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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4(1 / 2)

,平平凡凡,我沉迷于这种感觉,心中想着如果顾哲在,这晚会肯定会更热闹,像他那种性格唯恐天下不乱,也唯恐我不开心。想到这,我觉得很开心,同时也有些自豪,原来我还遥控着远方城市里的一个人,他因为我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

刹那间,整个迎新晚会突然寂静下来,宫洺抱着吉他走向舞台,动作轻轻浅浅,像是一颗石子投入湖面荡漾起层层涟漪。我瞬间被这个男孩所吸引,他穿着一身牛仔裤,牛仔褂的袖子微微挽起,刘海搭在眼睛上面,脚上是一双很干净的帆布鞋。

我似乎很久之前就认识这个男孩,在梦境的深处,在幻想的极限里,不是因为相貌,而是一种感觉,心跳加速的感觉,似乎我的一切思想在宫洺面前都是透明的,他可以轻而易举的看透我,我的悲伤,我的快乐。

他在舞台上轻轻撩拨琴弦,眼睛在台下的人群中轻轻掠过,然后定格在我的身上,不再转移,不再漂浮,然后宫洺的脸上露出那种微笑,似乎在和我说:“我终于找了你。”

突然间,我的眼中溢满了泪水,仿佛多年行走在茫茫沙漠中,突然看到了绿洲。看到了清泉,看了绿色,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不得不承认,顾哲和宫洺是我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两个人,顾哲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孩,而宫洺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人。前者陪我走过了茫茫沙漠,走过了艰辛和苦涩。后者是我的终点。是我的天涯海角,是我寻找的光明。

顾哲和宫洺都有干净阳光的笑容,但是又略有不同。顾哲的笑容是绚烂狡黠的,像是在密谋着某些坏事的小孩子,但是宫洺的笑容是绚丽皎洁的,平静而且真诚。仿佛水落而出现的石头,圆润光滑。

我和顾哲之间是友情、是亲情。是习惯,是在岁月积累中不断沉淀的浓于血水的姐弟之情,但是我和宫洺是一见钟情,是上天注定。是展现在对方面前的通明,我无所遁形,也无从隐藏。

我在台下听着宫洺的声音。如同沐浴在阳光下面,像是多年前我将顾哲拉上我的床。抢过他的泰迪熊一般,无论脸上做出了多么凶巴巴的表情,但是我的心里是开心的。顾哲是因为我的悲伤而悲伤,因为我的快乐而快乐,而宫洺决定了我的悲伤和快乐。

顾哲和宫洺都很了解我,但是顾哲了解有时间的积累,可是宫洺的了解只需要一眼,他便知道了我的所思所想。

顾哲是亲情,宫洺是爱情——这是我做出的结论,也是我选择的依据。我曾经思考过,如果要在顾哲和宫洺之间选择一个话,我会选择顾哲,因为在我潜意识里,亲情是永恒的,是可以摧残的,是经历过风吹雨打的,但是爱情是脆弱的,是需要呵护的,像是水晶鞋不经意之间会被时光打磨的不再晶莹剔透——可是,我错了,自从认识了宫洺之后,我和顾哲的距离就越来越远,命运或者说时间根本就没有给我一个极端的选择机会,潜移默化过程中,我和顾哲中间有了更多的隔阂,不厚,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厚。

迎新晚会结束后,我回到宿舍,宿舍里一切都是新的,新的室友和环境,对于这些事情谈不上多少的兴奋,但是心中还是挺高兴的。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我,明天早上宫洺会在楼下等我,于是我忘记了和顾哲打电话,忘记了我浸泡在脸盆中的衣服,忘记了当年我还在追看的《十年一品温如言》,我渐渐进入梦乡,梦见了生活的色彩开始绚烂,不在单调。

第二天,大雨,我失望的望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倾盆而下的大雨,宫洺不会在楼下了。我环抱着双膝坐在床上,将折了角的书拿出来,轻轻翻开一页,闲来无事的时候我会看书,这是我在孤儿院里养成的习惯,顾哲也喜欢,但是和我喜欢的书籍不同,他更倾向于积极乐观的书籍,我却更喜欢弥漫着淡淡忧伤的书籍,我们在书籍上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却同时喜欢《平凡的世界》,在那本书中我和顾哲都能找到自己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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