轻易的落在宇文述乾的手里,他也就不敢这么的为所欲为。
老不死的跟凌晓天说:“放心吧,这些人之中,实力最高的无非是个三十级的斗士,拥有斗气的人还不超过四分之一的呢,剩下的全是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小混混儿,充充场面而已!”
“呵呵,那我就不用操心了!”凌晓天说,公孙景越知道宇文家的人还要来这里捣乱,派人从府中叫来一队公孙景程的亲兵,每个人的斗气实力都在三十级以上,最重要的是这些人对公孙家忠诚的很,公孙景程有个习惯,提拔士官的时候喜欢从自己的卫队亲兵中挑选,所以他的兵都以进入卫队为最高荣誉,就算是没有被提拔成士官,也是一件很令人骄傲的事情。
“好戏要开演了!”凌晓天微笑着说:“晴晴,你说城卫队会不会像上次那样很及时的到达呢?”
“应该会吧!”公孙晴雯说:“这里的人流量比较大,市场跟城卫队也有直接的联系,毕竟这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刑事案件经常发生,他们有一套很独特的报警方法,只要发生了事情,城卫队能在第一时间到达!”
“哦,这样啊!”凌晓天耸耸肩,说:“这次我倒是希望他们晚一点儿到,不然的话好戏就没有那么精彩了!”
一帮黑衣人呼呼喝喝的走过来,为首的是贝鲁特有名的混混儿,名叫狗胜子,后来混出了一点儿名气,大家都尊称他为胜哥。
狗胜子手里拿着的是一根铁棒,上面锈迹斑斑,指着大门喊道:“老头儿,时间到了,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听说公孙家的人来了,我告诉你,天王老子来了也没有用处,乖乖的把店面租给我们宇文少爷,今天的事儿就算是到此结束了,不然的话,火烧你全家!”
混混儿们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火烧你全家”,其实你就是借给他一个胆子,他也不敢,纵火在贝鲁特城,要比蓄意杀人更加严重,纵火犯将受到极刑——被火烧死,直至烧成灰烬,而且是当中执行,算是应了玩儿火**这句话,所以许多年来,城里没有发生过一起纵火案。
狗胜子这句话一出口,后面的那些小混混儿们也跟着吆喝起来。
“是谁要放火啊,放一个我看看!”一声冷喝,公孙景越和公孙景茂一起走出大门,看着那帮混混儿,道:“找事儿找到我们公孙家的头上来了,你妈呢活腻味是吧!”
狗胜子一愣,整天在街面儿上混,他怎么会不认识公孙景越和公孙景茂呢,一脸的嚣张马上变成了满脸堆笑,还没有等他把话说出来,那个三十级的斗士喝道:“两位,我劝你们最好不要趟这趟浑水,这家店是凌家的,跟你们公孙家有什么关系,何必把麻烦往自己的头上揽呢!”
“这不是宇文家的看门狗李飞鹏吗?”公孙景越语气不屑的回敬道:“这件事儿我们公孙家管定了,我倒要看看宇文家的狗有什么能耐!”
李飞鹏的脸瞬间拉了下来,吼道:“不要说我们宇文家不给你们公孙家面子,是阁下不听我的劝告,看清楚,我们这里有人多,嘴硬只能吃亏!”
“你以为只有你们宇文家有人是吧!”公孙景越一挥手,道:“都出来吧!”
话音刚落,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军士从大门里跑出来,步调一致,手里拿的全是明晃晃的长枪,腰佩长剑,全身上下穿着硬质皮甲,上面固定着钢片。
卫队的出现,带来一股肃杀之气,周围的温度都跟着降低了几度似的,那帮混混儿们傻眼了,周围准备看热闹的人也都傻眼了,这样的事情谁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