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陆巧扶额,“三哥要去北极?他真是一点都闲不住,以前也是满世界的跑。”
难怪他以前说自己是不婚主义,就像他这种喜欢满世界跑的人,哪个女人会愿意在家里独守空房呀?
安琪笑了笑,“他不仅是一个摄影师,也是一个探险家。只有去到人迹罕至的地方,才能拍出令世人惊叹的照片,让大家更加了解自己生活的地球。”
“看你一脸崇拜的样子,难怪三哥能够放心的出远门。”陆巧嘻嘻一笑,“我听说你以前对三哥是一见钟情,像三哥这种放荡不羁的类型,确实讨人喜欢。”
她的话将安琪带入了七年前那个青春懵懂的岁月,那个时候她才刚刚大一,趁着放假去旅行,没想到恰好就遇见了让她多巴胺疯狂分泌的男人。
晨风是那样的迷人帅气,简直就是撕漫男,那样的放荡不羁,无拘无束,充满了阳光朝气,还有满满的艺术气息,完美的符合她对另一半的所有想象。
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确实可以称之为一见钟情。
他们一块爬山,一块骑马,一块探索无人的峡谷和丛林,真的是无比的快乐。
和陆珺彦在一起的时候,很少能有这样的轻松和惬意。或许是因为他天生自带压迫感,总是让她感觉很凝重。
陆巧从她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眷恋,她最爱的人果然还是三哥。
陆珺彦也看到了,他正好站在楼梯口,不用猜都知道,她在想着陆皓宸。
他笃定她从来都没有这样思念过他,毕竟他是个可有可无的小透明。
“嫂子,你同三哥和四哥在一起的时候,有什么不一样?”
安琪端起茶几上的杯子,喝了一口茶。
“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性格,皓宸就像山谷里的风,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没有人能真正抓得住他。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很随性,很自在,他不会去强迫你做不喜欢的事,同样的你也不能强迫他。”
“那四哥呢?”陆巧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